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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多地明确非新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最大处罚可没收车辆

作者:电动车小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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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所说的电动车,指的是普及最早,目前保有量最多的电动两轮车,它是主流的短途代步工具,道路上随处可见,但如果细心的观察,虽然都是电动两轮车,但车辆悬挂号牌的颜色可能不同,因为不同的颜色,代表车辆不同的“身份属性”。

明年1月,多地明确非新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最大处罚可没收车辆

从目前来看,电动车主要分为这3类,包括拥有长期路权的新国标电动车、电摩,以及只具备过渡期路权的非新国标电动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超标电动车”,此类车只能用3~4年,随着2024年即将到来,不少地方的非新国标电动车过渡期即将截止,小行家今天就来分享,在明年1月1日起,多地已经明确,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了,违规上路可面临处罚,车主要尽快置换了。

明年1月,多地明确非新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最大处罚可没收车辆

首先来看去年小行家就聊过的关于浙江非新国标电动车的情况,近日,浙江台州交警发布一个视频,在视频中明确,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满7年的不得继续上路行驶。交警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年底,开展劝导报废,对于多次屡教不改的车主,将采取没收车辆,车主必须要重视起来,不要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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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再来看江西赣州多地明确,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交警提醒车主提前规划主动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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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来看山西吕梁,根据《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办理临时号牌行驶证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设定过渡期,至2024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

为什么超标电动车要设定过渡期,不能长期上路使用呢?

2023年至2024年是各地超标电动车集中到期的两年,可以频繁看到多地超标车号牌到期,非新国标电动车不能上路,有车问:为什么超标车不可以像普通的电动车一样,用到报废为止,对此,小行家从2个方面回答。

第1是安全性方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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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国标电动车顾名思义是没有国标约束,车辆生产标准由各个厂家拟定,安全性没有那么可靠,随着超标电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不达标的安全性能凸显,更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第2是行业发展方面的原因

只有超标车电动车得以全面淘汰,作为更安全的新国标车才能获得车主青睐,一些非新国标电动车厂家无法夹缝求生,最终实现“良币驱逐劣币”,实现电动车行业规范发展。

非新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车主可有2个选择

非新国标电动车淘汰,各地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那么,非新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车主该怎么办,目前有2种选择,我认为车主应当了解清楚。

第1种选择:置换为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

明年1月,多地明确非新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最大处罚可没收车辆

想要继续低门槛使用电动车,置换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不二选择,这类车虽然时速有限制,但车辆基本上有50~70公里续航,可以满足日常生活代步,是不错的出行选择。

第2种选择:置换为符合《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动力通用技术条件》的电摩/电轻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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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得新国标车的时速、动力无法接受,自己具备摩托车驾照,可以选择电摩或电轻摩,它们的参数和超标电动车差不多,时速在40~70公里/小时,续航常见100公里,还有一些续航200公里,可以提供更高效的出行。

总结:

明年1月,多地明确非新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最大处罚可没收车辆

随着非新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它面临不得上路,车主不要继续上路,否则就会有处罚,车主正确的做法,就是提前置换,如果继续选择电动车,可以选择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标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满足车辆的上路条件,合法上路出行。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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