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佛山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了共计557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合格538批,不合格食品19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及详细情况如下:
1.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洛浦汇港城综合市场黄立珍水产品店经营销售的兰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实测值:1.6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2.佛山市禅城区堪照海鲜档经营销售的兰花蟹(海水),镉(以Cd计,实测值:1.8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3.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府又市场闫秫处于水产档经营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实测值:2.0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钱多多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三水汇丰分公司经营销售的小黄姜,镉(以Cd计,实测值:0.16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5.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竹路新鲜新价蔬菜经营部销售的上海青,镉(以Cd计,实测值:0.31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去除内脏后的蟹类中的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的富集。
6.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洛浦汇港城综合市场黄立珍水产品店经营销售的多宝鱼(海水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实测值:710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7.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河江开发区民安市场林永安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240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8.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河江民安市场李福强经营销售的三黄鸡蛋,恩诺沙星(实测值:614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9.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91号浩廉海鲜档经营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实测值:340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恩诺沙星是一种人工合成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物,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主要是脱去乙基而成为环丙沙星。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造成水产品中恩诺沙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或运输过程中为了防止鱼、虾等生病而违规使用,禽类恩诺沙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的鸡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中,使用的恩诺沙星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
10.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妙姐光鸡档经营销售的乌鸡,甲氧苄啶(实测值:8637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50μg/kg);金刚烷胺(实测值:12.6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甲氧苄啶是细菌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剂,属磺胺增效药。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等特性。甲氧苄啶对多数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有抗菌活性;此外,甲氧苄啶对疟原虫及某些真菌,如奴卡菌、组浆菌,酵母菌也有一定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家禽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50μg/kg。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肾脏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甲氧苄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没有加强用药控制,企业违规使用了兽药或饲料带入,导致残留积累。
11.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市场廖自欢经营销售的黑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实测值:4.2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2.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市场廖自欢经营销售的清远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实测值:3.3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五氯酚酸钠,又名五氯酚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或者杀菌剂。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并且能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进入人畜体内分解为五氯酚,五氯酚具有有机氯和酚的毒性,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如长期摄入,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造成五氯酚酸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预防畜禽生病而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13.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华盖市场唐文斌蔬菜档经营销售的生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1.5g/100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4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高表明样品中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到了一定程度,吃起来有酸败、哈喇等异味,涩,口感差。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14.顺德区大良观光市场陈寿存蔬菜档经营销售的脆肉本地姜,铅(以Pb计,实测值:0.233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5.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华盖市场廖志军蔬菜档经营销售的广西淮山,铅(以Pb计,实测值:0.768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6.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市场东边地推档谢佑生蔬菜档经营销售的姜,铅(以Pb计,实测值:0.272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铅(以Pb计),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水果制品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蜜饯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果蔬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或辅料带入,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铅可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
17.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黄琼宁三鸟档经营销售的湛江鸡,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5.92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8.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北区观光市场芬姐水产店经营销售的罗氏虾,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7.68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19.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佛山保利水城分公司经营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实测值:8.34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疾而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原药及代谢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鱼、虾等生病非法使用了呋喃类药物,导致在水产品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
20.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溪盈信综合市场裴国可生果店经营销售的香蕉(散装),吡虫啉(实测值:0.134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特点。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1.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搵食地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叻茶文创园店经营销售的泰式波霸奶茶(大杯),日落黄(实测值:0.064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添加”)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日落黄又名食用黄色3号,是一种水溶性偶氮类合成着色剂,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行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茶饮料中不得使用日落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使产品颜色更加鲜艳,未按国标规定,超范围使用。如果长期食用日落黄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可能引起风疹、荨麻疹、腹泻、小儿多动症等,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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