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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可判处八个月监禁

本报(记者刘有旺记者杨林云)11月23日,柏林万区地方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院公开审理了李某非法获取、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以2000元罚款。2019年6月1日,被告李某以每只4美元的价格从微信朋友那里非法购买了20只墨西哥蜘蛛。同年10月17日,李某将10只墨西哥拍打鸟卖给了万柏林区一家宠物用品经销商店的老板穆,每只35元。

今年7月1日,公安民警在墨西哥一家租住的住宅里抓获了14只红膝鸟蜘蛛,在墨西哥抓获了4只红尾鸟蜘蛛。据确定,涉案的墨西哥红膝鸟蜘蛛、墨西哥飞鼠蜘蛛和墨西哥金背红尾鸟蜘蛛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

法院听说,被告人李某非法获取、出售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非法获取、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结合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自首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杀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获取、运输、销售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其中,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包括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所列野生动物,以及上述驯养和繁殖物种。

(编辑: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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