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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突然被罚182亿,智囊透底: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步?| 文化纵横▍反新技术巨头垄断的国家行动▍捍卫行政边界与有效制度能力▍防御“创造性破坏”冲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扭转技术-政治“旋转门”▍结语

作者:文化纵横
马云突然被罚182亿,智囊透底: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步?| 文化纵横▍反新技术巨头垄断的国家行动▍捍卫行政边界与有效制度能力▍防御“创造性破坏”冲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扭转技术-政治“旋转门”▍结语

彭|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

李|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

4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去年受到反垄断法调查,最终得到结果。针对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其在中国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主导地位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处以2019年中国销售额4%的罚款,金额达182.28亿元。

继去年年底的互联网反垄断风暴之后,平台反垄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指出,平台反垄断的最大难点不在于科技巨头的规模和结构,而在于其技术特点和权力行使的工艺特点。这些特征赋予了巨人比传统政府组织和国界更多的行政能力,使它们成为"看起来像国家"的现象级政治物种。在这方面,平台垄断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界级的政治现象。同时,巨头的崛起也带来了侵犯隐私、社会分化加剧等"创造性破坏"等问题,创新驱动型巨头将利用优势地位阻碍中小企业进入市场,进而遏制创新。更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些国家,互联网巨头有一种通过"旋转门"影响政策的趋势,国家采取行动的能力似乎受到很大阻碍。

笔者认为,国家对平台巨头垄断地位及其引发次生灾害潜力的警觉性和干预性,是政治体制和组织体制的本能反应,但国家权力在反垄断理论策略、技术手段和资源储备等方面可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这两种力量之间的深度博弈值得不断观察。

本文发表于《文化横截面2021》第1期(2月刊),特此发表,以征询各位先生的心思。

驯服科技巨头:反垄断行动的国家逻辑

<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轨道""17">国家行动,反对新技术巨头的垄断</h1>

2020年底,中国市场监管机构对科技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展开调查,这是中国政府推进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扩张的重要一步。这一事件背后有一个重要的全球背景,随着"大科技公司"在过去两年中发展成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世界各国政府一直在密切关注科技巨头的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国家行动的特点是强有力的监管和反垄断仍在继续。

2019年10月,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科技巨头的报告,得出的结论是,亚马逊、苹果、Facebook和谷歌这四大科技巨头已经从"具有挑战性的初创企业"变成了"我们在历史上见过的石油和铁路大亨等超级垄断者"。

一年后,即2020年10月9日,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反垄断小组完成了对这四家巨头为期16个月的调查,这是一份长达449页的报告,详细介绍了美国政府在过去16个月中对苹果、亚马逊、谷歌和Facebook的垄断。该报告指责科技巨头在关键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垄断",并滥用市场主导地位。该报告使用了压倒性的证据,表明科技巨头的反竞争行为阻碍了创新,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甚至削弱了民主的基础。司法部于2020年12月9日效仿,在经过旨在迫使该公司剥离其两个主要业务部门Instagram和WhatsApp的广泛调查后,48个州和地区起诉Facebook非法垄断社交网络。

在欧洲,欧盟早在2018年就发布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苹果、Facebook和谷歌这三家公司的数据垄断和非法逃税行为进行了处罚。2020年12月15日,欧盟公布了两项关于数字服务和数字市场的新法律草案,据评论,这些法律草案可能会建立一个全面的监管机构,以更好地监管硅谷的科技巨头。在欧盟的直接后续行动中,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在2020年12月下旬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政府正在为科技巨头制定监管措施,以加强当地技术监管和在线社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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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士认为,这些针对科技巨头的国家行动表明,对新技术市场环境的理解正在"不断发展",新技术领域的监管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12月,《纽约时报》在.C华盛顿组织了一次研讨会,邀请立法者和技术政策专家讨论科技巨头,在他们达成的众多共识中,最基本的判断是"自我监管的时代已经结束,需要国家行动"。

然而,矛盾的是,当政府发起反垄断行动时,金融市场和科技公司的反应却漠不关心。2020年,硅谷五大科技公司的市值增长了46%,达到7.2万亿美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提升了全球跨国科技巨头的经济表现。

政府火热的反垄断行动与市场界的降温反应形成鲜明对比,是"双火日"。传统的国家组织已经表现出加强对新兴科技巨头监管的强烈意愿,政府通过制定监管特定技术产品的指导方针,开出巨额罚款,启动监管规则甚至强行拆分它们,表明了捍卫国家权力的意愿。但这一过程也暴露了该国在加强科技巨头之间的监管和反垄断方面的困难。有大量证据表明,传统国家在反科技巨头问题上经历了严重的系统滞后和相对低效。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指出,新的技术革命可能会破坏国家能力。国家(民族国家)是近代以来的政治组织形式,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中正面临着根本性的挑战。但是,如果我们仍然把国家看作阶级社会中的特殊公共权力,我们就会发现,在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条件下,国家保持自身权力感的表现与历史没有太大区别:当新的政治主体和挑战其权威的事物出现时, 它往往带头表现出强烈的控制欲望,并愿意将其纳入可支配的行政权力范围,以重申国家权威,丰富治理工具和创新国家能力。

但是,国家是否仍然有能力采取有效行动来实现这一政治意图?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传统的国家组织在监管理念、监管策略(极具争议性)和监管工具以及支持资源方面仍然存在许多弱点。例如,一项后续调查显示,欧盟对科技巨头反竞争策略指控的调查花了数年时间,对谷歌处以数十亿美元的罚款,但谷歌没有做出太多实质性的改变,对恢复竞争几乎没有重大影响。

本文试图结合近两年特别是2020年以来不同国家开展新技术反垄断的经验,探讨国家对科技巨头采取政治行动的原因和任务,重点关注国家保卫权力的主要任务: 维护行政治理的边界和制度能力,"创造性破坏"国防技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扭转技术政治的"旋转门"。本文将讨论各国如何围绕其任务采取行动,以应对技术巨头在各个方面的扩张以及新技术的广泛而深刻的社会政治影响。报告还将分析这些行动的实际效力和局限性以及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轨道""39"> <捍卫行政边界和有效的机构能力</h1>

现代"国家建设"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所有市场和社会行为都有明确的界限和限制,在国家能力一级被理解为市场社会对国家的"可识别性"或"可读性",即国家必须能够将所有社会市场主体的行为纳入其行政权力监测和支配的范围。然而,在新技术革命的背景下,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政府行使权力的环境,政府"可读性"及其权力限制的原始监管框架和监管工具的实用性不断受到挑战。

这家科技巨头为每个人创建了一个统一的标识符。在Facebook中,每个人都有一个唯一的ID,这是这家科技巨头编辑几乎所有产品分类标签或技术分析的基础。这意味着科技巨头采用了与政府相同的可读性系统,有能力实现对社会的系统性"征税"。为此,科技公司也采取了类似于政府使用的价格歧视策略,许多公司花了越来越多的时间实现近乎完美的价格歧视。[2]

一些大型科技公司的广告拍卖机制鼓励竞标者支付预期的流量保证金。像亚马逊这样的公司,最初是非广告模式,最终利用广告来获取供应商保留的最后一点利润。除了建立可读性系统外,每家大型高科技公司都在努力控制社会标准测量系统,通过垄断标准指南确保社会互动的基本单位归其所有,从而建立可持续的长期供应链系统。从国家财政和税收职能的角度来看,科技巨头的管理能力远远高于传统的政府组织,更像是政治学家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意义上的"看起来像国家"的现象学政治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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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平台垄断购买¥38

在互联网经济中,对许多国家来说,向个人征税是一项重大的能力挑战。对于国家来说,科技公司自身的超强能力构成了可读性的障碍,但在实践中,却是政府对解决可读性问题的依赖。对于国家能力较弱的政府来说,他们不得不采取某种"封建"模式,给予科技公司强大的特权。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印尼政府将销售税收入大量外包给科技巨头,这表明大型科技公司有能力在国家层面与地方政府相似。

这里的"封建主义"一词不是传统意义上失控的"领土"或"飞地",而是一种超级复杂性和不可知论。科技巨头之所以真正形成垄断,并不是从其规模和结构上,而是深深植根于科技巨头的技术特点和行使权力的过程特征——深深嵌入的社会经济政治权力体系的微观运作。在科技巨头主导的世界里,产生了大量的微交易行为,导致指数级信息不对称,不仅成倍地增加了政府监管的制度成本,也使得政府难以及时创新监管工具,以至于潜在风险无法识别,因为许多现象实际上超出了行政能力和制度限制。

与传统垄断产业集团相比,科技巨头的权力运作模式更加隐蔽、模糊、波动,不仅像一个集数据、资金和技术为一体的超级大国,也像一个充满权力、隐身无形的复杂系统。这个复杂的系统结合了权力高度集中、优势(主导)技术的智能管理、资源(数据)的分布式吸收三大优势,形成了一个既统一意志又松散、耦合开放能力的电力系统。

一位前谷歌员工将这家科技巨头对国家组织体系的影响比作《纽约时报》组织的一次研讨会:100年前,反垄断问题浮出水面,看起来像冰山,问题浮出水面;随着未来人工智能和数据开发系统的深入应用,这家科技巨头的系统锁定能力将使它们远远低于水线。西方国家实施的《反垄断法》是从蒸汽机时代创造出来的,是当时市场主体规模和结构特征的立法产物,主要手段是分裂和惩罚,但对于构成科技巨头"垄断"内涵的技术力量的垄断"过程",存在根本缺乏有效的执法措施和手段。

科技巨头相对于国家机构能力的挑战,不仅体现在国内层面,也值得国际层面关注。随着科技巨头的国际化,无论是基于组织本身的扩张还是技术能力,都逐渐演变成突破国界的新型政治力量。与传统的跨国公司相比,科技巨头拥有更多的技术和组织能力,可以穿透国家主权。美国对科技巨头理解的转折点出现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当时剑桥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利用Facebook的共享数据和偏好档案技术干预美国大选,让更多的政策制定者意识到外国势力渗透得更多。

另一方面,保护国家战略利益和竞争优势仍然是各国在互联网和数字领域的重中之重。在这一领域,无论是建设关键基础设施,还是国防和情报架构中的先进技术集成,科技公司,尤其是巨头,通过向政府提供创新产品,在改善和改善国家能力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2020年的新冠疫情进一步加剧了科技巨头的力量和影响力。过去,中央决策管理体制逐渐向科技企业参与的"弱中心"管理体系放开,进一步加剧了人力、资本、技术的分布式管理,科技巨头成为危机管理的重要主体。科技公司强加的社会封锁,不再是传统政府对海、陆、空等领域和空间的自然封锁,而是对社会有更多的新特点和潜在影响,可能超出既定历史经验的想象。

<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轨道"60">防御"创造性破坏"冲击</h1>

在世界范围内,新技术的应用开辟了新的商业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创造了新的经济模式和增长模式,但也带来了经济学家熊彼特所说的"创造性破坏"。这里的创造性破坏可能不仅涉及数据管理和创新竞争中对社会隐私的保护,还涉及国家发展模式和区域日益严重的社会两极分化和区域失衡的负面影响,这可能破坏现有的稳定的经济和社会结构,破坏社会的稳定和凝聚力。

新技术巨头的力量根植于大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中,蕴藏着海量的数据和市场交易信息。哈佛大学社会学家肖莎娜·祖博夫(Shoshana Zuboff)创造了"监视资本主义"一词来描述她所认为的"新技术资本主义的经济逻辑",其中包括"将生活在市场动态之外的东西,如人类经验,变成商品"的逻辑。科技巨头的主导地位使得随意对待消费者隐私成为可能。消费者被迫使用保护不力的服务,或者他们将不得不完全放弃它们。

谷歌是第一家认识到快速收集和商业化在线习惯价值的公司。2019年2月,联邦贸易委员会向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指控TikTok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收集有关13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信息。2020年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对Twitter进行了类似的调查,Twitter使用用户的个人电话号码作为帐户验证手段,以定位广告投放。COMPETITION在一份报告中表示,谷歌和Facebook对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进行个性化广告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然而,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对科技巨头违反数据隐私保护的国家行动受到法律执法层面强大技术能力的制约。据报道,自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出台以来,限制大型科技公司数据收集的努力普遍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支撑法律执行的技术维护工作已委托给爱尔兰,因为爱尔兰没有足够的技术监测能力和资源来确保立法的有效执行。另一个问题是,国家合规管理以及对数据收集和使用的处罚似乎对科技巨头几乎没有威慑作用。根据《经济学人》的一项调查,到目前为止,欧盟对美国科技巨头的最高罚款仅为大型科技公司市值的1%。[3]

新的皇冠爆发加剧了这家科技巨头对公共在线隐私的访问和破坏。报告显示,Facebook和谷歌已经建立了几乎大量的用户档案,他们可以在这些资料上销售数量惊人的广告,即使广告商发现购买它是不道德的,但在当前的竞争环境中别无选择。更重要的是,一些似乎促进消费者隐私的措施可能会产生反竞争作用。例如,在针对科技巨头的国会听证会上,有人指出,苹果将隐私概念用作"保护伞",并以隐私的名义进行所谓的"技术改进",实际上是为了加强苹果的竞争优势。

"创造性破坏"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是应用新的互联网技术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不平等现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技术的应用是否能增强社会的更广泛福祉仍然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多年来,西方学者一直怀疑高科技会改变这座城市的等级制度,因为它有利于更多的技术工人。十年前的一项研究指出,个人电脑使用得越早,相对工资的增长速度就越快。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经济学家伊丽莎·吉安诺内(Eliza Giannone)的研究更进一步,表明自1980年以来,美国城市之间的工资差异一直受到技术驱动的产业集群的推动,在科技公司集中的地区,高技能工人的工资增长速度更快。另一方面,世界各地的低技能工人,包括亚马逊等科技公司的低级员工,以及使用Uber等平台寻找客户的自由职业者,面临着不断恶化的工作条件和近乎停滞的工资。

新技术对经济发展平衡的影响远不止于此,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新技术对国家发展格局的影响是巨大的。有大量证据表明,蓬勃发展的沿海技术中心与较小的内陆城市之间日益扩大的差距大大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差异化发展,当然也加剧了落后者更严重的社会痛苦。根据布鲁金斯大学的一项新研究,一小群高度数字化的沿海技术中心与其他区域经济增长和收入指标的距离越来越远。该研究对自2015年以来美国居民超过100万的53个大都市地区的就业数据分析显示,科技巨头已经聚集在几个主要的中心城市,这些城市占全国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相比之下,较小的城市地区明显落后,而城市和农村地区则出现停滞或负增长。简而言之,技术革命加剧了美国日益严重的地理失衡和城乡差距。

经济学家迈克尔·巴克斯特(Michael Baxter)和企业家约翰·斯特劳(John Straw)早年曾分析过新兴技术是否对经济产生"涓滴效应"。答案是定性的。他们强调,新技术本身包含加剧社会不平等的潜在因素:"首先,专利的存在可能意味着创新创造的大部分财富可以增加社会最富有者的财富,但限制了'涓滴效应'的实现。其次,事实上,更多的项目可以免费在线获得。问题在于,为数字产品提供资金的唯一途径是广告,这个行业的收入越来越由少数科技巨头主导。"[5]

<h1类"pgc-h-right-arrow"数据跟踪""81">保持公平的竞争环境</h1>

新的互联网技术曾经被誉为强大的民主力量,它使创新型初创企业能够与老牌初创企业竞争,改变整个行业的格局并创造新的行业。然而,随着这些初创企业成长为庞然大物,他们的增长转向了问题的另一面。正如国内科技巨头的代表声称他们代表了市场上的"创新"一样,无论是根据国际经验还是理论研究,都没有证据支持这一结论。相反,科技巨头本身已成为阻碍和抑制创新和公平竞争的最大因素。

2020年10月9日,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反垄断调查报告,指责苹果、亚马逊、谷歌和Facebook利用"致命收购"打击竞争对手,多收费用,强迫小企业签署"压迫性合同",并提出了一系列反垄断建议,包括迫使科技公司分拆和重组业务。

科技巨头保持垄断竞争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巨头对小企业的投资具有显著的虹吸效应。在过去十年中,美国对新业务的早期投资持续下降,数字市场的创业率(定义为该行业的"初创企业和年轻公司的份额")也大幅下降,从1982年的60%下降到2020年的不到30%。

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最近的一项联合研究表明,在线科技巨头在获得投资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在科技投资中存在一个众所周知的"创新杀手区",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的平台几乎没有竞争压力,因为投资者倾向于避开直接或间接与科技巨头竞争的公司。该研究还表明,数字经济中大公司的收购是初创企业投资下降的主要原因。当大公司在行业内发现有竞争力的小企业时,往往会主动消除这些竞争,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直接收购,被称为"杀手级收购"。[6]

这样的判断有很多例子,比如Facebook收购Instagram,这在内部被秘密称为"土地掠夺"。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亚马逊已经收购了至少100家公司,尤其是近年来,其雄心壮志激增。从收购直接竞争对手Zappos和Quidsi到中国智能家具安全业务初创公司Blink,亚马逊增加了大量客户数据,以确保其垄断地位。此外,调查发现,亚马逊恐吓其平台的第三方卖家,强制仲裁,增加卖家费用,使用第三方卖家数据,并捆绑自己的广告。

作为反垄断国家行动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保护在新商业逻辑下运营的较小参与者的生存和权利。然而,科技巨头的垄断地位几乎是不可动摇的,它们垄断的本质不在于规模和结构,而在于科技巨头的权力特征。例如,谷歌有两个主要因素可以保护它免受外部竞争的影响:第一,搜索服务器的高成本,其次,点击和查询数据的自我强化优势,使搜索引擎能够不断提高搜索结果的相关性。鉴于谷歌的搜索算法已经通过数万亿次的查询不断改进,即使是一个新的高成本人员,如果能够获得必要的资金来大力投资计算基础设施,也会发现自己处于相当大的劣势。

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报告发现,谷歌通过数据盗窃和家庭首创的方法确定其优势,以及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信息以改善搜索结果,从而保持了其搜索垄断地位。与此同时,谷歌在搜索方面做出了改变,以使其服务具有优势,并使竞争对手的产品处于劣势。2020年10月,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共和党议员、美国众议员肯·巴克(Ken Buck)在接受CNN采访时证实,该报告调查了这家科技巨头的许多员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准确地描述了苹果、亚马逊、谷歌和Facebook如何利用其垄断力量充当市场守门人,破坏潜在竞争,挑选赢家和输家。

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字平台是一种自然的垄断。传统的反垄断法倾向于分解它们,从而消除了它们的规模优势。然而,一些学者认为,在过去十年中,反垄断执法者并没有阻止主流平台公司数百起收购中的任何一起。因此,目前尚不清楚新一轮的反垄断行动和分拆是否最终会成功。主要障碍和限制包括:第一,需要对围绕反垄断的整个法律体系进行彻底改革,以实现并最终取得成功;第二,需要对反垄断法进行彻底改革,以实现并最终取得成功;第二,需要对反垄断法进行彻底改革,以实现并最终取得成功;第二,需要对反垄断法体系进行彻底改革,以实现并最终取得成功;第二,需要对反垄断法体系进行彻底改革,以实现并最终取得成功;第二,需要对反垄断法体系进行彻底改革,以实现并最终取得成功正如《经济学人》的分析所表明的那样,尽管一些欧洲监管机构和立法者已经将监管护栏放在了科技巨头的前面,但迄今为止的最高罚款仅为目标公司市值的1%,因此很难想象欧盟将如何自行剥离一家美国公司。反特朗普的"跨大西洋"伙伴关系仍然是一份白皮书。[8]

鉴于数字平台改变市场运作方式的根本变化,有人认为,无论是拆分科技巨头还是剥离巨头在金融和技术等领域中小企业的股份,都很难产生重大影响。 这就是中国对阿里巴巴正在做的事情。政府必须超越传统的反垄断思维。

有人建议,一个有效的方法是促进科技巨头的数据开放。例如,遵循金融机构监管的传统方法,如果一家科技公司拥有超过50,000个个人账户,则应遵守某些法规,例如需要强制其打开应用程序接口(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要求大型银行和大型科技公司同时提供对客户数据的API访问权限,以便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可以平等地访问消费者数据, 这阻止了他们越强越强。它还可以促进新竞争对手的出现,从而保持市场的公开竞争。但也有人认为,这可能会促进竞争,但也可能导致严重的隐私侵犯。Cambridge Analytica利用来自科技巨头的共享信息渗透到美国大选中。如何确保两者得到协调,显然超出了国家现有的监管能力。

另一个想法是确保科技巨头的利益得到更广泛的分享。例如,股票可以通过需要一定规模的平台分发给个人,也可以用来为国内和全球公共产品提供资金。一些西方学者提出了一个更激进的观点,即如果不对其公司结构(所有权、控制权、定价权)进行系统性干预,科技巨头的垄断集中是不可避免的。作为使部分或全部大型平台公司成为公有制(完全或通过控股或多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它是建立一个由许多利益相关者的代表组成的自治公共信托,包括工人,消费者,政府官员和公众,同时通过嵌入的民主管理结构和新的公共利益原则对平台公司进行结构性重组。

<1级"pgc-h-右箭头"数据轨道""107">逆转技术-政治"旋转门"</h1>

对于今天的许多人来说,大平台是他们所依赖的平台。虽然大型平台一再被法院和执法机构认定为非法,但它们的权力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扩张,它们影响决策过程的能力也在增强。在全球范围内,科技巨头已经发展出强大的政治游说力量。亚马逊在2012年的联邦游说支出中排名第221位,到2019年排名第18位,与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相差不远。自2018年以来,在西方对技术的广泛抵制浪潮以及随之而来的政府监管审查之后,大公司加强了对政策影响的游说。

长期以来,科技公司的游说往往是通过直接游说和资助智库和学术研究来完成的,但它们成功的主要支柱之一是建立一个强大的压力小组来应对政治和监管决策者。近年来,这家科技巨头的游说方式围绕关键政策目标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模式是设计为利益最大化自己公司的利益集团之外,他们现在已经成为实际的决策者。他们不再是敲门者,而是越来越被视为决策室中的重要声音。科技巨头作为"其他人"的形象已经模糊不清,他们正在巩固自己在政治舞台上的地位,这背后的一个关键机制是科技巨头和决策机构之间的新政治"旋转门"。

大型企业通过创建人员"旋转门"来加强其垄断地位,以获得实质性的决策权或影响决策权。通过政治权力控制市场不仅会抑制创新,还会伤害市场,尤其是小企业。数据显示,旋转门的问题集中在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几乎所有FTC高级官员在离任后都成为技术公司律师和顾问团队的游说者或成员。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Public Citizen对FTC两个部门(消费者保护局和竞争局)的前任和现任官员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这些决策者与其监管伙伴之间可能存在密切的利益联系。该小组发现,在过去20年中,超过75%的FTC高级官员(41人中有31人)在离开该组织后为公司的利益服务(与FTC相冲突),或者在加入FTC之前为公司的利益服务。自2005年以来,仅谷歌就雇佣了超过197名前政府高级官员,其中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这产生了明显的政治影响:尽管联邦贸易委员会曾多次以遏制竞争和创新的名义限制科技巨头的并购,但它已经失败了。

与此同时,许多硅谷科技巨头正在通过"旋转门"机制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在此过程中,大型科技公司在政府内外培养了有影响力的倡导者网络。这种政治参与和影响可能会破坏国会目前监管新技术的努力。例如,科技巨头正试图推翻加州的《消费者隐私法》,推动国会根据他们资助的行业协会的提议制定一项替代政策。

关闭政府与科技巨头之间的旋转门似乎是该国最直接的解决方案,但一些分析师表示这不是解决方案。扎克伯格在2018年国会作证时作为立法者的糟糕表现证明,国会需要对技术及其产品有足够的了解才能有效监管,但这只能通过从科技巨头那里引进人才来实现。此外,行动可能会伤害通过旋转门系统交叉服务的群体,并可能引发强烈的政策冲击。

因此,有与会者认为,与其关闭旋转门,不如把重点放在立法执行的执行机制上,以防止它成为施加不当影响的工具。例如,可以为利益攸关者建立一个更正式的平台,为政策建立一个更加独立和客观的论据,并对前官员在游说中的政治关系进行必要的限制。

<h1类"pgc-h-arrow-right-"数据跟踪""123">结论</h1>

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背景下,科技巨头的加速崛起和垄断地位的加速形成,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级的政治现象。对科技巨头们所作系列事件和经历的分析表明,19世纪以来基于现代工业体系和社会权力的"垄断"概念和理论,似乎难以理解新技术巨头垄断的具体内涵和复杂影响。

科技巨头垄断的本质不在于巨大的市场规模和组织结构,而在于科技巨头复杂的权力和组织特征。国家对科技巨头垄断地位及其次生灾难的警惕和管理,是原有政治制度和组织制度的本能反应,是国家根据自身任务和组织目标的逻辑表现。

然而,正如本条所表明的那样,各国采取有效行动推进其政治意图的能力似乎受到严重阻碍。这背后是科技巨头垄断现象的复杂性带来的艰巨挑战,也说明国家实力对科技巨头反垄断的理论策略、技术工具和资源储备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这两种力量的持续博弈和未来发展,值得不断观察。

本文最初发表于《文化穿越2021》第一期,标题为《驯服科技巨头:反垄断行动的国家逻辑》。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此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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