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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536項涉企經營許可 威海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作者:閃電新聞

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9日訊 11月19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釋出會,威海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主要負責人等解讀《威海市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有關情況。

涉及536項涉企經營許可 威海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今年,威海在統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等改革的基礎上,結合威海實際,在全市範圍内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近日,威海市政府印發了《威海市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擴面提質。

在此次改革任務中,落實涉企經營許可分類管理。将本次改革涉及到536項涉企經營許可,按照直接取消審批70項、審批改備案14項、實施告知承諾37項、優化審批服務415項四種方式,實施全面改革,減少審批發證、降低審批難度。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行政機關、企事業機關、行業組織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許可證明。以廣告釋出為例,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後,隻要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有廣告釋出相關内容,拿到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經營,無需再辦理許可。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實行事後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确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如銷售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的企業,原來還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現在隻需備案即可,備案後也無需每五年進行一次換證。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一次性告知企業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确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後果。如進行音像制作機關設立、變更審批時,如企業缺少某項申報材料,隻要自願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承諾按要求送出材料的,視窗即可以當場作出許可決定。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采取下放審批權限、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和壓減審批時限、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等措施,友善企業辦事,減輕企業辦事負擔。

據了解,此次“證照分離”改革将給企業帶來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和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兩點好處。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推行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按照《經營範圍登記規範表述目錄(試行)》明确的經營範圍條目進行登記。企業超經營範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範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推動電子證照資訊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歸集共享應用,在政務服務、行政執法、社會化服務等領域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擷取的資訊,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閃電新聞記者 李志鵬 肖夢凡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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