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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

作者: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讯(记者 毛晓华)从检17年以来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用“小案件”守护“大民生”,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宗旨。近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核心港区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获评“江苏最美法治人物”。

金秋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

△金秋桦进行普法宣传

多年来,金秋桦践行“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的理念,先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0余起。2019年年初,一封反映甲公司实控人程某某自导自演合同买卖、通过虚假诉讼企图侵吞乙公司1000多万元货款的控告信寄到高港检察院。

涉案金额巨大并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金秋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阅案件卷宗,发现案涉《销售合同》《发货单》等均为复印件且无“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均在提起诉讼后、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毫无抗辩即达成调解等诸多不合常理之处。通过查询工商信息,发现诉讼的原被告双方实际控制人均为程某某,案件存在自买自卖的情况。诸多疑点,在公安机关的配合、帮助下,从杨某某的手机中获得了程某某倒签合同的关键证据,从而一举拿下程某某及其有罪供述。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判决后,乙公司卸掉1000多万元的债务,其生存和发展得到基本保障。该案件成功入选“江苏检察2019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金秋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

△金秋桦到工地走访

公平是司法价值的灵魂所在。当司法裁判与人民群众的朴素认知存在强烈冲突时,金秋桦运用检察智慧解决矛盾冲突,实现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李某某申请监督案件中,因其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未在诉讼时明确主张,是否具有法定优先权利具有巨大争议。金秋桦作为案件承办人,通过重新审阅卷宗、“另辟蹊径”,把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部分抽离出来支持起诉,得到法院认可,将拖欠了八年的128.77万元的农民工工资跟踪执行到位。

2022年5月,一条12345信息引起金秋桦关注:重残老人王某某,因身体原因一直未婚,与离异、独身的弟弟共同生活,现年老体衰且双目失明,无法独自完成洗澡事项,请求政府帮助。

经了解,王某某78周岁,未满政府无偿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条件,且不愿意到养老院生活。结合王某某的个人意愿、身体状况和经济能力,高港检察院与职能部门磋商确定有偿上门服务方案,并推及全区其他部分失能但不符合政府无偿服务条件的80岁以下老人。

金秋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

△金秋桦接待来访群众

近年来,金秋桦围绕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生存难点和痛点,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监督”、老年人“爱心助浴”、“有爱无碍”助残行动等系列小专项,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为重残老人申请“助浴”案,被评为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批),同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全国两会特别节目《法治新征程》专题报道。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韦莉评价金秋桦,面对案件,她有一颗阳刚的心,用正直、勇敢、细心来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面对群众,她有一颗最柔软的心,通过精准监督和能动司法,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为群众的烦恼按下“终止键”。

(通讯员供图 校对 张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