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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二论冤假错案翻案的战略战术问题

作者:北京陈律师

毛主席讲“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冤假错案的翻案是同样道理,翻案的战略问题确定后,干部同样是决定性因素,这里的干部就是指谁来干翻案的具体工作,实话实说,主要还是律师的选择,律师就应该是翻案工作当中的干部,那么,选择律师应该按照责任心,专业度,经验值,价格和其他因素的顺序来确定。

陈律师二论冤假错案翻案的战略战术问题

确定干部的选择后,就应该开始制定方案的具体战术工作了,具体战术应该当事人与律师共同商讨后制订执行。

包括路径的选择,再审申请,抗诉申请,控告徇私枉法,举报投诉各种程序违规,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媒体舆论监督等等,各种合法手段和渠道,如何去运用?谁先谁后,当然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来确定,总的原则就是要找到最有可能成功,最快见成效的渠道先努力,前面的手段和渠道要给后面的手段和渠道做埋伏打基础,而不能反过来把路走绝了,比如没有任何真凭实据,一上来就控告循私枉法,就容易把路搞绝,这当中还要评估自身风险,尤其是不合法的手段,坚决不用,不能事没办成,还把自己又陷入了新的案件是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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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或者抗诉,需要符合法定的理由,主要的理由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等,陈律师,就不一一列举了,主要就是证据,程序两个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审判人员犯罪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这种情况都比较少见或不易证明。因此,要是想提起抗诉或者再审,就要在十几条法定情形当中,主要围绕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作出选择,看看从哪里入手?绝对不能盲目铺开,什么都说,什么都写,什么都去告,没有重点,让人看起来你就是无理取闹,哪个也做不透?说不透,我们的资源精力都是有限的,按照军事原则,一定要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如果能确确实实搞出一个新证据,确确实实抓住一个重大程序违法的证据,都是推动再审抗诉的,很有力的武器,当然,这个具体战法也需要当事人和律师详细沟通后,按照最有可能成功,最少资源投入的原则,先后顺序逐个去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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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审判人员枉法裁判迅速枉法,或者举报投诉有关违规违纪问题,也是翻案的常用手法,一旦立案,翻案成功率非常之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往往受害人心态严重,草木皆兵,在控告的时候,无限扩大打击面,把能告的人,能想到的都告一遍,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就算这些人真的都有问题,也不能采取这种战术,一定要缩小打击面,要搞统一战线,拉拢大多数打击极少数,这样能够获得最多的同情支持和助力,能够占领道义的制高点,如果见谁告谁告的人太多,一定会让人觉得有问题的人是你,而不是别人。投诉渠道,控告渠道也有很多,是找上级单位找检察院找纪委监委还是找谁?这里面还是有一些门道和讲究的,当然,也应该根据具体案例去分析,不同渠道侧重点不一样,管辖范围,沟通方式都有区别。

陈律师二论冤假错案翻案的战略战术问题

关于媒体监督,如果说真能上热搜,引起社会关注,引起领导关注,确实是一个好的途径,但是现在信息社会想上热搜,但达到预期效果不是那么简单的,要付出很大代价,说白了就是要靠资源去推动,值不值得会起到什么效果?案件本身的性质适不适合媒体监督?其实都是个问题,有很多适得其反的例子,也有很多花了钱没起效果的例子,而一旦经过媒体监督之后,就只是死磕一条路了,基本上很难有其他变通的选择。

陈律师二论冤假错案翻案的战略战术问题

关于要不要接受妥协?要不要接受调解?要不要签订所谓的各类折中的协议?这也是个精细的活,需要在动态的案件推进过程当中去评估,抓住最有利的时机,获取最大的合法利益,有些机会稍纵即逝

总之,战术问题也非常重要,一定要认真研究,根据个案,灵活运用战术,绝不能照搬照抄,绝不能因为隔壁老王一个案子怎么着成功了?我们就按他那个方法去做,就冤假错案方案的战术问题,陈律师本来想就讲一期,但是讲着讲着觉得内容很多,肚子里的货太多,一期肯定是讲不完的好,接下来还将讲一个系列,讲的更细一点,掰开揉碎给大家讲,希望给你们有些帮助,关注我有更多精彩的内容,如果你有任何想法,高见疑惑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交流。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