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清朝政府不許在陸地上買賣鴉片,也不準将鴉片存于澳門,于是英商就把鴉片倉庫設在船上,名為“趸船”,停泊在伶仃洋至台灣的周邊海域,讓走私鴉片者接貨立券,憑券使可在廣州取錢,1837年一月加爾各答的報紙《英國人》如此報導
“在這裹停留的各種大小不同的船隻,有些是趸船,所載的主要貨物是鴉片,這些船隻多年就沒有移動,……自早至晚,走私船隻從這些趸船上運走鴉片,來往不斷。……走到鴉片船上,到處都可以看到一個活潑的、發财的、買賣的氣象。在甲闆的一邊堆著巴特那和貝拿勒斯鴉片,另一邊又堆著摩臘婆鴉片,……你再舉目一看,又可看到在船尾上,二千元一箱的洋銀,不知多少箱,也有箱子裡裝着紋銀的。……當你看到這船上這些财富充斥的象征,而且這些錢在表面上看是如此不注意地分散著,你便對這部貿易的規模之宏大、價值之重要,得有很深的印象了。”
鴉片為清朝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白銀外流,主張禁煙和弛煙的兩派官員争論不休。道光十八年閏四月初十日(1838年6月2日),鴻胪寺卿黃爵滋上奏道光帝要嚴禁鴉片,痛陳
“上自官府缙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尼、人民、道士、随在吸食。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歲漏銀一千七八百萬兩。自十一年至十四年,歲漏銀至二千餘萬兩。自十四年至今,漸漏至三千萬兩之多。此外福建、浙江、山東、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數千萬兩。以中國有用之财,填海外無窮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漸成病國之憂,日複一日,年複一年,臣不知伊于胡底!”

1650-1880間外銷中國鴉片的數量
道光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1839年4月11日),林則徐、鄧廷桢及廣東海關監督豫坤乘船到達虎門,會同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驗收鴉片。煙販在沙角繳煙,并在路易莎号簽發收據。
美國及荷蘭煙商承諾永不再販鴉片,義律卻從中破壞,繳煙途中運走鴉片,又以各種理由拖延繳煙時間。三月十九(1839年5月12日),民間繳煙完畢,拘捕吸毒者、煙販一千六百人,收繳煙膏四十六萬一千五百二十六兩、煙槍四萬二千七百四十一杆、煙鍋二百一十二口。四月初六(1839年5月18日),煙販繳煙完畢,共收一萬九千一百八十七箱又二千一百十九袋。四月十一(1839年5月23日),蘭士祿·颠地等英國商販被驅逐出境,次日義律亦将十三行的英國人撤到澳門
林則徐本想将鴉片運回京師銷毀,不過禦史鄧瀛認為為防鴉片被偷偷換掉,就地銷毀更好,道光帝同意。林則徐決定于虎門公開銷煙,接下來林則徐就要找出銷毀鴉片的方法。林則徐曾使用傳統銷毀鴉片“煙土拌桐油焚毀法”,但效果不好。于是林則徐找出第二種方法“海水浸化法”。
海水浸化法的辦法是在海邊挑挖兩池,池底鋪石,四周釘闆,再挖一水溝。将鹽水倒入水溝,流入池中。接着把煙土割成四瓣,掉入鹽水,泡浸半日,再投入石灰,石灰遇水便沸,煙土溶解。各從業人員拿木耙不停在池中搞拌,務求煙土完全溶入水中。待退潮時,把池水送出大洋,并用清水洗刷池底,不留涓滴。總共花了二十三天,才徹底銷毀,而當時被指令巡守、檢視銷毀鴉片的官員,經過時也都因惡臭而掩鼻皺眉,有的甚至是以中毒病倒。博羅縣典史陳熔在巡視過程中大呼“好臭”,而後竟暈厥在地,兩天後就過世了。
四月廿二(1839年6月3日),虎門銷煙正式開始,虎門搭起了一座禮台,前面挂着一面黃绫長幡,上書“欽差大臣奉旨查辦廣東海口事務大臣節制水陸各營總督部堂林”,廣東各進階官員全部出席。由于銷煙是公開參觀的,加上是端午節前後,是以人們紛紛前往虎門淺灘。另外,不販鴉片的外商、領事、外國記者、傳教士等等,都專程由澳門或其他地方前來參觀,當中無一是英國人,以抗議清廷對英國人财産施加壓迫。
銷毀鴉片(想象圖)
從四月廿二至五月十日(1839年6月20日)當中,共銷毀兩百三十七萬六千二百五十斤鴉片,其中少數鴉片運送京師作樣本,然後銷毀。
林則徐上司的禁煙運動,維護了中華民族的尊嚴和利益。“虎門銷煙”是中國近代史上反對帝國主義的重要史例,也是人類曆史上曠古未有的壯舉。
明天再來講第一次鴉片戰争,敬請期待[送心][送心][送心][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