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
话题“5000块钱的工资46个工作群”
登顶微博、百度热搜榜
引发网友疯狂吐槽
不少网友分享自己的
工作群聊数量
评论区一片
苦“线上隐形加班”久矣
现代职场
工作和生活的边界越发模糊
名义上“下班”
但随时随地隐形加班
已成很多人的常态
隐形加班即休息时间还要完成工作任务,使用互联网和通讯软件随时随地加班。
这种加班将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完全混在一起,又不能享受加班费,让职场人不知不觉“被加班”。
“5000块钱的工资,46个工作群”折射出用人单位加班制度有待规范的问题。
今年的“两高”报告中首次出现“隐形加班”“离线休息权”等提法。“隐形加班”劳动争议案也入选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该案系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首次对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进行隐形加班,提出相关认定标准。
案件回顾:全国首例
“员工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属加班”
李小美(化名)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至2022年3月31日,其中约定李小美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后因加班问题,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李小美提交《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微信聊天记录、钉钉打卡记录,称其经常在下班后或假期,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公司应向其支付加班费。
公司认为,李小美在休息日值班时,主要负责在客户群中回答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并非加班。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微信工作超出简单沟通范畴
属于加班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本案中,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公司未获得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此外,本案中,虽然公司称李小美休息日值班仅仅负责在客户群中回复问题,并非加班,但根据聊天记录及工作职责可知,李小美利用社交软件工作已经超出简单沟通范畴,且《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能够证明其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据此判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费3万元。
专家建议:引入“离线权”
有专家指出,劳动法应当考虑引入“离线权”。所谓“离线权”,就是除法定或约定之外,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有权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相关工作事宜,并不得因此遭受不利对待,从而进一步保障休息时间的完整性与连续性,促进工作与生活平衡的实现。
你有多少个工作群?
下班后还会回复消息吗?
你认为下班后
“微信处理工作”算加班吗?
评论区一起聊聊
来源:深圳新闻网、红网、网友评论、广州广播电视台此前报道
责编:李佳妮
编辑:徐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