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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村、所、镇”三级联动推行“主动警务”新机制

作者:看看航空公司

乡村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不仅要积极发挥村社的基础作用,还要发挥派出所的先导作用,促使警务工作由“被动警务”向“主动警务”转变。

探索“村、所、镇”三级联动推行“主动警务”新机制

“你把水渠修到我家地里干什么?……” 4月9日,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花所派出所驻村辅警小汝在走访途中远远听到一阵相当激烈的争吵声,随即快步走进田某家的院子,发现李某正和邻居田某吵得脸红脖子粗,原来李某怀疑田某家的水渠占用了他们的土地。了解情况后,辅警小汝立即联系了村支书,经多方共同查阅宅基地图并实际测量以后,一致确认田某家的水渠就建在自家宅基地上。“这地儿我住了40多年了,我还不知道我家的宅基地多大吗?”田某无奈地说,“我看就是这个婆娘想和我吵一架。”李某只是脸红的说不出话来,辅警小汝急忙出面打了圆场,平复双方的情绪,随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将方方面面的情况一一说明。最终在大家的见证下,李某向田某道歉,这场邻里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村民间的矛盾大多因琐事而起,因时间而结怨,有时候吵得最后都忘了当初的矛盾是什么,直至最后心里憋着一股闷气,甚至有想法我与谁谁家老死不相往来,导致积怨加深。可如果矛盾刚刚发生,就能得到快速化解的话,无疑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的发生。

自落实“一村一辅警”机制以来,作为基层派出所首当其责,利用社区民警、驻村辅警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工作优势,能及时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风险隐患,形成“有时间警力就在村里,有事情就能就地解决”的工作模式,才能真正有效打通农村治安治理的“毛细血管”,为深入推行风险排查“预防警务”、“主动警务”打下良好基础。

探索“村、所、镇”三级联动推行“主动警务”新机制

一年春耕至,田里人倍忙。4月15日,正值春耕期间,许某报警称他向村民承包的田地不知被谁提前铺了地膜,请求民警帮助。许某火急火燎到派出所以后,立刻拿出了他和社长以及村民代表签订的合同,气愤的说道“我去年和村社以及村民代表签了土地流转协议,合计面积400亩,我今天要去种植时,发现我的八亩地被另一承包人胡某铺上地膜了,不能因为我是外乡人就欺负人,你们要给我一个说法。”

土地流转纠纷因为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仅靠派出所一家很难处理。民警小胡当即对此事的原委做了详细登记,告知许某不要心急,派出所会对接镇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一起处理,确保妥当。田间的事就到地头上去解决,4月16日,“村、所、镇”三方一起来到了许某的承包地上,结合合同以及村民表述,胡某确实多种了许某八亩地,镇综治办负责人说:“外乡人在咱们这里承包地不容易,我们在政策上要扶持,在行动上更要支持,一定要保证公平合理”。最后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商量后给出解决方案,由村委出面帮许某再协调八亩地,相关费用由胡某支付,双方皆大欢喜。

在基层派出所,类似于这种的乡里纠纷不胜凡举,而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村规民约”也是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村民眼里,村社对村规民约的解释极有说服力。法律约束的是人的行为,而不能对人的思想或道德产生直接的影响,村规民约刚好能补齐这一短板。乡村的多数矛盾纠纷属于邻里之争,单靠释法难以彻底消除他们的心结,在派出所参与调解时,就需要更深层次的考虑。协调各部门各阶层联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村民来说不但能了解法律知识,更能从根源上解决他们的争议。

探索“村、所、镇”三级联动推行“主动警务”新机制

近年来,崆峒公安分局花所派出所深入贯彻“警调对接”工作理念,紧盯“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积极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以机制化实践,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始终坚持分类施策的原则,小矛盾原地解决,大矛盾派出所牵头解决,对于复杂疑难矛盾,由镇综治办牵头搭台,实现源头治理全程“控场”;派出所、司法所统筹资源,实现矛盾化解“穿针引线”;公职律师专业支撑,实现定分止争依法服人,通过“村、所、镇”三方联动的互通有无和高效对接,有效实现了“四降、一升”的工作目标,效果显著。2024年,花所派出所共调解化解各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60多起,化解疑难复杂矛盾20多起,建立起了“梯形”矛盾化解新格局,进一步增强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做到了对“枫桥经验”的务实创新,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花所派出所辖区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