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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一家5口遇害,评论区忙着问原因,受害者有罪论何时休?

前一阵子,有个新闻上了热搜,村支书5口遇害,凶手逃亡再杀2人。

凶手的手段特别残忍,连孩子都不放过。

看到这样的新闻,正常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这个人太残忍了,面对无辜者,他怎么能下得去手?

兔死尚且狐悲,更何况我们作为一个人,对同类、尤其是无辜的孩子总抱有悲悯之心。

尤其对于有孩子的父母来说,更是如此。

可是你去新闻的评论区一看,会让你心惊胆战。

因为点赞最高的评论是:为什么他要杀人全家?

评论首先不是去同情受害者、谴责凶手,反而询问杀人的原因。

这种本末倒置的思维惯性,反应了一种潜意识的报复心态,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到“凶手”的思维视觉,其背后隐藏的一种逻辑就是:受害者有罪。

这就好比我去害一个人,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这就是合理化,简单来说,就是你有罪,该杀。

至于你是不是有罪,完全在于我一张嘴,我说你阴我、害我、看我不顺眼、处处跟我作对,只要你愿意找,总能找一条出来。

哪怕你多看了我一眼,我也要砍你,因为我觉得你看我的眼光带有恶意,那我砍你就是光明正大,甚至觉得自己是为民除害,把自己想象成英雄。

类似这种你看我我要砍你这种事情,并不是天方夜谭,是真的发生过,而且不是一起,大家有兴趣可以网上搜索一下,你会大开眼界。

类似受害者有罪的情况其实在生活中也不少见。

我一个妹妹,在辅导孩子作业时,被他老公用烧开的开水壶从脖子上往后背淋,经鉴定造成轻伤,按照法律规定,他老公要负刑事责任,应该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如果你的妹妹被这样对待,你生不生气呢?那是肯定的。要按照评论网友的极端做法,是不是应该报复,带人直接将她老公打一顿呢?

因为我这样打人更有正当理由吧。

但我们选择了隐忍,为了孩子不受影响,只得离婚,而没有选择起诉对方。

可是他却洋洋得意,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还拿言语侮辱我妹妹。

请问这样的人,是不是该受到惩处呢?但我们毫无办法,法律在这个时候也显得苍白。

夫妻俩个吵归吵,各有对错是常见的,但不管怎么吵,总得有底线,不能家暴,不能故意伤害,因为这是一次和N次的区别,否则就触犯了刑律。

没有底线的人,他什么事情他都能干得出来。

怪只怪,我妹妹当初没有擦亮眼光,选错了人,导致出现这种不幸。

我说这个,就是想告诫我们的一些人。

当我们问出受害人为什么被害这种情况时,我们是否可以转换一下身份,当我们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是受害者,你还会问这种原因吗?

退一步来说,任何原因也不是你可以随便杀人、打人的借口。

否则,就进入相互仇杀的丛林社会,那是没有任何底线和法治的,那将人人自危,只比谁的拳头比、实力强。

如果真是那样,身处社会基层的弱者就会更糟糕,你以为你能报复吗?你根本都没有机会。

反过来想一想,无差别杀人的凶手,如果他就住在你家隔壁,跟你有很多接触,我想问你,你敢跟这种人打交道、交朋友吗?出于安全考虑,我想你只会敬而远之。

这种人无论在哪里,都是社会隐患。因为他容易走极端,偏执。

也可以说,思维层次越低的人,越喜欢用情绪发泄代替思考,这就容易出现“受害者有罪”的思维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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