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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税太监,即开矿太监与征税太监,他们或分工,或一身而二任。用开矿来增加财政收入,本身无可非议。如果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通力协调,精心勘察,合理经营,那么反对的阻力也许会小得多。实践的结果表明,这是一项失败的尝试。问题不在于开矿本身,而在于监督开矿的太监对业务一窍不通,却口含天宪,胡乱指挥,贪赃枉法,与民争利。

更有甚者,好事之徒投其所好,胡乱报告某处有矿,太监未经勘察,盲目开采,结果一无所获。太监为了交账,一定要地方政府与百姓承包子虚乌有的开矿收益。因此,开矿就成了横征暴敛的一种手段,引起举国上下一片反对声浪。
向工商业城市、水陆交通枢纽派出的税监,负责向商人、市民征税。从当时工商业繁荣、市场经济发达的背景来看,比先前增加一点税收,并非毫无可行性,后果不一定坏到哪里去。但是那批负责监督征税的太监们,不和地方政府协商,不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一味竭泽而渔,恣意横行,中饱私囊。
运河沿线,长江两岸,太监们在原有的税关之外,大量增设新关,重复征税,搞得民怨沸腾,商业萧条。开矿太监的派出可以追溯到万历二十四年六月,皇帝派遣御马监太监鲁坤会同户部郎中戴绍科、锦衣卫佥书杨金吾到河南开矿,同时又派承运库太监王亮会同锦衣卫官员张懋中到真保蓟永等地开矿。
《万历邸钞》明确说,矿税开端始于万历二十四年:
“差户部郎中戴绍科同锦衣卫佥书杨金吾河南开矿。差承运库内官王亮,同锦衣卫官张懋中,真(定)、保(定)、蓟(州)、永(平)等处开矿。
令兵部尚书石星担心的是,官府开矿会刺激民间私自开采,造成社会问题,进而导致官府与“矿盗”之间的武装冲突,影响治安。而皇帝的着眼点却在于经济收益,根本不把这种顾虑当一回事,继续不断向各地派遣太监开矿。
由太监来领导开矿,本身就显得滑稽可笑,他们哪里有这样的眼光和能力?一味蛮干的结果,就成了打着开矿的幌子,敲诈勒索。有的地方名为开矿,实际上开不出什么东西,太监们强令富户承包,不足之数由富户赔偿;或由地方政府承包,不足之数由地方财政抵充。这样一来,所谓开矿徒有其名,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摊派。
万历二十五年五月,河南巡按御史姚思仁揭露开矿的八大弊端:
一,矿盗啸聚,召乱之可虑;二,矿头累极,土崩之可虑;三,矿夫残害,逃亡之可虑;四,矿兵粮缺,呼噪之可虑;五,矿洞遍开,浪费之可虑;六,矿砂银少,逼买之可虑;七,民皆开矿,失业之可虑;八,奏官肆横,激变之可虑。
同年八九月间,派太监陈增赴山东青州、沂州、栖霞、招远开矿,派太监王忠赴陕西横岭开矿,派太监田进赴永平府昌黎开矿,派太监赴真定开矿。此端一开,各地好事之徒纷纷向朝廷“献矿”,仿佛雨后春笋一般,无数矿藏一下子冒了出来。于是乎,皇帝派遣得太监遍布全国各地。昌平有王忠,真定、保定、蓟州、永平、房山、蔚州有王虎,昌黎有田进,河南有鲁坤,山东有陈增,山西有张忠,南直隶有郝隆、刘朝用,湖广有陈奉,浙江有曹金、刘忠,陕西有赵鉴、赵钦,四川有丘乘云,辽东有高淮,广东有李敬,广西有沈永寿,江西有潘相,福建有高寀,云南有杨荣等。
然而,开矿毕竟讲究科学技术,没有“芝麻开门”那么简单,随心所欲的结果,民怨沸腾。就聚敛财富而言,征税似乎更为便捷。万历二十四年十月,皇帝在派出开矿太监的同时,又派出大批征税太监。
明中叶,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货物流通的迅猛,在通都大邑设置钞关。漷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洲、临清、北新等,这些钞关,按照商船的大小,征收数量不等的“船料”。收了“船料”不再收货税,唯独临清关、北新关兼收货税。到了万历二十四年以 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不仅征税地点增加,税收名目层出不穷。
御马监太监梁永,万历二十七年二月被皇帝派往陕西,征收名马货物税。按照规定,税监不得带兵。但是梁永招集亡命之徒,蓄积战马五百匹,组成一支骑兵,出入边塞。他的党羽锦衣卫千户乐纲最为桀黠,帮助梁永干些作奸犯科的勾当。富平县知县王正志向朝廷揭发梁永的奸谋,皇帝不由分说地下令将王正志押解进京,关入锦衣卫诏狱四年之久,竟不明不白地死于狱中。
渭南县知县徐斗牛是和王正志一样的廉吏,对梁永颇为不满。梁永指使党羽杭大贤率领一支人马,直入渭南,向徐斗牛敲诈勒索,当场打死几人,在县衙大堂大放厥词,徐斗牛愤恨而死。
陕西巡抚贾待问(字学叔,号舂容,广平威县人)为徐斗牛鸣冤,希望皇帝对梁永有所惩处。皇帝却要梁永参与审理此案。言官杨应文表示反对,说:徐斗牛之冤,陛下业已洞鉴,梁永身为主使者,罪与杭大贤同科,岂可偃然参与审理此案?他的反对毫无效果。梁永凭借钦命,在审理时反诬陕西巡抚贾待问、西安府同知宋贤,有挟私之嫌,将此数人 一并勘察。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一至于此,皇帝欣然同意。
此后梁永气焰更加嚣张,公然向皇帝提出,兼领镇守职衔,率兵巡视花马、庆阳等盐池,征收盐课。更有甚者,梁永假借巡察为名,率领亡命之徒,打着旌旗伞盖吹吹打打四出游行,肆行劫掠,挖掘历代帝王陵寝,搜求古代金玉器物,到处勒索。知县不堪其扰,纷纷单骑脱走。梁永指使爪牙杖杀县丞郑思颜、指挥刘应聘等。
皇帝为了聚敛财富,指使、纵容矿税太监到各地搜刮,横行无忌。地方官员无法制止,中央官员徒唤奈何,除了上疏发发牢骚,似乎无力改变这种局面。这是由于万历皇帝朱翊钧始终执迷不悟,我行我素。矿税太监的倒行逆施,激化了社会矛盾,引爆了民众动乱。
矿税太监横行的嚣张状况一目了然。据学者估计,从万历二十五年到万历三十四年,矿税太监进奉内库的白银共计569万两。 平均每年进奉56.9万两银子,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这笔收入与每年的农业税(夏税、秋粮)及盐税收入相比,是一个小数目。以万历六年为例,太仓银库岁入3 68万两,其中农业税银为2 09万两,盐税银为1 00万两。 但与关税、商税相比,则是一个大数目。
万历六年河西务、临清、浒墅、九江、杭州(北新)、淮安、扬州等钞关,解入太仓的关税银为23.4万两;京师崇文门、通州张家湾、江西、山东、陕西、广东、云南等处的不完全统计,万历六年解入太仓的商税银为11.3万两。
由此可见,矿税太监每年向内库进奉的银两,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数目,而且黄金、珍珠、貂皮、人参、马匹等等,还没有计算在内。这种超经济的强制聚敛,当然不可以等闲视之。原因在于,它是正税之外的额外榨取,并非国库收入,而是仅供皇室支配的财富,弊端百出是不可避免的。官员们一再向皇帝进谏,指责矿税的弊端,皇帝一再狡辩,拒不接受。
矿税太监是皇帝委派的钦差大臣,直接向宫廷内库进奉,不受中央政府监督,凌驾于地方政府之上,没有任何制度约束,形成了财政上的巨大漏洞。聚敛的财富究竟有多少?上缴几何,截留几何?是一笔糊涂账,只有矿税太监自己心里有数。于是乎,必然结果是,征多缴少,太监中饱私囊,大量财富落入他们的私人腰包。
这些太监长期深居宫中,对于国计民生,对于工商业近于无知,恣意妄为,贪赃枉法,中饱私囊,把全国上下搞得民怨沸腾。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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