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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志:大道至简,实干为要

作者:红桥检察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

刘永志:大道至简,实干为要

2023年7月27日,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志(左二)到中国五矿集团(黑龙江)石墨产业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调研石墨产业链运行情况。

“东北全面振兴”“五大安全”“新质生产力”……这些关键词,蕴含着习近平总书记今年9月赴黑龙江考察时的深切挂念,擘画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东北新蓝图。

采访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话题便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入。来到黑龙江任职不到一年,刘永志就带头研究制定服务推动东北振兴的细化落实举措;他对黑龙江的历史、地理、经济等熟稔于心,信手拈来;他曾办理和指导过多起大要案,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着深入思考;他对待工作的一丝不苟于细节间彰显,生动诠释了何为“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整个采访在体系化思考、温润和煦的氛围中流畅进行。

记者:在习近平总书记今年9月赴黑龙江考察后不久,黑龙江省检察院就制定出台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您能否简要介绍下出台《实施意见》的初衷?

刘永志:从上个世纪50年代一直到80年代,东北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黑龙江的发展,关心东北振兴,三次到黑龙江考察,为黑龙江的长远发展指明方向。今年是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如何推动东北振兴尤其是可持续振兴,是黑龙江面临的一个重要命题。

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就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东北振兴。基于此,我们第一时间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并同步出台服务保障建好建强“三个基地”“一个屏障”“一个高地”的5个系列文件,让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齐心协力服务保障东北振兴。

记者:黑龙江是全国产粮大省,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维护粮食安全方面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刘永志: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方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重点关注三个层面的内容——土地、种子和农业现代化。

从土地层面看,东北黑土地是大自然的恩赐,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可以说一垄一亩都承载着民生。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是我们坚守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检察履职的原则和底线。

从种子层面看,若要在高纬度高寒地区充分发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增产潜力,关键在于依法保障种业振兴。我们通过持续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实施种业品牌检察保护行动等举措,致力于从种子源头上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从农业现代化层面看,农业现代化需要科技支撑,需要创新。对于如何在服务农业现代化上找准履职着力点,也要从保护科技与创新两方面进行思考,包括科研成果、科研人员、知识产权保护等不同维度。

记者:您能否结合之前指导办理大要案的心得体会,谈下对最高检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解与感悟?

刘永志:“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首先要有底线意识,尤其是办理刑事案件,其底线不能仅止于维护司法公正,还要在理念更新视角下不断审视如何准确定罪量刑、做到罚当其罪;如何在诉讼过程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司法实践中,要想真正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案人员要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的内涵,在实体公正上对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穷其精、尽其微;在程序公正上,确保办案过程中每一步程序都规范、合法、有据。此外,还要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审慎谦抑司法,坚持宽严相济,讲求办案理性,依据证据裁判规则认定事实。

这些机制的完善与构建,最终目的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杜绝机械司法,确保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

记者:今年大检察官研讨班结束后,您曾撰文谈及“夯实基础,着力推进办案机制建设”。对于推进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从哪些方面着力?

刘永志:刚才我带你参观的数字检察中心,可以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起到“过滤网”和“监控器”的作用。当案件指标异常时,我们就会关注这一指标背后的具体案件。这是我们当前着力加强的一项机制——案件监督管理与质量评查机制。

从检察履职来看,仅仅关注办案还不够。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法律监督机制是否完善、管用,非常关键。检察机关要实现法律监督从个别、偶发、被动、人工,向全面、系统、能动、数字转变,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赋能法律监督,完善健全相应机制建设,助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值得关注的还有人才培养机制。当前,全省检察队伍高层次专业人才较少。我们将从提升法学素养和办案能力等方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比如,前不久,我们赴中国政法大学进行座谈交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黑龙江大学等高校开展课题研究,派青年干部到省内外检察机关锻炼等。

记者:请您结合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考,具体谈下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如何做实“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

刘永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激励了几代人。今天,我们仍然要用这些精神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接近岁尾,我于日常工作中切实感受到了总书记强调的“四大精神”所蕴含的强大内核。回想今年初我来到黑龙江报到时,看到黑龙江省委门口“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十个大字,感触良多。我想,对于“身在最北方”的黑龙江干部群众来说,“心向党中央”已然成为共同心声。

如何立足黑龙江地处大陆最北最东的区位特点,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建好建强“三个基地”“一个屏障”“一个高地”,这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必须回答好的重要命题。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小院”居多,因此我们注重强化综合履职能力,统筹行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省、市、县(区)三级检察院之间加强一体履职,在监督办案中拧成“一股绳”。同时,检察人员不断加强能动履职,把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实现监督办案质量最优、效率最高、效果最佳。

此外,我们还将切实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落到实处。今年我们召开了两次警示大会,要求检察人员守住底线、不踏红线。此外,我们还通过选树模范,要求检察人员踏踏实实做事,不尚虚谈、多务实功。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史兆琨 韩兵 高可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