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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渔网”将他们送入“法网”

作者:今日武进
一张“渔网”将他们送入“法网”

自2021年1月1日起,大陆正式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至今已3年有余。经过休养生息,长江流域内鱼多了的同时,也引来不法分子的垂涎。2023年1月至6月,一伙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滆湖,非法捕捞水产品并售卖。2024年2月,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回顾

2023年6月7日凌晨,李某伙同孙某、谢某驾驶船只至滆湖水域,使用三重刺网捕捞渔获物,而后将渔获物交由许某对外销售。许某装载渔获物正准备驾车离开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一张“渔网”将他们送入“法网”
一张“渔网”将他们送入“法网”

4人到案后交代,2023年1月至6月间,被告人李某在明知滆湖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改装了自己私藏的小船,并伙同孙某、谢某使用三重刺网在滆湖水域大肆非法捕捞水产品,并将渔获物卖给被告人许某,许某收购后再运到宜兴,加价贩卖给万某等5人牟取非法利益。

一张“渔网”将他们送入“法网”

参与该案办理的检察官助理张杰介绍,经检察机关审查,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在滆湖水域内通过上述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并对外销售合计55825.45公斤,其中灰鲢50445公斤、白鲢4970公斤、白鱼206.2公斤、黄颡鱼55.45公斤、鳊鱼49公斤、鳗鱼1.15公斤、其他鱼98.65公斤,渔获物价值共计469536.6元。

一张“渔网”将他们送入“法网”

近日,检察机关对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李某等3名捕捞者,及长期购买贩卖者徐某有期徒刑2年至11个月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5名收赃商贩拘役6个月到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判处9名被告人连带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用,合计96万余元。

渔业专家表示

在禁渔期使用三重刺网

在滆湖水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

会威胁滆湖渔业资源及水生生物多样性

破坏滆湖水生食物链和食物网完整性

危害滆湖水域生态系统功能和安全

普法链接

2019年12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就印发《江苏省滆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规定指出:“每年1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二十四时为全湖禁渔期,除特许捕捞外,禁止其他一切捕捞行为。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9月14日二十四时为限制捕捞期,禁止渔簖从事捕捞。”

记者:李燕

编辑:俞倩文

审核:陆卫东 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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