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别这样做,否则,你将摊上大麻烦

最近一个案件,审核后想了好长时间,这里与大家探讨一下

一起交通事故,是夜间一辆小车撞上路边路灯杆,小车还能开动,人也无事,路灯倒在了路上,肇事人未报警,直接开车离开;两小时后,一骑摩托车的经过事发地,撞上倒地的路灯杆受伤,经交警摸排,找到第一起事故肇事人,认定第一起事故肇事人负第二次事故全责。

二起事故伤者起诉第一起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要求承担保险责任,赔付其被侵害的损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

这个案件,我的思考是,保险赔付是否合理

第一起事故,车辆肇事,保险赔付应该。第二起事故因肇事人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遗落物造成他人损害,应属于民法典中建筑物和物件侵权责任,而不是车辆责任,进而,与车辆保险无关。

因此,该案应判决第一起事故肇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非保险公司!

肇事心存侥幸,不报案而逃逸,可能会让你摊上大麻烦!

关于上述事故和观点,您有什么看法,欢迎探讨。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