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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人叫它狼桃,古人呼为六月柿、金橘,贵州人呼之为茅秀才……

作者:龙鼎飘香

西红柿:至今姓番的菜中之果

汪鹤年

秘鲁人叫它狼桃,古人呼为六月柿、金橘,贵州人呼之为茅秀才……

很早以前,在南美秘鲁、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等国的大森林里,常可看到一种鲜红光滑,模样十分俏丽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称之为“狼桃”,认为它是一种只有狼才敢吃的有毒的果子。十八世纪,法国有位画家冒险品尝了这种可爱又可怕的果实,谁料入口甜酸,满嘴生津,且安然无恙。于是,西红柿终于登上了餐桌,并迅速风靡开来。接着,人们又将它从公园里挪了出来,移进了菜园。

在我国,西红柿常被人们习称为番茄。其古称则大多围绕着其两大特点而命名:因其果实颜色红艳,酷似原产我国的柿子,又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所以被人们称作“西番柿”、“番柿”、“洋柿”或“西红柿”。至今,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仍把西红柿称为“洋柿子”。明代赵山函《植品》称其为西番柿;《群芳谱》呼为番柿、六月柿;《陆川本草》又称其为金橘;民国二十七年贵州《麻江县志》还说当地人又称其为腊茄、酱茄、海茄,甚至称之为“茅秀才”或“茅醋果”,并说是“以其酸寒”而得名。此外,又有番李子、火柿子、小金瓜、喜报三元等别称。

西红柿属茄科一年或多年生草本植物。其可食用部位为多汁的浆果,一般呈扁球状或近球状,橘黄色或鲜红色。光滑,脐小,肉厚,味道沙甜,汁多爽口。花、果期为夏、秋季。《清稗类钞》对其生存形态是如此着墨的:“西红柿,蔬类植物也。茎高数尺,稍蔓延,叶为羽状复叶,深裂,生毛甚密,花淡黄,实扁圆,径二三寸,熟则色红,可食。”民国九年《龙岩县志》“物产志”对其也有过这样的描述:“红茄,一名六月柿,一年生草本,高至五六尺,叶为不整之羽状复叶,小叶亦分裂而为羽状,花黄色,花之构造类如茄,果实为浆果,红色,可食。”民国二十七年《麻江县志》“物产志”中的状写又有所不同:“苗茎淡红,附白毛叶,羽状对生,四五月开黄花,结实有大如柿实者,皮较厚,熟则黄,小者如小橘,嫩皮里养浆反多。”

秘鲁人叫它狼桃,古人呼为六月柿、金橘,贵州人呼之为茅秀才……

它的品种极多,有苹果青、粉红甜肉、桔黄嘉辰等品种。果的形状有圆形、扁圆形、长圆形、尖圆形等;果皮的颜色,则有大红、粉红、橙红和黄色等。西红柿是全世界栽培最为普遍的果菜之一,我国大部分地区均有栽培。

与其他蔬菜相比,西红柿具有一种可果可蔬的特殊秉性。它既可以当作生食的果品,也可以烹熟了作为蔬菜,还可加工成西红柿酱、西红柿汁或整果罐藏。一般来说,粉红西红柿,因酸甜适度,品质较佳,适于生食;而黄色西红柿,肉质又面又沙,生食味淡,宜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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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含有丰富的多种维生素和钙、磷、钾、钠、碘、镁、铁、锌、铜、锰等矿物质,还含有蛋白质、糖类、有机酸和纤维素。据营养学家研究测定:每人每天食用50克~100克鲜西红柿,即可满足人体对几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需要。

中医认为,西红柿具有健胃消食、治疗食欲不振的作用。清《陆川本草》就说其有“生津止渴,健胃消食。治口渴,食欲不振”等效用。

因此,含有丰富的营养,又有多种功用的西红柿,被称为神奇的“菜中之果”。

西红柿传入我国大约是在明万历年间(公元1573~1617年)。我国最早的关于西红柿的记载,见于明代史学家郭子章的《黔草》,当地人称作六月柿,或称番柿。

民国《贵州通志》“风土志·方物”在“六月柿”条中曾有载云:“郭青螺《黔草》有‘六月柿诗’,小序云:‘黔中有六月柿,茎高四五尺。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一树不下二三十实,火伞赫卯,未足为喻。第条似蒿,叶似艾,未若慈恩柿叶,可堪郑广文书也。传种来自西番,故又名番柿。’”郭青螺在此诗中曾描述过这种舶来品的风姿:“累累朱实蔓阶除,烧树然云六月初。况是茸茸青草叶,郑公堪画不堪书。汉将将兵度龙堆,葡萄苜蓿一齐来, 太平天子戎亭撤,番柿缘何著处栽?”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郭青螺曾被万历皇帝任命为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兼制蜀楚军事,此诗便是他巡抚黔中时写于任上的诗作。民国《贵州通志》“艺文志四”即有载云:“‘四库存目’有《黔草》二十一卷,谓其在巡贵州时所作之文。”

秘鲁人叫它狼桃,古人呼为六月柿、金橘,贵州人呼之为茅秀才……

明万历首辅大臣朱国桢编成于天启元年的《涌幢小品》则详细地记载了这种番柿的形态特征,而且明确地提到其种植地点是在黔中:“[黔中]又有六月柿,茎高四五尺。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一树不下二三十实,火伞、火球,未足为喻。条似蒿,叶似艾,花似榴。种来自西番,故又名番柿。” 与《涌幢小品》同年成书的《群芳谱》“果谱”中的记述大致类似,但增加了“缚作架,最堪观”一句话,有意强调了其所具有的观赏价值。也就是说,至迟在1621年之前,贵州地区已经有了西红柿的种植。

时隔不久,陕西一带也曾有过西红柿的种植,并称其为“西番柿”。陕西盩厔(今周至)人赵崡所撰,成书于万历四十五年的《植品》即有载云:“西番柿,亦万历间自西方来,蔓生,高四五尺,结实宛如柿,然不堪食。”“西番柿”便是后来人们习称的西红柿。但因时人对其食用价值并不了解,且“其蔓与叶臭不可近”,竟至以“今亦无种者”的结局而在当地草草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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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贵州、陕西,云南亦是最早种植西红柿的地区之一。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滇志》在记述“永昌府”物产中的卉类产品时便记有 “六月柿”。从此记述看,云南当时已有了西红柿的种植,但仍是作为观赏植物。

清代前期,山西也成为西红柿的主要产地。康熙年间的《保德州志》“风土志土产”中就列有“西番柿”一品,不过是将其置于花属一类。足见,直到此时,西红柿仍是仅供观赏。

西红柿究竟何时成为华夏百姓的口中之食,史无明文。不过,在康熙二十四年《台湾府志》“物产志”中,已将其列入“果属”:“番柿,形似柿,皮有毛,色略红,味酸涩。皆非佳品,俗呼毛柿。”只是,这时的西红柿,因味道酸涩,似乎还未成为人们喜爱的果蔬。但毕竟透露出其已开始成为百姓食物的这一信息。

此后,浙江等地也有了番茄的种植。乾隆四十年《海宁州志》“物产志”中即有“洋柿,实小面红”的记述。

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仍将其当作观赏植物。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的《宁乡县志》便将其视之为花属植物:“喜报三元,椒属,形如金瓜,红鲜圆润,累累可爱。”

清徐时栋(1814-1873年)《烟屿楼笔记》中则将其称作“洋柿”,并说华人但以供玩好,并不以为食:“西夷既与中国通商,多以其土产来内地。一日在花园中,买洋柿一本。其果大小,似柑之小者。始结色白,渐绿,而黄,而红,若红柿然。彼人食之,华人但以供玩好,不之食也。其种草本,叶略似菊而碎,小作小花,黄白色。其根遍生丛毛,如其人。”

不过,番茄毕竟渐渐成为人们熟悉的植物,其名称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同治《重修上海县志》中已经出现了“番茄”的称呼:“又有如柿者,谓之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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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的称呼首见于光绪十年河北《玉田县志》的“物产志”,该志在“卉属”新增的品种中,便添加了“西红柿、马兰”等花卉植物。

而且,历时未久,西红柿便在我国东北、华北和上海、贵州等地区得到普遍种植,并成为我国重要的蔬菜之一。同治《重修上海县志》中“一种草本,实似柿,瓢子如茄,名番柿”;徐珂《清稗类钞》中“熟则色红,可食”;民国《呼兰县志》中“有洋柿,草本俄种也。实硕大逾于晋产,枚重五六两,生青熟红,味微甜”;民国37年《贵州通志》中“番茄,俗名毛辣角,其种来自外国,全省以贵阳出产为多”等记述,便反映出这一事实。

其食用价值也得到较好的开发。

一是制作成西红柿酱,专用以调味。民国十九年《芦山物产志稿》:“西红柿,俗名毛辣茄,调味极佳,西人嗜之,加盐俎醢,名西红柿酱。”民国二十七年《麻江县志》“物产志”称其为腊茄,并说:“生味酸辛,熟则可口,调馔最佳。采实和盐、蒜、番椒、醴酒腌坛中,藏久取食,亦佳品也。”

二是与肉类一同烹熟作菜。民国二十四年《广东通志稿》即有此一段记述:“番茄,外来种也。传入广东,为人嗜食。不过数十年,今则已成为普遍之种植也。……外国人多腌而生食,广东人皆与肉类煮熟作菜。”

三是直接去皮而食,亦果亦蔬。民国三十八年《安宁县志》中即有“去皮佐食,饶营养”的记述。

如今,西红柿炒蛋、西红柿炖豆腐、番茄黄焖鸡块、番茄炒丝瓜、鸡肉番茄羹、番茄鱼、西红柿炒肉末、西红柿蛋汤、西红柿炖牛腩和凉拌西红柿等菜品,更成为人们餐桌上常见的美味。

参考文献(略)

《先民菜篮子里的秘密》(连载)

版权作品:鄂作登字-2017-a-0001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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