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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再與戶口“挂鈎”?3類行為受“嚴管”!若再做,必遭罰

長期以來,土地作為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生産資料與戶口之間的關系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三權分置”的口号提出之後,土地的權屬關系更加明确,即農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權,而所有權則歸屬于村集體。依照國家的政策要求及土地配置設定遵循的基本原則,隻有村集體内部成員才有權利享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及宅基地的使用權!換言之,土地權益是農民的專屬福利!

然而,随着戶籍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推進及承包地确權頒證工作的全面完成,這一現象可能會有所改變了!衆所周知,為了逐漸縮小城鄉差距并消除城鄉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差異,國家提出全面取消農業戶口統稱為居民戶口的改革措施。毫無疑問,這一改革措施未來在全國範圍内落實之後,農民這一“身份”依然可以依法享有土地的各項權益,但不再與戶口直接挂鈎!

土地不再與戶口“挂鈎”?3類行為受“嚴管”!若再做,必遭罰

依照國家的規劃與部署,2021年底前宅基地确權頒證的工作将基本完成迎來收尾。不得不說,通過開展土地确權與三權分置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進一步盤活了農村閑置的土地資源,尤其是土地流轉、土地入股及閑置土地資源入市試點舉措的開展讓農民愈發的意識到土地的重要性!不誇張的講,土地除了帶來實際的經濟效益之外,也幫助農民增加了财産性收入!

尤其是對于已經将戶口遷出的農二代而言,即便其已經選擇到城市安家落戶,但是依照國家的最新政策要求,城鎮戶口的子女可以依法享有農村宅基地的繼承權,并且進一步明确禁止任何機關及個人以農民退出土地作為進城落戶的條件!換句話說,農民以後的身份即便不再是農業戶口,其原本享有的土地權益也維持不變,從這個角度來看,土地不再與戶挂鈎了!

當然了,為了避免更多的土地資源遭受不必要的浪費與破壞,即便在土地權益與農業戶口不再産生直接關聯之後,國家也将進一步強化對土地的監管!在這一背景下,凡是再出現下述這3種行為的農民或将遭受相應的懲罰!咱農民應該提前了解,避免再因違規而吃虧上當!

土地不再與戶口“挂鈎”?3類行為受“嚴管”!若再做,必遭罰

第①種:撂荒

因大量勞動力流失而導緻的耕地無人耕種的問題近些年來逐漸呈現愈演愈烈之勢,毫無疑問,耕地的常年閑置不僅造成了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在一定程度上更是影響到了農業經濟的長遠可持續發展!鑒于此,國家一再強調凡是将農村耕地撂荒長達2年及以上的農戶均面臨承包權被集體收回的風險!而且,一旦承包權益被收回,重新再申請也将難上加難!

第②種:濫用

甭管是耕地還是宅基地,對于其用途及屬性國家均有明确的規定,比如耕地的用途是農業生産,宅基地的用途是滿足農民最基礎的住房需求!然而,在國家有明确要求的情形下,農村濫用土地的現象卻依然層出不窮,比如私占耕地建房、宅基地面積超占等等。毋庸置疑,對于濫用土地的行為國家将不再容忍,村幹部也将帶頭參與嚴查到底!一經核實,必嚴懲不貸!

第③種:非法買賣

随着土地資源進一步被盤活,越來越多的農民也開始逐漸意識到土地的重要性及其經濟價值。然而,就現階段的國家政策而言,無論農村土地怎麼升值,其變現的途徑依然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絕不允許耕地及宅基地在超出集體範圍之外進行流轉與買賣!不過,在現實生活當中涉嫌土地非法買賣的現象屢禁不止,國家将針對這一現象進行嚴懲,建議咱農民别再做!

土地不再與戶口“挂鈎”?3類行為受“嚴管”!若再做,必遭罰

總而言之可以看出,無論是戶籍制度的改革還是土地改革的進一步推進,最終的目的無非還是為了保障農民最基本的合法權益!而且,從長遠的發展目标來看,土地改革的利遠遠大于弊!同時,也隻有不斷的改革與發展,才能更加使土地發揮其原本價值,為農民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與财産性收入!是以,咱農民别再做文中這3種行為,以避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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