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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多家保險公司拒絕計程車投保商業險 如此“挑肥揀瘦”是否合法?

央廣網石家莊11月18日消息(總台央廣記者管昕)近日,多位河北石家莊的計程車車主向央廣新聞熱線反映稱,他們在給計程車續繳今年的商業保險時,被多家保險公司拒保,大多保險公司業務員給出的拒保理由是系統管控,也有業務員直言不諱地表示,拒保(第三者責任險)主要是計程車行業事故率高,保險公司不願意幹賠錢的買賣。

記者調查發現,此類現象并非個例,也有地方拒給貨車上商業保險的,甚至有地方違規拒給計程車上交強險的現象。保險公司如此“挑肥揀瘦”是否合法合理?

石家莊的計程車車主郭師傅,這幾天正為給計程車續繳商業保險的事犯愁。眼瞅着去年投保的商業保險即将到期,但他跑了多家保險公司,業務員一聽是計程車投保,給的說法大多都是系統管控。

石家莊多家保險公司拒絕計程車投保商業險 如此“挑肥揀瘦”是否合法?
石家莊多家保險公司拒絕計程車投保商業險 如此“挑肥揀瘦”是否合法?

計程車車主咨詢商業保險投保被拒(央廣網發 車主供圖)

石家莊多家保險公司拒絕計程車投保商業險 如此“挑肥揀瘦”是否合法?

管控線規則提示資訊(央廣網發 車主供圖)

郭師傅說:“給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商業險不給上。平安(保險)不給上、陽光(保險)不給上,人保前幾天是不給上,還有一個保險公司叫天安(保險)也沒有。”

郭師傅告訴記者,他去年是在中國太平保險上的商業保險,今年續保卻被拒絕,他轉而投保其他保險公司,卻發現石家莊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均對計程車“冷眼相對”。郭師傅還表示,他的計程車從未發生過事故,投保的保險公司沒有出過險,也被保險公司拒之門外。如果不上商業保險,計程車肯定不敢上路。

石家莊多家保險公司拒絕計程車投保商業險 如此“挑肥揀瘦”是否合法?

中國太平保險的業務員對咨詢的車主說,拒保和他的計程車是否出過險沒關系。

車主:我這車一直沒出過險。

中國太平保險業務員:跟出沒出險沒關系。

車主:咱們這上不了,什麼原因?

中國太平保險業務員:商業險是因為賠付率太高,隻能上交強,不讓上商業。

記者以計程車車主身份聯系了多家保險公司,咨詢投保商業保險的問題,均被告知目前系統管控。

記者:計程車的商業保險現在能上了嗎?

陽光保險業務員:現在系統中計程車的商業保險還不行,交強可以。

記者:這個是系統管控還是公司規定?

陽光保險業務員:系統這塊兒控着呢,系統控制不就是公司的(規定)嗎?

記者:是所有計程車的商業保險都上不了嗎?

陽光保險業務員:反正計程車的不行!

石家莊多家保險公司拒絕計程車投保商業險 如此“挑肥揀瘦”是否合法?

車主與業務員聊天截圖(央廣網發 車主供圖)

中國人保财險的業務員告訴記者,如果去年計程車上的是人保财險,今年可能可以續保,但投保額度必須是100萬,去年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記者:保100萬才行是吧?

中國人保财險業務員:對,是以有的我們都得試,有能成的也有成不了的。系統管控!

記者:到底啥原因?

中國人保财險業務員:是不願意給上呗!覺得計程車的賠付太大,大家做賠錢業務就不願意收了,都是商業保險公司。

中國太平保險的業務員表示,對計程車的商業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有權利拒保,“是整體上都不行,要麼就都上了。為啥有的公司一直都沒有選擇上?是因為賠付率。商業險上了賠,尤其是像現在保險險種都擴大了,賠付率很高,保險公司有權選擇不給上商業險。”

但在計程車車主看來,保險公司如此“挑肥揀瘦”不合理。他說:“我覺得不合理,就好比開計程車一樣,我成天在路上跑,有八塊十塊的活,也有五六十甚至上百的活。你光拉五六十的活,那小活都不接了?不可能光挑優質客戶。”

對于保險公司的做法,在社會上也存在一定争議。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認為,保險公司不能拒保。對于保險公司和計程車行業在商業保險上的利益沖突,保險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應該在其中發揮作用,可通過調整費率的方式來解決。有關部門應對拒絕承保的保險公司進行處罰。

而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王緒瑾認為,商業保險的買賣是市場經濟行為,應強調買賣自願的原則,保險公司有權利拒絕承保。王緒瑾說:“商業保險就是買賣關系。如果有些賠付率很高,承保的話勢必對其他的被保險人不公平,影響保險公司的賠付能力。是以保險公司為了穩健經營的需要,拒保也是正常的。”

記者查詢發現,類似現象并非個例。據《北京商報》今年7月報道,山東威海大多數的保險公司拒絕給計程車提供商業保險服務,僅有的幾家保險公司在銷售過程中需要增加車上人員責任險,而且還隻接受續保不接受新投保,都是因為這項業務賠錢。據陝西安康交通廣播近日報道,保險公司停止向計程車出售商業險,安康城區多輛計程車面臨停運。

業内人士呂先生表示,不少地方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業務都有拒保計程車的傾向,重要的問題是如何解決雙方的利益沖突。呂先生說:“很多地方可能沒暴露出來,也逐漸在淘汰這些。其實不僅計程車,像大貨車,很多公司是不要的。因為保險公司也需要盈利,是以很多公司就屏蔽風險。”

保險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嶽屾山律師認為,除了交強險,還沒有法規對此有明确規定,強制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接受計程車的投保。商業保險合同應建立在“你情我願”的基礎上,但考慮計程車行業的特殊性,如果不能對其保險到位,勢必會影響到整個客運作業。如果當地保險公司串通,以擡高保費價格為目的,就涉嫌違反價格法的相關規定。

但也有律師明确表示,保險公司不能對計程車拒保。律師喬烽就認為,保險公司的做法涉嫌違反民法典合同篇的相關規定,是民事違法行為。

喬烽說:“保險産品是保險公司預制出來以後面向全社會發出的要約,就是你要跟我簽合同,我的條件就是這些。當具體的投保人買保險的時候,實際就是一種承諾,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有了要約、有了承諾,合同就應當成立。那麼,如果你背棄自己面向全社會公開的這種要約,就涉嫌給合同對方當事人附加了與要約不同的條件,甚至在排除一些人的簽約機會。”

也有律師認為,如果保險公司可以這樣“挑肥揀瘦”,那任何行業都可以。計程車可以拒載,不去拉近的活;開面館的,可以在門口寫拒絕某類人群入内。保險公司作為市場主體,其對外釋出的商業保險合同是面向所有人的制式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規定可拒保,如果沒有差別條款就不應該對特殊群體拒保。

喬烽還認為,主管部門應根據相關規定,對涉事保險公司在行政上應當對其變更保險條件的不合法經營行為進行處罰。“從企業的經營範圍上來講,也是違背企業設立目的的。民法典當中有明文規定,這種公用企業政策産品都是面向全社會公開的,在公開發出要約之後,對方過來簽約,而你又設定了其他桌面下的條件,這就是違法。”喬烽說。

針對石家莊多家保險公司對計程車行業拒保的做法,當地主管部門如何回應?中國之聲将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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