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凤熙,台湾云林县口湖人,1943年出生,1975年因肝癌去世,享年32岁。台湾云林人。他的自传体小说《海中之舟》出版后引起轰动,重印10次,故事广为流传,姜景国颇为关注的赞颂。

父母是农民。出生时右脚在膝盖以下,左右弯曲,左脚突然从膝盖以下收缩,脚向上。母亲伤心欲绝,当场晕倒,再任郑凤熙遗弃,在爷母的悉心照顾下,郑凤熙慢慢长大。6岁,爷爷去世,郑凤熙被父母遗弃,随后猴子卖毒品赵老波流浪卖食品。8岁时,他和哥哥在离家几英里的鸭子里独立生活。曾经遇到风雨和大水,差点淹死,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痛苦。而他凭借不懈的努力,靠自己的双手生存下来,也努力上学,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中学期间穿戴校长和惩教所徐院长的支持,鼓励安装假肢,不怕摔断手脚,学会骑自行车上学。为了完成中学学业,郑凤曦到处工作,他带着一艘《海中之船》参加作文比赛,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很多人表示愿意支持他完成学业,但他不想过分依赖别人,然后顺利完成了中学学业, 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系。故事刊登后报刊,引起社会好评。他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奋斗精神触动了同一个学校的法学女生吴继轩。但吴继轩的父母却被挫败了。经过几次曲折,两对恋人终于结婚了。婚后她还有两个女儿。大学毕业后,他回到家乡的中学任教,决心建一座图书馆,赢得了乡亲们和同学的尊敬。
在妻子的支持下,他继续写出自传体小说《海底断船》,出版后引起轰动,重印10次,故事广为流传,蒋经国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1974年,台湾被评为第12位"十大杰出青年"。他后来不幸患上了肝癌,并于1975年去世,享年32岁。他的故事被拍成电影《海中之舟》,获得台湾电影金马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