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第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会议,审议人员任免问题,任命卢卫东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忠秋主持会议并出具了聘书。

潘建华副市长受代理市长吴新明委托,就陆卫东同志等同志的任免提出动议。
会议决定
陆卫东同志被任命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单晓明同志被免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接受曹金海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南通市人大备案。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庄忠秋向新任命人员发出任命书。陆卫东同志作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董正超、黄未成、葛玉琴、陈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阳等参加了会议。"一届政府、一委员会、两院"领导同志,市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发区人大联络处的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作为观察员出席了会议。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曹金海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9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曹金海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人大备案。
决定拟任免人员名单
陆卫东同志被任命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单晓明同志被免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文字:张烨,华南新闻业记者
编辑:屈延安
点 + 扩散 ↓↓↓
【来源:南通发布】
免责声明:本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果来源有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邮箱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电邮地址: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