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九晚五”可能是小伙伴们
最常听说的一种工时制度
但是
有的工作受到种种限制
没办法固定时间上下班
企业可以不采用
这样的工时制度吗?
工作时间制度
也叫工时制度
每个企业对它都有相关规定
工时制度都有哪几种?
企业应该如何选择
适合自己的工时制度?
选择的时候该注意什么?
……
人社君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
企业工时制度规范指引
快来了解一下吧!
目前,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有两大类,标准工时制与特殊工时制。
此外,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工时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
标准工时制
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
特殊工时制
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对于有些岗位因工作时间弹性机动或者工作时间忙闲不均而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可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即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
是指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特殊工时制度。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单月可以超过36小时,但是周期内总加班小时数不得超过规定总数(如以一年为周期,年总加班小时数不得超过36x12=432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想知道如何选择
更适合企业生产经营
的工时制度?
那就快来看看下面这些事项
适用范围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使用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上班时间和休息日,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延长工作时间。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可自行实施。对于不同岗位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对其实行不同的上班时间及休息日,但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时制度予以明确。
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人社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制。
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主要是生产任务不均衡造成工作时间呈现明显淡旺季的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
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企业高管、外勤人员等。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经人社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申请条件与申请办法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查询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
对于企业有生产需求、但是所需工作时间少而不足以安排全日制用工的临时性、辅助性等非关键岗位,可以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自行实施。
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按小时计算劳动报酬(目前我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快把这条微信
转给需要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