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南沙这条村征地超10亩!!

作者:南沙部落

近日,南沙规自局编制了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一百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南沙这条村征地超10亩!!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825公顷、东涌镇三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460公顷,面积共0.7285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0.0667公顷(含耕地0.0627公顷)、建设用地0.6618公顷。

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1742公顷(含耕地0.1640公顷)、建设用地0.5543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南沙这条村征地超10亩!!

征收土地用途和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南沙这条村征地超10亩!!

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他补偿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

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安置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兑现方式为实地留地。

(三)社会保障安置费用。

核定征地项目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共31.71万元,我区按平均每亩征地农用地区片价26.3万元/亩的11%计提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南沙这条村征地超10亩!!

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一)补偿登记期限。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等不动产权属证明相关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凡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属地镇街的调查结果为准。《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构)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南沙这条村征地超10亩!!

(二)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书面签名意见向我区反馈意见。

异议反馈联系人:

陈先生,电话:020-34905630 ,地址: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

彭先生,电话:020-3991069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按规定组织听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按规定组织听证。

若本次拟征收土地中部分土地历史上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由土地征收实施部门在征收实施工作中做好衔接工作。

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3日

根据南沙交通建设项目,部落认为本次征地用作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应该是与市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相关。工程中“三沙路口节点”设置北往东桥梁匝道及东往南隧道匝道。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南沙这条村征地超10亩!!

三沙路口节点图示(网络报道)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南沙这条村征地超10亩!!

扩路图示

当前市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已进入全面建设攻坚阶段,预计2025年9月完工。

来源:南沙规自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