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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瞄星人坎娱
编辑|瞄星人坎娱
讲个小知识:
建议大家去看看罗翔的书,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刑法是公法,调整的是国家和被告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它讲究的是: 疑罪从无。就是说哪怕有一环在客观方面无法形成完整且有效的证据链,就会判定无罪。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警方需要整理并证明出一整套的客观证据链才能证明男方有罪,而男方被定罪,说明他是一条能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都拿不出来!
订婚了不代表同意,结婚了不代表同意,第一次同意不代表第二次同意,第一下同意不代表第二下同意,嘴上同意不代表身体上同意
好家伙,网上还有律师竟然说,是女的骗婚,被误导啦
笑死我了,你的评论是懂得怎么离谱怎么来的
说是订婚强奸,怎么个事,没看懂啊,女方拒绝,还有一系列抗拒行为
要在公证处和公证人员面前进行,需要直播吗?有证据的,监控显示女方逃跑但依旧被强迫
什么?生育率降低?和同居有关吗?
男方不清白咋弄?不可能的,这样对统治不稳定,女方表示已经强烈拒绝
结婚干嘛一个人不香吗
被男方妈妈用彩礼和三金混淆视听了,法院最新消息是女方被强迫且处在生理期内,明确拒绝的
现在网络上的关键词就是订婚,彩礼,事后房本加名字,被拒,后三年导致网友反应过激
其实都一样婚前不同意婚后一样不同意然后也可以告强奸起诉离婚分财产
监控是男方调的电梯监控,后面警察调了全部监控,男方就放了他们进房前的监控没放强奸后女方逃跑的监控,进房子前他们两个还是马上要结婚的小情侣!但是进了房子以后这女的没想到会被强奸啊
上面看到的 说强行发生关系后女方逃跑,又被男方强行拖回房
网友回复:明显判的太轻了,这种男的就该直接判死刑
这男方妈妈自相矛盾,既然没有强迫,那你干嘛求着对方要谅解书?
所以男方强奸无疑了,那判刑不是应该得吗?男方妈妈昨天在网络上说的话不就是自相矛盾吗?
法院该咋判咋判,吃瓜群众不了解事情真相就别瞎站队了
婚前内个不内个,不是也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嘛
警察以调解为主,但是男方家里不乐意
这就是早期舆论的威力,没有领证,就是不合法的
有的人总觉得自己比法律更公平更正义强奸本来就挺难判的,直接判三年那是证据确凿
就这婆婆造谣这张嘴,谁嫁过去都得吃干抹净
通过婚姻介绍认识的,女方非自愿的情况与男生发生的关系,那就是强奸罪!
你想一想,如果靠舆论就能定罪,那如果有朝一日舆论的中心成了你呢?证据你说不知道是真是假,警方还能查不出来吗?证据你不信,为什么男方家的空口白牙你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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