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察大臣,主要由皇帝本人选举参加监督、管理的非正式、非常规任命的官职。在古代,钦察大臣在当地拥有很大的权力,"钦"的意思是"皇帝","皇帝派"的意思是"皇帝派"。

北周和唐初都派官员到该地区巡逻,这是一项临时任务,但当时没有具体的官方名称;在明朝的24年里,有26个人,如于仪,游历了各省,从那时起,中国就产生了"巡逻系统"。
玄德五年来,在钱、周辰等6人抚摸南北直道,以此类推,从此,各省常巡察逐渐进入一个体系。巡逻队首先成立,只监督税收粮食,总理河,爱抚人民,整个边境通关,然后强调军队。明清两代,巡逻的兵种较多,并逐步建立了秦茶大臣的制度和正式名称,但正式使用"钦柴大臣"的头衔,是经过清关后的事情。
完全通关后,清朝继续沿袭明朝制度,设立秦朝大臣。然而,能够担任部长一职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荣誉,通常是一位大官员。但是,部长一般在地方一级完成事务,回到北京后,这个官职将立即被废除。
事实上,任命大臣外出办事的先例在我国古代一直存在,并逐渐形成了钦柴大臣的专属称号。其中,清朝大臣的地位也高于其他朝代,这与清朝高度集权的中央集权制度密不可分,因此,清朝任命了大量的大臣。
清朝的钦超也被称为秦江,总司令也被称为秦帅。那一年,林则徐去广州执行戒烟任务,他也是秦吏。从整体上看,明清两代,秦茶大臣非常"受欢迎",这与两代没有屠宰阶段,皇帝的无前无常的权力有很大关系。
那么为什么要设立这个职位呢?
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地方官员腐败日益严重,甚至阻碍中央集权,因此,需要任命地方政府进行地方整改,从而加强地方管理。
其次,如果该地突然出现紧急情况或重大情况,则需要进行访问。例如:康熙年代发生三乱,康熙派穷民到地方军事,同时还要求钦芝督促军事需要和物资供应。
三是当地遇到很复杂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的事情,当地官员难以独立处理,会要求法院派出知超部长配合。
到达后,大臣首先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古代信息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皇帝往往不得不向浙柴大臣出具相关证件和文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但是,不同级别的钦察大臣,拿到的证书是不一样的,例如:负责监督军队的部长,会事先由金茶大臣秘书、总务大臣,只有在解决完事后,才在当地盖章信。此外,由于部长享有比地方官员更高的地位和权力,部长不是一个正常人。
青婷对这个职位的选择非常严格,必须既有人才又能上任。当然,钦查部长并不是唯一一个到达这个地方的人,周围有随行人员,一般是本门的官员。官员的随行人员非常有限,主要依靠部长,他们在钦查成人案件中得到协助,但在此期间不能干涉太多。
由于浙柴部长通常去远离首都的地方工作,他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清朝规定:秦茶大臣出行需要骑马,这些马匹都是沿途车站提供的。很多时候,钦察大人也要沿着马路去检查车站,这也是他们的职责之一。
当然,钦察大人到来后,除了上述总务、军事监督外,还需要审理较为难办的案件,一般为严重,跨省重大案件。
其主要目的是制止地方官员的欺诈行为,结束官员和保护他们的官员的处境。此外,嘉庆在"北京控制"禁令多年后,对于民事上访、上诉,法院往往会派部长去审判,确保杜绝虚假案件、错误案件。由于钦超大臣地位的特殊性,为了尽快改善地方事务,清朝将奖励钦超大臣,并有相应的措施规定。
对于那些能够完成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来说,将是皇帝的口头表扬,实际奖励,晋升和加薪。当然,接受皇帝个人嘉奖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但如果大臣不做任何好事,甚至出现失职的情况,皇帝会根据情况的严重性,对大臣进行处罚,一般是训斥、降职、开除、佩戴徽章甚至执行处罚。
因此,这一制度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钦柴大臣的能力。以结果为导向,以提高效率为目标,同时,纠正地方官员的腐败现象,也起到了良好的监测作用。
但是,一切都有缺点。
奉皇帝行使监督权,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一般来说,大臣钦查能够迅速审理案件,因为他们拥有皇帝临时授予的特权。而部长到达了该地点,使那些地方官员处于恐慌状态,然后想办法与部长会面,这导致部长和他们的人民周围出现了为谋私利的权力,欺诈等非法行为。
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不仅对清朝的治理产生了很恶劣的影响,而且破坏了清朝官廷的气氛。虽然钦查大臣刚一次出现时,是与清朝的官方职能相辅相成的,但在后期,对秦茶的不利影响更大。一般而言,部长的权力不仅受到法院规定的权力的影响,而且受到其本身的品格和能力的影响。
比如:胡瑞兰在担任钦察大臣时,对刑讯的名声一无所知,平庸无事,不肯做任何事情。地方法官看起来很有礼貌,事实上,他任由自己的智慧摆布,成为一个傀儡般的牧师。直到1911年,袁世凯才被任命为秦朝大臣镇压革命军,1912年,清朝末代皇帝退位,清朝灭亡,使秦朝大臣制度在历史舞台上彻底消失。
资源:
《清晰历史草稿》、《秦茶部长》、《茶渝客语金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