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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多年不开工被无偿收回

本报新闻(记者王少良马晓玲)7年前曾申办一块11000多平方米的工业用地,闲置多年,企业在受到多次监理后仍未开工建设,近日由市资源规划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免费回收。这是厦门首例通过直接宣布取消国有建设用地登记和土地权证书而无偿收回的土地案例。

2014年7月,某企业通过海沧区"H2013Y40-G"国有建设项目"H2013Y40-G"国有建设项目以西、后巷路以北、东府南路东、后巷北路以南等方式进行公开上市转让,土地面积11181.64平方米用于工业生产。合同规定,项目于2015年4月28日前开工建设,2016年4月28日前竣工。企业在全国竞标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长期未开工建设,经政府有关部门反复督促,项目仍未取得进展。

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应当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土地进行调查、核实和鉴定,最终作出无偿收回土地的行政决定。

企业对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法院调解、撤回诉讼告示结束。最终,市资源规划局采取宣布取消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方式,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表示,闲置土地处置利用遵循法律法规、促进权益使用和信息公开的原则,下一步还将大力宣传土地管理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土地使用信用监管, 实施土地使用审批后监管,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集约化利用水平,构建土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体系,为城市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提供动态管理体系,为项目落地提供充足的空间资源和土地要素保障。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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