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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微信公众号提供了下载软件观看"猎巫"的链接,并被判犯有共同侵权罪

作者:南方都市报

微信公众号通过文章向用户推荐商品、APPS等公众号等"好东西",并提供链接或二维码,可能构成对推荐人与推荐人关系的共同侵权。

近日,北京市知房披露的一起案件显示,一个电影公众号在发推文末尾通过"阅读原文"链接到一个影视APP,用户可以观看电影《捕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微信经营者构成与他人共同侵权,判给经济损失2万元、维权费用3000元。

一个微信公众号提供了下载软件观看"猎巫"的链接,并被判犯有共同侵权罪

电影公开发布建议下载"小爱电影院"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允许用户观看"猎巫"。

据北京知识法庭报道,《我是价值电影》已经发表了《网上看电影追寻黑科技教程》的文章,点击文章末尾的"阅读全文",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小爱电影"APP。

去APP搜索"捉鬼敢死队"看电影。电影《捕手》的著作权人捷成华为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其自身在信息网络上传播的权利,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捷成华为享有传播《捉妖记》信息网络的权利。

微信公众号"我是价值电影"和"小爱电影"APP形成相互关联的模式,微信号运营商在选择"小爱电影"APP时没有审查APP的基本资质,没有达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有明显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赔偿2万元的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3000元。

被告不认罪,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知财产法院审理微信号经营人构成与他人共同侵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微信号运营商的上述行为,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电影,应认定侵犯了著作权人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权利。

微信运营商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已经获得了涉案电影权利人的授权,也没有证据表明"小爱影院"APP已经获得权利人许可播放涉案电影,根据本案中的证据应当认定,微信运营商与"小爱影院"APP运营商在分工合作中共同提供播放涉案影片,构成与他人共同侵权的,微信号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介绍,本案中,"我是燕值电影"微信公众号在发布推荐《小爱影院》APP的同时,在文章末尾点击"阅读原文"直接弹出"小爱影院"APP下载链接,据此确定"我是燕值电影"微信公众号运营商和"小爱影院"APP经营者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微信公众号在介绍其他内容的同时,要注意区分自己的行为是单纯的介绍内容,还是与引进形成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实施某些行为。

如果属于后一种情况,就要加大关注力度,注意审查共同工作主体行为的合法性、所用作品来源的合法性,以免构成共同侵权。

撰稿:南都记者 朱伟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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