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有旺記者楊林雲)11月23日,柏林萬區地方法院環境資源巡回法院公開審理了李某非法擷取、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案件,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以2000元罰款。2019年6月1日,被告李某以每隻4美元的價格從微信朋友那裡非法購買了20隻墨西哥蜘蛛。同年10月17日,李某将10隻墨西哥拍打鳥賣給了萬柏林區一家寵物用品經銷商店的老闆穆,每隻35元。
今年7月1日,公安民警在墨西哥一家租住的住宅裡抓獲了14隻紅膝鳥蜘蛛,在墨西哥抓獲了4隻紅尾鳥蜘蛛。據确定,涉案的墨西哥紅膝鳥蜘蛛、墨西哥飛鼠蜘蛛和墨西哥金背紅尾鳥蜘蛛均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物種,屬于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
法院聽說,被告人李某非法擷取、出售受國家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構成非法擷取、銷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結合李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自首情節和認罪表現,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獵殺國家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擷取、運輸、銷售國家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罰金;其中,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包括列入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名錄的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二所列野生動物,以及上述馴養和繁殖物種。
(編輯: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