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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fabaowang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那婚内一方举债的情况该如何认定呢?如丈夫向他人借款并出具借条,相应借款转入妻子账户,事后妻子拒不共同偿还,理由是对借款事宜不知情。这事你怎么看?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借款妻子要还吗?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抚养及赡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包括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夫妻单方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借款的时间、金额和用途等因素加以分析,具体来看一个案例: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家庭经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李雷向张三借款400000元并出具借条,其中写明了借款金额、日期,还有李雷个人签名。张三当日便把钱转到李雷妻子韩梅梅的银行卡内。借款到期后,张三多次向夫妻俩催讨,李雷拖着不还,韩梅梅虽然承认收到转账,但声称对借款不知情,不应承担偿还责任。无奈之下,张三只好将夫妻俩告上法庭。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经调查核实,借条虽是李雷一人出具,但借款却是由张三直接转至李雷妻子韩梅梅账户,且双方有多次转账往来,加之李雷自述借款用于家庭经营生意需要,且查明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经营,综上可以认定该笔借款系基于李雷韩梅梅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最终判令该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偿还义务。至于韩梅梅辩称对借款不知情,法院不予采信。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主要为两方面,其一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其二是一方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01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注意,若借条或借款合同等书面债务凭证只有夫妻一方签字的,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他形式确认;也可以是提供资金接收账户等默示的方式。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0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注意,首先需判断举债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明知或者应知举债为一方不合理开支,如举债用于赌博、吸毒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还应结合举债方的家庭收入、消费水平、生活习惯等判断举债数额的大小,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债务人家庭收入和家庭日常消费水平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03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注意,为积累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举债用于投资、生产经营,收益被纳入家庭财产或者债务人配偶从中受益的。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04

夫妻虽然约定财产分别所有,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且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由夫妻共同偿还。

05

婚前夫妻一方所欠个人债务,一般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转化成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由夫妻共同偿还。

借钱还钱都需注意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而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同等清偿义务,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即便是离婚了,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想要通过离婚恶意逃避债务是行不通的。

一方打借条借的钱,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借钱给别人,切记审查借款人的婚姻关系,最好是让夫妻共债共签。面对夫妻一方出具借条的情形,债权人想要主张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有较重的举证责任,在借出款项时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有利证据,如借款用途、另一方对借款知情、存在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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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人名为化名,引用案件信息来自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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