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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局原副局长吴克因受贿430万元被判处一审有期徒刑13年

作者:俯视世界
贵州省食品局原副局长吴克因受贿430万元被判处一审有期徒刑13年

审判现场。(图片法院由Six Pans of Waterhouse发推文)

多彩贵州网讯 贵州省黄平县原县委书记、原贵州省食品局副局长吴克利用职务受贿430多万元。昨日,吴克在六级盘水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新浪官方微博直播判决。

利用办公便利受贿430多万元

4月9.m 9时30分,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贿赂案公开判处贵州省食品局原副局长吴克。当天,吴克身穿深色外套接受法庭判决。

庭审认定,被告人吴珂于2006年11月至2014年1月在贵州省黄平县委书记主持县委总体工作,期间,2011年11月还担任黄屏工业园区工委委员、书记;

2009年至2014年1月,吴克利用贵州省东南部黄屏县省粮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职务,非法收受他人财产共计43067.685亿元,共涉案11起。

在第一起案件中,吴克获得了100万元,2008年,2008年,来自四川省广安市的商人廖和王准备共同出资在黄屏县成立一家公司,共同开发马家堰和原政府整个区,并与黄屏县政府签署了建设意向协议。

2009年,黄屏县国土局将原政府土地面积约43亩,土地估价535元/平方米,廖克请吴克协助协调相关部门降价,在吴克的帮助下,最终将土地变为395元/平方米交易。

2010年,王某与廖先生共同出资成立了瑞鼎公司,在原县政府辖区开发"龙屿定市"项目,为了感谢吴克帮助他们获得项目开发权,给了武科100万元。之后,吴克尝到了甜头,开始发财。

被盗425.68万元一审返还13年

另据认定,被告吴克主动交代后被动返案,除上述首案10宗贿赂事实外,办案机关尚未掌握。案发后,被告吴克将20万元的赃物分配给侄子于克通,追回了吴克的亲属代为返还赃款425.6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主审法官判处吴克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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