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贵港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贵港市司法局胜利召开。贵港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翔,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梁天华,各县(市、区)司法局业务负责人、会员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黄伟基主持。

会议全面总结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情况,并对第一届协会理事会和协会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融入和服务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充分肯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第二届贵港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和副会长。陆师当选为第二届贵港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会长,张华、陈志松、陈志宏、邱一钊当选为副会长;张华兼任秘书长。
洪翔指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服务基层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也已开启,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抢抓机遇,锐意进取,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努力开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洪翔强调,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坚持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要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立足自身优势,服务乡村振兴。
洪翔要求,新一届理事会要切实发挥好“头雁”作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升理事会议事能力和议事效率,及时研究解决行业发展和日常管理中有关问题,以广大会员的需求为工作导向,服务协会会员,维护好会员合法权益;要肩负起全市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重托,发扬奉献精神,团结带领广大会员继往开来、奋发进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动贵港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贵港市司法局律师科
摄影:韦爱清
审核:洪 翔
编辑:唐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