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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台献唱为区诺轩选举造势,黄耀明被法官批准签保守行为18个月

作者:环球网

资料来源:Universal.com

环球网综合报道记者赵有平香港《东网》讯,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和歌手黄耀明涉嫌在2018年立法会选举中涉嫌舞弊,3日由香港廉政公署,该案于今日(5日)首次在香港东区法院传讯。黄先生以竞选人为区诺轩选举而登台唱歌,获准签署一项为期18个月的2000港元的保守法案,在此期间,他应确保公共安全,表现良好,不得犯任何与选举舞弊有关的罪行。

上台献唱为区诺轩选举造势,黄耀明被法官批准签保守行为18个月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报道称,在2018年立法会港岛补选期间,歌手黄耀明上台在区内集会上演唱,黄后来呼吁参加集会的人士投票支持乐轩区,区乐轩也将此次演出列为选举广告。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公署)今日在香港东区法院首次审理此案,指控两人犯有选举舞弊罪。

报道称,香港律政司考虑到黄耀明的背景、态度、案件情况,同意不作不利于黄耀名作证,罗德全法官批准黄耀明以2000港元签署保守行为18个月,在此期间黄耀明需要保护公共安全,行为良好,不得犯任何相关的选举舞弊罪。

签署保守行为不是惩罚,而是预防措施。被要求签署保守法案的人,应以保证的方式,以一定数额和自签名或其他担保人,承诺在不超过三年的时间内保持良好行为和遵守法律。签署保守行为命令必须说明囚犯在保修期内不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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