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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之子确定要入狱,听妈妈指示海外洗钱,吴淑珍逃过一劫】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弊案在民进党在立法机构强力修法除罪后,陈水扁

作者:非常点评

【陈水扁之子确定要入狱,听妈妈指示海外洗钱,吴淑珍逃过一劫】

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弊案在民进党在立法机构强力修法除罪后,陈水扁等7人去年获判免诉,其妻子吴淑珍二审就南港展览馆案犯洗钱罪判刑2年、儿子陈致中判刑1年,并科150万新台币罚金、媳妇黄睿靓判刑10月,并科100万新台币罚金,宣告缓刑4年。

台湾“最高法院”4月26日撤销吴淑珍有罪部分,发回重审,但驳回陈致中、黄睿靓的上诉,陈致中判刑1年定案得入狱,并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扁家贪腐一案,算是有了最终的结果,除了扁子陈致中外,其他都逃脱了牢狱之灾。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之妻吴淑珍担心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案犯罪所得遭发现,指示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以代号或纸上控股公司名义开设海外账户,并让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将两案犯罪所得转入洗钱。

儿媳黄睿靓2006年12月21日在丈夫陈致中陪同下,于瑞士美林银行开立两个账户,吴景茂来年依吴淑珍指示,将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犯罪所得,共美金859万余元,汇入账户1;陈致中再由账户1转账美金1000万元至账户2。

黄睿靓以宝昌公司名义在开曼群岛设立纸上信托公司,并开立2个代号的账户,并和陈致中将两案犯罪所得汇入宝昌公司账户;陈致中另透过海外银行成立的公司开设2个账户,再将宝昌公司账户中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犯罪所得,移转至公司账户。

事后因短期内上述海外账户巨额资金频繁流动,引起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注意,且陈致中、黄睿靓无法有合理说明,经通报后瑞士联邦检察署认定有洗钱嫌疑,2008年1月9日查扣、冻结2个纸上信托公司的账户资产,共计美金2242万余元,并向台湾检察机关申请司法协助,才因此揭发案情。

二审认为,陈致中、黄睿靓虽在审理时否认犯罪,但吴淑珍龙潭购地案收贿罪、南港展览馆案图利罪已被判刑确定,陈致中、黄睿靓也曾经坦承犯法,两人向银行人员谎称资金是黄睿靓父亲赠与,撇清与扁珍有关,故而认定两人知道资金来源是重大犯罪所得,依洗钱罪分别判陈致中1年徒刑、黄睿靓缓刑。

在2010年6月11日,台湾高院二审宣判,陈水扁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1.7亿新台币,褫夺公权10年,吴淑珍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2亿新台币,褫夺公权10年其余被告大多获得减刑,被判7个月至1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扁家海角七亿弊案算是告一段落,陈水扁在民进党的支持下被放出保外就医,吴淑珍更是开出医疗证明因病不用坐牢,现在儿媳也因缓刑而不用再坐牢,扁子陈致中只需一年牢饭便可放出,可见扁家贪腐弊案的处理结果并没有真正让台湾民众满意。

【陈水扁之子确定要入狱,听妈妈指示海外洗钱,吴淑珍逃过一劫】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弊案在民进党在立法机构强力修法除罪后,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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