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晚,小唐和女友去重庆临江门大桥的老火锅店吃火锅,吃了半个小时左右,小唐吃了火锅里的老鼠尾巴。

在反馈给店面后,老板在事发当晚转账1088元作为赔偿。唐先生说,吃完饭后感觉胃痛、腹泻等情况,赔偿1000多元已经用于体检,他认为后续要与火锅店老板协商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但店面另一方用1000元做检验的事项存在分歧,火锅店老板的陈述是,对方说不做检验,但没有提到愿意赔偿后续的精神损失费,并指出对方第二天要求5000元作为精神损失费和损失工作费。唐先生的论点是,该商店提出支付额外的精神损失和失业。
22日,唐先生表示想吐槽,并将视频上传到社交网络,引起网友热议。火锅店老板私信中表示,他愿意再付2000元要求唐先生删除视频,但唐先生不同意,因为老板在网络上"诽谤"了自己,给他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希望店面赔偿1万元,并为网"投入自己"的"同行恶意竞争"予以否认。
8月22日,火锅店工作人员回复称,火锅店从当晚开始一直在进行故障排除,老板说,现任警员,因为对方一再勒索。同时,这意味着顾客现在可以正常在商店里吃饭了。
目前,关于双方的纠纷,仍有待相关部门核实,事件火锅店在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关注此事,但事件细节不方便披露。
8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对多起食品安全案件的调查和起诉情况,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领域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保持"零容忍"。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抽查监测、媒体监管、投诉等方式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综合运用信用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规者和上下游相关生产经营者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不断加大对重刑力度,将暴露出来的问题放在头上打架,对违法者处以最严厉的刑罚,坚决"惩于民",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同时,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进行一批曝光调查和惩治,不断净化食品安全环境,加强食品安全社会治理。
《湘晨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