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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胜血缘】老人300万房产赠摊主,法院驳回亲属上诉

作者:自在明月

在上海这座繁华的都市里,一位88岁的老人马某与他的邻居水果摊主刘某之间,发生了一段不平凡的故事。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财产赠予的案子,更是一曲法律与人情交织的赞歌。

马某,一个经历了丧妻丧子之痛的孤独老人,晚年生活似乎只剩下无尽的寂寞与凄凉。然而,在这漫长的孤独中,他遇到了刘某——一个朴实善良的水果摊主。刘某的善良和照顾,让马某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和关爱。

【真情胜血缘】老人300万房产赠摊主,法院驳回亲属上诉

在儿子去世后不久,马某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他要将自己价值300万的房产,以及存款等财产,全部赠送给这位非亲非故的水果摊主。这份协议的背后,是马某对刘某无私照顾的感激,也是他对未来生活的安排和寄托。

然而,在马某离世后,这份协议却引发了争议。马某的亲属们认为,老人在签署协议时可能存在精神障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协议无效。他们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夺回属于马某的财产。

面对这样的质疑,法院展开了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马某在签订协议时行为能力受限,且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刘某也提供了证据证明,他在与马某签署协议后,按照约定履行了对马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一审法院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真情胜血缘】老人300万房产赠摊主,法院驳回亲属上诉

然而,马某的亲属们并不甘心,他们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马某在签署协议时的精神状态和认知水平。法院认为,虽然马某年事已高,但依据现有的医学诊断和病史资料,难以认定他在签署协议时欠缺足够清楚的精神状态和认知水平。此外,法院还结合了马某亲属以及社会一般人对马某精神状态和认知状况的判断,最终认定马某在签署协议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审法院还强调,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赋予自然人对自己身前身后事进行意思自治的制度安排。在本案中,马某选择将财产赠送给刘某,既是对刘某无私照顾的回报,也是对自己晚年生活的安排。这种选择并没有超出马某当时的理解和认知范围,也没有对他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法院最终确认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并驳回了马某亲属的上诉请求。

【真情胜血缘】老人300万房产赠摊主,法院驳回亲属上诉

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老年人自主权的尊重和保护,也展现了社会对于人性和情感的深刻理解。在这个看似冰冷的法律世界里,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温暖和关怀。这份关怀不仅来自于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更来自于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同情。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了法律与人情的交织,也看到了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尊重。这样的故事让我们相信,在法治社会的道路上,我们不仅能够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能够传递出温暖和关怀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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