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晓云
7月17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指导下,上海浦东法院发布了10起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件,涉及支付宝、腾讯、陆金、2345、金山药牛、大众点评、"电视猫"、"优酷"、"斗鱼网"、百度、淘宝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和平台。
其中,鲁进的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选中,本案为网络抢购服务不正当竞争判定。陆进发现外部软件抢购金融产品被起诉,该经营公司被裁定赔偿50万元。
该案被评为202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件50件,202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2020年判决被评为上海法院十大优秀判决文书。
近年来,科技和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通过网络平台推出的技术和金融产品深受用户欢迎,也催生了各类网络抢包服务。作为运营商实施的市场竞争行为,如何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抢购服务的竞争行为进行评价和规范,不仅关系到科技金融企业竞争利益的保护和投资用户和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而且对金融平台商业环境的维护也具有重要意义。涉案网络抢购服务,利用技术手段向目标平台用户提供抢购不当的优势,破坏目标平台现有购买规则,故意绕过其监管措施,对目标平台的用户粘性和经营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原告之一为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研究所公司)是知名的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另一原告为上海陆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锦服务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原告双方都设立了金融服务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债务产品转让是最受欢迎的服务之一。为了抢购理赔转移产品,两原告成员应经常登录上述网站或手机应用,经常刷新有关转移理赔产品的信息。
被告西安璐智投资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智投资有限公司)是"路金购买工具"软件提供商,用户通过安装和操作软件,不需要注意两原告平台发布的产品信息转让索赔,可以根据预设条件自动抢购, 并在会员手动购买前完成交易。
两原告辩称,鲁志投资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两原告多年来经营积累的竞争优势,导致两原告成员流失,产品关注度下降,商誉受损,给两原告造成较大损失。
据此,原原告告诉法院,责令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被告辩称,原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被告提供的预购服务的核心是使两原告在用户授权的前提下更容易购买两原告平台的债权转让产品。该抢购服务不妨碍用户登录两个原告平台正常交易,也不影响两个原告平台其他注册用户的正常购买行为。因此,该请求驳回了两名原告的所有索赔。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认为,经营者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阻碍或者扰乱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当互联网抢购服务不是反法的互联网文章时,明确说明应用该文章的行为类型,除了考虑它是否对抢购服务的目标平台和用户造成伤害外,还应该检查它是否不当。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认为,被告通过软件操作提供抢购服务的行为对原告造成了严重损害。一个是平台流量效益的侵蚀。抢购服务导致用户访问两原告平台的频率降低,客观上减少了两原告其他金融产品展示的机会。二是剥夺了用户潜在的交易机会。抢购服务改变了两个原告平台用户之间的收入分配,导致大量用户机会减少收益。第三,平台商业环境的破坏。急于购买服务将打击投资者的信心,这最依赖于两个原告的平台,导致用户粘性降低,投资者和资金流向其他投资渠道。
同时,涉及急于购买服务显然是不恰当的。一方面,抢购服务颠覆了两家原告的平台规则,破坏了产品购买的公平基础。备份的总体成功率向使用备份服务的用户倾斜,用户之间公平竞争的基础丧失。另一方面,急于购买服务故意规避两原告的监管机制,反映被告的主观行为意图。
因此,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提供购买服务,通过向两原告平台用户提供不当购买优势的方式,阻碍两原告主张转让产品购买正常业务,原告双方和平台用户的整体利益造成了损害,不当损害了两原告平台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 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负面评价。因此,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责令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公开消除影响,赔偿两名原告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据了解,本案判决后,原告发来了特别的感谢信和金琪,被告也表达了对判决的服侍,并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