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
极目新闻微信头条发布了一则新闻
(→新闻链接)8月5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州庆放假通知。《通知》称,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2024年州庆放假时间为8月19日(星期一)、8月20日(星期二),共两天。加上前一周双休日,当地人可连休4天。
一经发布,网友炸锅了
不少人表示“也想放假”“好生羡慕”“看看别人的松弛感”
恩施本地人表示:
“每年休这几天假感觉比过年都爽”
除了实名羡慕,小极还能说什么?
更夸张的是很多人表示
“想搬到恩施去!”毕竟恩施很凉快,还能放假!
为了放假,这届网友也是很拼的
有人表示想嫁过去
万万没想到
想放假的网友
没有惊动老板
却惊动了官方
恩施文旅喊话极目网友:“恩施马上要举办女儿会了,欢迎全国的网友们都来恩施,参加我们恩施的女儿会,共赴一场民族盛会,在这里寻觅良缘,做恩施女婿、当恩施媳妇儿。”
甚至有网友猜测:
这是高温假
其实
“带薪高温假”的呼声在网上也能看到
那到底有没有高温假呢?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义煌表示,关于企业给职工放“高温假”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是否放高温假,以及放假多久企业有自行决定的权利。
记者注意到,多数公司或单位都会在“高温假”放假通知中专门提及放假应以不影响业务为前提,或要求员工在放假期间仍需保持通信设备畅通,以应对紧急的工作安排。那么“高温假”及其涉及的薪资问题又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呢?李义煌表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当正常支付工资。
虽说关于企业给职工放“高温假”
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
但有的公司真的是别人家的公司:
一公司连放17天高温假,工资照发?
网友破防:快赶上儿子的寒假了
7月23日,辽宁沈阳,有网友发文称,由于连日酷暑,他的公司自7月18日至8月11日实行居家办公,除去周末,居家时间长达17天。
该网友展示的工作群通知截图显示,“工作确实不多,想出去旅游的,保持手机畅通”,实际上该公司就是放了17天的“高温假”。
该名网友还表示,“我们每年都这样,工资照发,过年也放一个月”。
评论区众多网友直接破防,“这高温假快赶上我儿子的寒假了”,“嫉妒使我面目全非”,“发我领导看看”。
虽说大多数人没有高温假
但高温补贴或许可以关注一下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其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也就是说,高温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据不完全统计
28个省份对于高温津贴标准
都有明确规定
湖北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12元/天(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
高温下工作后中暑算工伤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经鉴定为职业病的,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劳动者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你的工资多了这笔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