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存银行也不放心。李先生的存款243万元被前行长挪用。李先生家属要求银行赔偿,被银行拒绝。
一审胜诉后,二审发回重审。谁还没把钱存银行?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李先生没有亲自去银行柜台办理存款,而是将钱交给银行行长,由行长代为办理。
其次,除了第一笔存款,存折里的存取款记录都是伪造的,也就是说其余的钱都没有进入银行。我觉得银行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首先,存折上伪造的存款记录是加盖银行公章的,其经办人是行长。存款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行长可以代表银行,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
银行应该先赔偿,然后向行长追究责任。其次,银行行长因挪用资金伪造银行流水等行为被定罪。法院认可。
那受害人是银行,也就是说之前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银行行长挪用的钱属于银行,而不是被挪用的客户,所以银行要赔偿。
银行总是告诫逾期用户,诚信走遍天下,没有信任寸步难行。此事件以不经常查看账户余额的荒唐理由拒绝赔偿。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
对于此类事件家人们怎么看?#媒体人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