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阳城晚报 全媒体记者 刘东
由陈凯歌执导的代孕视频短片《宝贝》如今在互联网上掀起了天下颠倒的世界,代孕的话题再次被抛向了世界。
"目前,我国代孕行为的直接规范还不是法律,现有的规范主要是由原卫生部部门制定的,效力水平较低。这些规范禁止代孕,主要是因为它侵犯了人的尊严,违反了公共秩序。特别是《民法典》实施后,在目前的法律实践中,对代孕的合法性和合法性基本上没有解释的余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晓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代孕存在法律和道德风险。
代孕的法律和道德风险是什么?代孕后,谁是孩子的合法母亲 - 遗传(卵子)提供者或子宫提供者?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晓峰,他系统地研究了与代孕相关的非法代孕问题。
羊城晚报 羊城派:中国有哪些关于代孕的法律法规?为什么代孕被禁止?
朱晓峰:目前,我国代孕行为的直接规范还不是法律,现有的规范主要是原卫生部部门出台的规定,效力水平较低。这些规范禁止代孕,主要是因为它侵犯了人的尊严,违反了公共秩序。特别是在《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格权不能放弃、转让、继承的背景下,在现行法律实践中,对代孕的合法性和合法性基本上没有解释的余地。
羊城晚报 羊城派:代孕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朱晓峰:代孕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代孕前的行为,涉及当事人签订了多种协议,可能涉及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另一方面,代孕子女出生后,如何确定代孕子女法律意义上的父母,特别是在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的情况下,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实现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是考虑法律实践的一大问题。
绵羊城晚报,绵羊城馅饼:代孕的道德风险是什么?
朱晓峰:代孕主要涉及三种伦理风险。首先,人体的主观性,代孕涉及母亲身体的代孕和使用问题,这可能涉及人本身的物质化和对人类尊严的侵犯。其次,基本的人际关系可能会受到影响,诸如母亲为女儿代孕等现象的做法,都会对现有的伦理道德关系产生影响。第三,它可能会对代孕子女本身的道德认知产生不利影响,因为代孕会使未成年子女的社会关系复杂化,而代孕场合,代孕父母的选择会使代孕子女在出生前被设计和安排,在破坏自然分娩的自然性质的同时,也影响了未成年人生命的自主性。
羊城晚报 羊城派:将来,有必要保持代孕禁令吗?
朱晓峰:我的基本观点是,即使代孕可能导致各种问题摆在面前,但全面禁止代孕是不可取的,民法典要保护人的尊严,个人自由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深化,应该允许那些因生理原因无法生育的人提供法律和技术手段,实现生育权,提供法律而技术支持,当然,这样的法律支持必须是有限的,不能违反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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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用她的卵子来代孕,谁是孩子的合法母亲?
陈和罗(统称"客户")是夫妻关系,因为妻子陈患有不孕症,两人同意通过体外受精和代孕分娩。为此,两人将丈夫罗某的精子委托给医疗机构进行体外受精和受精卵形成后,非法委托第三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代孕,总费用约80万元。
2011年2月,一对异卵双胞胎出生。陈通过非法手段为双胞胎办理出生医疗证明,将亲生父母登记为委托人,并据此做好户籍申报。从此,孩子一直和陈、罗住在一起,由他抚养长大。2014年2月9日,罗某突发疾病去世。从此,两个孩子就由陈分别抚养长大。
2014年12月29日,罗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辩称罗是两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而陈与他们没有亲缘关系,也没有形成法律规定的血缘关系,要求他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并抚养两个孩子。
上海市易航地方法院听说,陈某不是卵子提供者,因此不能生育母亲,未生育的孕妇也不能将代孕子女视为已婚子女;在代孕子女罗的亲生父亲去世,母亲生不明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代孕子女的祖父母在法律上需要担任监护人。一审维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陈在认罪后提出上诉。
中国上海某法院二审认定,代孕子女是罗某等女性以代孕形式婚后由罗、陈所生,属于夫妻非婚生子女后所生子女。由于代孕子女出生后已与其委托人生活了近三年,罗去世后,陈某与陈某同居约两年,陈与代孕子女之间形成了寄养亲子关系,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在陈的祖父母监护代孕子女后,陈某提出的监护权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从孩子最大利益的原则出发,陈获得监护权更有利于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二审维持了陈的上诉,裁定陈某拥有孩子的监护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并非所有代孕协议当然都是无效的,这应该根据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素进行处理。当当代怀孕协议无效时,子宫提供者是代孕子女的合法母亲,而基因提供者,即亲生父母,当然不是代孕子女的合法父母。"朱晓峰说。
源|羊城晚报 绵羊城馅饼
|陈万云
审查并签署陈万银
实习生闫王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