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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与沃尔玛,谁能代表零售行业的未来?

作者:啸瞰风云

亚马逊和沃尔玛之间的较量,堪称商业宇宙里的神仙打架。

一个是全球最大的零售企业,世界500强之首。

一个是全球最大的电商平台和科技巨头,号称要颠覆传统零售行业。

当亚马逊横扫天下的时候,很多人预测沃尔玛会倒下。

亚马逊也明确以沃尔玛为对标,俨然以屠龙少年自居。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沃尔玛仍旧稳居世界第一的宝座,每年的营收和利润还在缓慢地往上爬。

与之相比,亚马逊的表现却让人心惊肉跳。虽然2022财年,亚马逊实现了9%的营收增长,但27亿美元的净亏损,也为它创下了史上最差业绩。

当然,这并非厚此薄彼。

毕竟巨人之间的博弈,不是看谁把谁踩在脚下。

而是谁能代言所处的时代,抓住人心这个最大的红利。

亚马逊与沃尔玛,谁能代表零售行业的未来?

1

零售的本质是成本游戏。

拼规模,拼效率,拼价格,能够熬到最后的,都是把效率玩到极致的高手。

沃尔玛无疑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诞生六十多年来,沃尔玛能够干翻一众老牌劲旅,只因把那句著名的口号——“天天低价”贯彻到底。

要做到这一点绝非易事,首先得比同行更早获得上帝视角。

沃尔玛很久以前就意识到了大数据的价值,上世纪80年起就开发了自己的IT与卫星系统,使上千家门店实现了快速沟通。

进入90年代,沃尔玛为供应商搭建了一个互联网的零售数据交流平台,可直接把沃尔玛采集到的销售数据和供应商对接,使他们远在千里之外,就能及时了解产品的销售情况。

后来沃尔玛还与IBM合作开发了全球区块链网络,能将商品的来源、日期、储存温度、物流条件等等采集到数据库中。

如今的沃尔玛已经能在产品缺货借助AI帮顾客选择替代品,如果顾客对替代品不满意,沃尔玛还会自动优化算法,以匹配出符合顾客需求的商品。

以上这些只是冰山一角,但足以让沃尔玛与科技巨头相媲美。

亚马逊与沃尔玛,谁能代表零售行业的未来?

后来被各大电商奉为圭臬的东西,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影像识别,都被沃尔玛玩了个遍。

但沃尔玛能成为成本杀手,还在于强大的采购能力。

它充分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以中央集中采购控制进货成本,通过大批量采购获得极强的压价能力,连可口可乐和柯达这样的国际巨头,也必须给它巨大的价格优惠。

沃尔玛的另一大杀手锏是买断进货,并在固定时间结算贷款,也就是说,即使厂家的商品卖不出去,沃尔玛照样不退货,滞销和积压的风险自己来扛。

沃尔玛有这样的底气,除了有规模和声誉打底,还因为它和厂家共享了它的信息系统。

只有当厂家知道我的货卖得好不好,什么时候滞销,什么时候要补货,才能避免库存积压的风险。

所以沃尔玛实际上是用数字化降低了库存波动,实现了与供应商的双赢。

沃尔玛也因此和商家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宝洁、可口可乐这样的工业巨头,都会心甘情愿与沃尔玛结盟。

这个共同体保证了沃尔玛的成本领先,并换来供应商对它的依赖。

不过沃尔玛并未满足于此。

低毛利的生意,比的是更快、更省、更卷。

那么利润从哪儿来,靠卷是卷不出来的。

要跳出这个陷阱,就得向高处突围。

哪里是高处?

高品质,高毛利,高消费。满足这“三高”条件的,唯有山姆会员店。

如果说沃尔玛关注的核心,是如何在成本上领先对手,那么山姆关注的核心,则是如何在选品上领先于它的会员用户。

亚马逊与沃尔玛,谁能代表零售行业的未来?

如何领先?山姆会根据行业趋势和数据辅助,根据用户的特点筛选商品,让每件商品都具有引流能力。

而且在山姆会员店里,超过40%都是自有品牌,提供包括牛排、鳕鱼、三文鱼、瑞士卷这种日常生活中相对低频的消费品。

此外,山姆对产品质量也是严格把控,为了制作高品质的法国牛角面包,山姆可以花三年时间在全球寻找合适的黄油与冷冻面团,然后用冷冻技术在第一时间运往国内。

沃尔玛做加法,依靠规模和价格普惠大众。山姆做减法,用最具竞争力的超级单品取悦中产。

即便如此,如果以一辆购物车的商品计算,山姆会员店的零售价格依然比同一商圈内的同级别对手低8%。

2022年,山姆会员店会员收入增长8%,全球会员数量达到历史新高,还实现了213.99亿美元的净销售额。

沃尔玛再次用实力证明了对钱包的掌控力。

2

上世纪90年代是沃尔玛的全球扩张期。与此同时,另一股改变世界的力量正在悄然酝酿。

1992年,三十出头的杰夫·贝佐斯在一家基金交易公司担任副总裁,那时的他已经察觉到了电子商务的大趋势。

能看到这个大趋势的人不在少数,贝佐斯比他们厉害的地方在于——他发现了更本质的东西。

贝佐斯认为,电商在未来最大的价值,其实不在于商品本身,网上能买到的东西,实体店都买得到,区别无非是价格与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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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究竟是什么?贝佐斯的答案是数据。

对于贝佐斯而言,数据本身就是用户,因为它与成交量强关联。你掌握的数据越丰富,你对用户需求的把握就越精准,当你知道他们需要什么,他们就会对你产生依赖。依赖你的用户越多,成交量就越大。

所以当贝佐斯创办亚马逊之后,他着手开发了推荐引擎,亚马逊超过40%的商品是通过推荐引擎推给用户的,即从传统的“人找货”,变成亚马逊的“货找人”。

为了确保自己的产品最便宜,亚马逊每隔5分钟就会扫描所有竞争对手的商品价格。如果它发现同样的商品,在供应商网站上卖得更便宜,亚马逊就会调高运送该商品的物流成本。也就是说,供应商休想靠亚马逊的流量多赚一分钱。

对大数据的极端信仰,是亚马逊成为全世界“最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的前提。

在此基础上,贝佐斯提出了著名的“增长飞轮”,以更低的价格吸引更多用户,更多的用户带来更多销量,更多销量吸引更多卖家,更多的卖家支付更多佣金,亚马逊再用这笔佣金投入到自建物流和服务器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以此循环往复,不断增强。

反映到具体层面,就是亚马逊对物流体系和云计算的高投入,这也导致了亚马逊在发展初期大把烧钱,直到2017年,也就是亚马逊成立23年后才实现盈利。

另外,凭借电子商务产生的海量交易,亚马逊获得了源源不断的现金流,由于交易量巨大,亚马逊就能享受较长的账期,等于从供应商那里获得了一段时间的无息贷款,证明了它在流量世界里的话语权。

想让如此复杂的商业机器成功运作,需要极其强悍的数据能力,高强度的资本投入,以及持续的自由现金流。

幸运的是,亚马逊在这三个方面都表现抢眼,这也是它为何连年亏损,却依然能得到投资人青睐的关键原因。

亚马逊与沃尔玛,谁能代表零售行业的未来?

亚马逊的商业帝国由三大板块组成:会员服务、第三方卖家平台,以及云服务。

会员服务包含的范围极其广泛,不仅包括购物,还包含电视、电影、音乐、图书等等,是亚马逊吸引用户的流量入口。

第三方卖家平台顾名思义,主要服务于平台上的商家。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云服务,它的功能是给大小企业提供云服务,简单地说,就是让别的企业把IT系统建立在亚马逊云服务体系上,亚马逊收取服务费。

很多人觉得亚马逊是一家2C的电商企业,但真正让亚马逊实现盈利的,却是2B的云服务业务。在亚马逊云服务的用户中,不乏西门子、通用电气这样的超级客户。

光是亚马逊实现盈利的2017年,大部分净利润都是由云服务提供的。

除了电子商务和云服务,亚马逊还卖硬件,比如大家熟悉的智能音箱和kindle阅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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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亚马逊并不靠硬件赚钱,而是靠硬件里的软件和服务。

亚马逊是卖书起家的,在版权、流量以及评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加上亚马逊在数据方面的雄厚实力,能够更有效地洞察用户所需。

亚马逊同时还坐拥庞大的流量与客户,这些资源和能力为亚马逊吸引到了一大批内容生产上,构建起一个庞大的生态。

即便如此,亚马逊的硬件业务依旧是亏钱的。

有专家指出,亚马逊每卖出一台硬件就得亏两美元。

而且智能硬件市场竞争激烈,苹果、谷歌等巨头纷纷下场,亚马逊和他们相比没有明显的优势。

亚马逊有着杰出的研发能力与复杂的商业模式,数字化是支撑起这一切的根本。

数据是亚马逊最宝贵的资源,某种程度上,亚马逊所做的,就是将自己的数据能力不断变现,从零售、云服务到硬件,对各行各业进行数字化改造。

这也是让沃尔玛惧怕的。

3

自从电商诞生的第一天起,沃尔玛就感受到了强大的压迫感。

早在1999年,也就是贝佐斯创立亚马逊五年后,沃尔玛便开启了网上销售。

2006年,沃尔玛以33亿美元收购了当时的电商明星jet.com,从此有了自己的电商品牌。

之后,沃尔玛相继收购了户外用品电商网站 MooseJaw、复古时尚电商网站 Madcloth、男装电商网站 Bonobos。

遗憾的是,这些收购并没有为沃尔玛带来流量,在交了几十亿美元的学费之后,沃尔玛目前的线上份额仍只占总销售额的4%。

更令沃尔玛胆寒的是,亚马逊也开始了线下布局。

2017年6月,亚马逊宣布以137亿美元收购美国食品零售巨头全食超市。业界普遍认为,贝佐斯收购的不仅是全食超市这个品牌,更是其生鲜杂货的产业链。

亚马逊与沃尔玛,谁能代表零售行业的未来?

2018年,亚马逊又推出了全新的无人超市Amazon Go,只要在APP上和亚马逊账号绑定,进店扫码购物,当你从货架上拿起一件商品,传感器就会帮你自动加入购物车,离店时还能从亚马逊账户自动扣款,实现即拿即走。

不少专家惊呼,实体店终于被互联网颠覆了,沃尔玛的末日到了!

沃尔玛也赶紧出招,同年推出了自己的无人商店。

可无论沃尔玛怎么折腾,在全球排名前十的科技企业亚马逊面前,它依旧不是对手。

大数据、云计算、云储存、人工智能,沃尔玛虽然也有能力做好,可在亚马逊面前还是小巫见大巫。

而亚马逊在仓储、物流、配送等方面,也并不比沃尔玛逊色。

如此说来,亚马逊对于沃尔玛,的确是降维打击。

但真的是这样吗?

时至今日,美国线上零售占整体的比重仅为15%。

在美国,每年有超过95%的消费者会在沃尔玛购物,大约90%的美国人居住在沃尔玛门店10公里半径之内。

沃尔玛的优势不仅体现在规模上,更体现在效率上。

人们通常觉得,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科技电商,效率比传统线下门店更高。

亚马逊与沃尔玛,谁能代表零售行业的未来?

其实这是个错觉,先看采购环节。

沃尔玛受实体空间的限制,对厂家必须采取大批量采购,这就有利于向供应商压低价格,实现更大的优惠。

而电商因为没有陈列空间,商品数量要远大于实体店。当然,有人会觉得这是电商的优势,但这客观上也带来一个后果:电商不得不小批量采购许多长尾商品,这显然不利于压价。

沃尔玛的SKU只有亚马逊的1/3,但每个品种的销售额与采购量却是亚马逊的6倍。就这点而言,在大多数商品上,沃尔玛比亚马逊更有价格优势。

沃尔玛相较亚马逊的第二个优势,是分拣环节。由于是大批量采购,货品可以整箱打包、装车,再送往各个门店的仓库,整个过程没有太多的分岔。

而电商则不同,虽然亚马逊也有发达的物流系统,但因为商品高度分散且多样化,而且是送往个人消费者,最后只能靠大量的人工分拣并运输。

当年亚马逊也曾以沃尔玛为师,试图打造能与沃尔玛相媲美的物流体系,为此还专门从沃尔玛挖人。但结果却发现,沃尔玛的物流体系并不适合分散的私人订单,亚马逊最终放弃了模仿。

还有就是商品触达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沃尔玛和亚马逊不分伯仲。实体店吸引顾客自行前来,需要支付租金和人员服务费,电商则得依靠物流体系和快递小哥,人工费用也不低。

而对于生鲜这样的高毛利商品,需要顾客来现场亲自挑选,实体店比线上的优势更为明显。

其实沃尔玛相比亚马逊还有个优势,它构成了沃尔玛真正的护城河。

这条护城河就是——美国的社区文化。

4

零售业在美国有着百年历史,对于沃尔玛这样的企业而言,它已经和美国人的生活方式高度融合。

沃尔玛诞生于小城镇,这与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气质高度吻合:质朴、实在、甚至有点乡巴佬的味道。

小镇老百姓是沃尔玛“天天低价”策略最早的受惠者,他们从沃尔玛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生活有了充实感。

超过一半的美国人居住在郊区、小城镇和乡下,对他们而言,去沃尔玛购物,就相当于一次邻里社交,有点像咱们中国农村赶集一样。

在购物中,顾客可以相互交流,分享八卦,遇见熟人打个招呼,唠唠家常。

对美国人而言,沃尔玛已经是一家国民超市。当你把离家不远的沃尔玛当成了家的一部分,沃尔玛已经和你的生活,你脚下的土壤融为一体。

但亚马逊还做不到。

首先从气质上,亚马逊就和沃尔玛相差甚远。

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来自小镇,而亚马逊的创始人贝佐斯,则是来自华尔街的金融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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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贝佐斯的麾下,有着一大批来自华尔街和硅谷的弄潮儿,他们身怀绝技,气吞万里,为亚马逊锻造了数字化这枚大杀器。

但数字化带来的效率革命,并不能通吃一切。

被亚马逊收购的全食超市,并没有颠覆生鲜杂货零售,亚马逊在这条赛道上始终不温不火,正如盒马也没能干掉国内的大小菜市场一样。

无人超市也没成多大气候,它们更像是亚马逊的试验品和摆设。

作为雇主,亚马逊更是声名狼藉。

强制加班在亚马逊屡见不鲜,很多人一周工作80多个小时,离职员工在网上痛骂亚马逊已成家常便饭。

曾有人前往英国亚马逊公司仓库暗访,发现这里到处是摄像头与传感器,记录着工人每分钟的劳动,以便于提高效率,把员工当作机器人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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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当地老百姓对亚马逊的评价也很负面。在亚马逊总部所在地西雅图,因为大量高薪员工的到来,老百姓抱怨亚马逊提高了当地的房价和消费,让穷人更穷了。

和沃尔玛相比,亚马逊的精英色彩更为浓厚,它光芒万丈,咄咄逼人,其一举一动,都被奉为业界标杆。

但正因为头顶巨大的光环,很多人夸大了亚马逊的影响力,更高估了它对传统业态的颠覆能力。

亚马逊是一家伟大的企业。贝佐斯经常被问到一个问题:未来十年,会有什么变化?而贝佐斯更关心的是:未来十年,什么是不变的。

贝佐斯觉得第二个问题比第一个更重要,企业要把战略建立在不变的事物上。

有意思的是,今天的沃尔玛反而比亚马逊更接近不变的本质。

零售不只是效率和性价比,不光是多快好省,零售的“不变”,还在于这是一门熟人的生意。

是建立邻里间的信任,是拉近人与人的距离,让社区和城市充满烟火气。

智慧与温度双向赋能,这才是零售行业存在的终极价值。

沃尔玛已经用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而亚马逊仍在探索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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