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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礦稅太監:鬧得民怨沸騰為何卻沒人管?隻因來頭太大無人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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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稅太監,即開礦太監與征稅太監,他們或分工,或一身而二任。用開礦來增加财政收入,本身無可非議。如果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通力協調,精心勘察,合理經營,那麼反對的阻力也許會小得多。實踐的結果表明,這是一項失敗的嘗試。問題不在于開礦本身,而在于監督開礦的太監對業務一竅不通,卻口含天憲,胡亂指揮,貪贓枉法,與民争利。

明朝礦稅太監:鬧得民怨沸騰為何卻沒人管?隻因來頭太大無人敢管

更有甚者,好事之徒投其所好,胡亂報告某處有礦,太監未經勘察,盲目開采,結果一無所獲。太監為了交賬,一定要地方政府與百姓承包子虛烏有的開礦收益。是以,開礦就成了橫征暴斂的一種手段,引起舉國上下一片反對聲浪。

向工商業城市、水陸交通樞紐派出的稅監,負責向商人、市民征稅。從當時工商業繁榮、市場經濟發達的背景來看,比先前增加一點稅收,并非毫無可行性,後果不一定壞到哪裡去。但是那批負責監督征稅的太監們,不和地方政府協商,不考慮各地的實際情況,一味竭澤而漁,恣意橫行,中飽私囊。

運河沿線,長江兩岸,太監們在原有的稅關之外,大量增設新關,重複征稅,搞得民怨沸騰,商業蕭條。開礦太監的派出可以追溯到萬曆二十四年六月,皇帝派遣禦馬監太監魯坤會同戶部郎中戴紹科、錦衣衛佥書楊金吾到河南開礦,同時又派承運庫太監王亮會同錦衣衛官員張懋中到真保薊永等地開礦。

明朝礦稅太監:鬧得民怨沸騰為何卻沒人管?隻因來頭太大無人敢管

《萬曆邸鈔》明确說,礦稅開端始于萬曆二十四年:

“差戶部郎中戴紹科同錦衣衛佥書楊金吾河南開礦。差承運庫内官王亮,同錦衣衛官張懋中,真(定)、保(定)、薊(州)、永(平)等處開礦。

令兵部尚書石星擔心的是,官府開礦會刺激民間私自開采,造成社會問題,進而導緻官府與“礦盜”之間的武裝沖突,影響治安。而皇帝的着眼點卻在于經濟收益,根本不把這種顧慮當一回事,繼續不斷向各地派遣太監開礦。

由太監來上司開礦,本身就顯得滑稽可笑,他們哪裡有這樣的眼光和能力?一味蠻幹的結果,就成了打着開礦的幌子,敲詐勒索。有的地方名為開礦,實際上開不出什麼東西,太監們強令富戶承包,不足之數由富戶賠償;或由地方政府承包,不足之數由地方财政抵充。這樣一來,所謂開礦徒有其名,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攤派。

萬曆二十五年五月,河南巡按禦史姚思仁揭露開礦的八大弊端:

一,礦盜嘯聚,召亂之可慮;二,礦頭累極,土崩之可慮;三,礦夫殘害,逃亡之可慮;四,礦兵糧缺,呼噪之可慮;五,礦洞遍開,浪費之可慮;六,礦砂銀少,逼買之可慮;七,民皆開礦,失業之可慮;八,奏官肆橫,激變之可慮。
明朝礦稅太監:鬧得民怨沸騰為何卻沒人管?隻因來頭太大無人敢管

同年八九月間,派太監陳增赴山東青州、沂州、栖霞、招遠開礦,派太監王忠赴陝西橫嶺開礦,派太監田進赴永平府昌黎開礦,派太監赴真定開礦。此端一開,各地好事之徒紛紛向朝廷“獻礦”,仿佛雨後春筍一般,無數礦藏一下子冒了出來。于是乎,皇帝派遣得太監遍布全國各地。昌平有王忠,真定、保定、薊州、永平、房山、蔚州有王虎,昌黎有田進,河南有魯坤,山東有陳增,山西有張忠,南直隸有郝隆、劉朝用,湖廣有陳奉,浙江有曹金、劉忠,陝西有趙鑒、趙欽,四川有丘乘雲,遼東有高淮,廣東有李敬,廣西有沈永壽,江西有潘相,福建有高寀,雲南有楊榮等。

然而,開礦畢竟講究科學技術,沒有“芝麻開門”那麼簡單,随心所欲的結果,民怨沸騰。就聚斂财富而言,征稅似乎更為便捷。萬曆二十四年十月,皇帝在派出開礦太監的同時,又派出大批征稅太監。

明中葉,随着市場經濟的繁榮,貨物流通的迅猛,在通都大邑設定鈔關。漷縣、濟甯、徐州、淮安、揚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洲、臨清、北新等,這些鈔關,按照商船的大小,征收數量不等的“船料”。收了“船料”不再收貨稅,唯獨臨清關、北新關兼收貨稅。到了萬曆二十四年以 後,情況發生了變化,不僅征稅地點增加,稅收名目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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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馬監太監梁永,萬曆二十七年二月被皇帝派往陝西,征收名馬貨物稅。按照規定,稅監不得帶兵。但是梁永招集亡命之徒,蓄積戰馬五百匹,組成一支騎兵,出入邊塞。他的黨羽錦衣衛千戶樂綱最為桀黠,幫助梁永幹些作奸犯科的勾當。富平縣知縣王正志向朝廷揭發梁永的奸謀,皇帝不由分說地下令将王正志押解進京,關入錦衣衛诏獄四年之久,竟不明不白地死于獄中。

渭南縣知縣徐鬥牛是和王正志一樣的廉吏,對梁永頗為不滿。梁永指使黨羽杭大賢率領一支人馬,直入渭南,向徐鬥牛敲詐勒索,當場打死幾人,在縣衙大堂大放厥詞,徐鬥牛憤恨而死。

陝西巡撫賈待問(字學叔,号舂容,廣平威縣人)為徐鬥牛鳴冤,希望皇帝對梁永有所懲處。皇帝卻要梁永參與審理此案。言官楊應文表示反對,說:徐鬥牛之冤,陛下業已洞鑒,梁永身為主使者,罪與杭大賢同科,豈可偃然參與審理此案?他的反對毫無效果。梁永憑借欽命,在審理時反誣陝西巡撫賈待問、西安府同知宋賢,有挾私之嫌,将此數人 一并勘察。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一至于此,皇帝欣然同意。

此後梁永氣焰更加嚣張,公然向皇帝提出,兼領鎮守職銜,率兵巡視花馬、慶陽等鹽池,征收鹽課。更有甚者,梁永假借巡察為名,率領亡命之徒,打着旌旗傘蓋吹吹打打四出遊行,肆行劫掠,挖掘曆代帝王陵寝,搜求古代金玉器物,到處勒索。知縣不堪其擾,紛紛單騎脫走。梁永指使爪牙杖殺縣丞鄭思顔、指揮劉應聘等。

明朝礦稅太監:鬧得民怨沸騰為何卻沒人管?隻因來頭太大無人敢管

皇帝為了聚斂财富,指使、縱容礦稅太監到各地搜刮,橫行無忌。地方官員無法制止,中央官員徒喚奈何,除了上疏發發牢騷,似乎無力改變這種局面。這是由于萬曆皇帝朱翊鈞始終執迷不悟,我行我素。礦稅太監的倒行逆施,激化了社會沖突,引爆了群眾動亂。

礦稅太監橫行的嚣張狀況一目了然。據學者估計,從萬曆二十五年到萬曆三十四年,礦稅太監進奉内庫的白銀共計569萬兩。 平均每年進奉56.9萬兩銀子,是一個什麼概念呢?

這筆收入與每年的農業稅(夏稅、秋糧)及鹽稅收入相比,是一個小數目。以萬曆六年為例,太倉銀庫歲入3 68萬兩,其中農業稅銀為2 09萬兩,鹽稅銀為1 00萬兩。 但與關稅、商稅相比,則是一個大數目。

萬曆六年河西務、臨清、浒墅、九江、杭州(北新)、淮安、揚州等鈔關,解入太倉的關稅銀為23.4萬兩;京師崇文門、通州張家灣、江西、山東、陝西、廣東、雲南等處的不完全統計,萬曆六年解入太倉的商稅銀為11.3萬兩。

由此可見,礦稅太監每年向内庫進奉的銀兩,是一個不大不小的數目,而且黃金、珍珠、貂皮、人參、馬匹等等,還沒有計算在内。這種超經濟的強制聚斂,當然不可以等閑視之。原因在于,它是正稅之外的額外榨取,并非國庫收入,而是僅供皇室支配的财富,弊端百出是不可避免的。官員們一再向皇帝進谏,指責礦稅的弊端,皇帝一再狡辯,拒不接受。

礦稅太監是皇帝委派的欽差大臣,直接向宮廷内庫進奉,不受中央政府監督,淩駕于地方政府之上,沒有任何制度限制,形成了财政上的巨大漏洞。聚斂的财富究竟有多少?上繳幾何,截留幾何?是一筆糊塗賬,隻有礦稅太監自己心裡有數。于是乎,必然結果是,征多繳少,太監中飽私囊,大量财富落入他們的私人腰包。

明朝礦稅太監:鬧得民怨沸騰為何卻沒人管?隻因來頭太大無人敢管

這些太監長期深居宮中,對于國計民生,對于工商業近于無知,恣意妄為,貪贓枉法,中飽私囊,把全國上下搞得民怨沸騰。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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