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第十五屆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第41次會議,審議人員任免問題,任命盧衛東同志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莊忠秋主持會議并出具了聘書。

潘建華副市長受代理市長吳新明委托,就陸衛東同志等同志的任免提出動議。
會議決定
陸衛東同志被任命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單曉明同志被免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接受曹金海同志因工作變動辭去南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南通市人大備案。
受市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委托,莊忠秋向新任命人員發出任命書。陸衛東同志作了憲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董正超、黃未成、葛玉琴、陳軍、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楊陽等參加了會議。"一屆政府、一委員會、兩院"上司同志,市有關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開發區人大聯絡處的負責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作為觀察員出席了會議。
南通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接受曹金海同志辭去南通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2021年10月9日南通市第十五屆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南通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曹金海同志因工作變動辭去南通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南通市人大備案。
決定拟任免人員名單
陸衛東同志被任命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單曉明同志被免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文字:張烨,華南新聞業記者
編輯:屈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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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通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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