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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延川县民政局10年未给临时工缴纳社保 县政府:建议通过司法途经解决

作者:历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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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记者钟梦哲实习生张建安)近日,燕川县网民闫洪梅在中国商务论坛上发帖称,"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民政局,不依法签订协议,不充当问题",称2010年7月1日作为退伍军人家属被安排进入民政局下单位养老院工作, 2013年转入延川县救援管理站,2019年被无故出院。"原单位领导答应为我解决养老、社保等问题并签了协议,我也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县劳动仲裁院没有作出裁决。今年3月,县民政局领导更迭,我曾多次寻找新局长,希望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结果。"

中国工商网就此事与延川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沟通。另一方表示,2019年12月底,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在时限内"清关机关机构临时工"。随即,延川县民政局与闫洪梅解除劳资关系。此时,闫洪梅提出了"失业救济金补偿、双倍工资补偿、补偿工资(100元/月)和养老金协调费补偿"等主张。通过延川县民政局与当事人的多次协商,最后由延川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就当事人的相关主张达成仲裁调解协议。

根据调解协议,延川县民政局一次性赔偿燕红梅失业救济金25920元,双工资3万元,工资(100元/月)12000元,共计67920元。关于养老问题,当事人尚未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县政府建议采取司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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