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小剧场听过脱口秀演出吗?
他们会在演出的过程中,
提醒你不要录音或者录像,为何?

如果录像传出去了,
自己的段子就不够新鲜了,
对票务的销售肯定就是一种伤害了。
这实际上是对演员的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
伟大的教育家孔子,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
一直保持着一个策略:
述而不作!
《舞千年》剧照
什么意思?
就是对弟子口传心授,而不使用教材。
你还想盗版我的教材?我连教材都没有!
这其实就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方式。
有人说, 那不是有《论语》吗?
《论语》其实是孔子的弟子,
将孔子说过的话,整理而成的一本书。
相当于孔子发过的朋友圈,
可不是孔子的教材啊。
在古代,
虽然缺少规范性的法律条文,
但古人还是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
像民间手艺人,
往往采取祖传秘方的策略,
来保护自身的专利权。
川剧的变脸、江南的刺绣、
景德镇的烧制工艺等等,
都通过这样的方式传承了下来。
保护意识到了一定程度,就形成了商标的意识。
商标,据传最早诞生于先秦。
在那个社会形成自然经济的初期,
已经有部分商品通过印章等方式,
来实现区别生产者的识别功能。
那些篆刻着“干将”“莫邪”的宝剑,
被尚武之人争相购置。
已经可以视为是现代商标的雏形了。
北宋年间,
山东济南的刘家功夫针铺,
散发了现今世界上最早的印刷广告,
采取了图文并茂的形式——
中间是一只捣药的小兔子,
并辅以“认门前白兔儿为记”。
这只小兔子,
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商标。
特别有意思的是,
铜板下面还刻着广告语:
“收买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
不误宅院使用,转卖兴贩,
别有加饶,请记白”。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
我们家的针都是买的上等的钢条,
秉承工匠精神造出来的,
质量特别好,不会耽误您用。
如果您批发之后再往外卖,
还能给您多打点折。
是不是还挺具有现在的商业头脑的?
所以说,
从商标以及广告语来看,
咱们宋代已有集原料收购、
生产加工和批发贩卖为一体的经营方式,
更能体现出咱们国家的商标文化源远流长。
商标起源于先秦,
而版权的意识,起源于宋。
宋代以后
随着活字印刷术的普及,
书籍的出版速度大幅提升,
使得版权保护,
形成了客观上的需求。
据史料记载,
中国在北宋初年,
就已经有了保护出版权的记录。
当时,
政府曾颁布过“刻书之式”。
将书籍印刷出版的法规
以条文形式固定下来,
不按照这个条文形式出版的书籍,
就是“假货”、“盗版”。
书商们还自发在书籍中
通过声明版权的形式,来杜绝盗版。
南宋绍熙年间刊刻的《东都事略》,
目录后的牌记上写着:
「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
翻译过来就是,不许盗版!
这是大陆,也是世界上,
发现最早的版权实例记载。
因为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保护。
那个时候对盗版的唯一惩罚,
可能就是咒骂了。
直到晚清时期,清王朝编纂新律,
才于1910年,
颁布了大陆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大清著作权法》。
新中国成立以后,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逐渐走向成熟、形成体系。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
知识产权的作用将越发凸显,
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河大卫想对大家说:
尊重知识,保护产权
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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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陈小山 编辑丨沈十一 监制丨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