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设“首月1元”陷阱套路消费者 悟空保遭银保监会立案调查

设“首月1元”陷阱套路消费者 悟空保遭银保监会立案调查

“首月0元、1元”甚至是“免费赠险”等有显著诱导性的互联网保险销售乱象,在银保监会和地方监管局多次发文警示下,依旧屡禁不止。

3月21日,央视新闻在曝光“警惕‘1元保’陷阱”时,点名悟空保、萤火健康保等,引发各界关注。

对此,银保监会于3月22日回应称,将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开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悟空保涉及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悟空保“1元保”套路被曝光

实际上,所谓“首月1元”只是把首月该收取的保费均摊到后续的11个月,实际并没有让利给消费者。但这些套路保已经渗透至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如在共享单车、充电宝、停车缴费等场景中扫码,即被误导操作进行投保,且后续进入自动扣费流程,单月扣缴保费从几十到数百元不等,不少消费者对于自动扣费也并未察觉。

此次涉嫌“首月1元”投保陷阱的悟空保,成立于2015年8月,为北京悟空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互联网保险定制平台。从黑猫投诉平台的信息来看,关于悟空保的投诉共有9143条,主要聚焦于诱导“套路”投保、自动扣费等。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立即研究,针对“1元保”问题马上开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悟空保涉及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悟空保官网,与其合作的机构有:泰康在线、太平洋保险、国华人寿、百年人寿、58同城、百度、美团、小牛电动、中英人寿、横琴人寿、国网英大集团、中国人寿、安心保险、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新华保险、去哪儿、货拉拉、新氧、悦动圈、中植保险经纪。

悟空保的法人为陈志华,股东包括陈志华、凤凰祥瑞、湖南五八阡陌、国华人寿等。其中,最大股东为陈志华,持股比例为49.4%。成立至今,该公司获得过四轮融资。具体来看,2015年10月,悟空保获得来自梅花创投、青山资本的1500万元天使轮投资;2016年5月,获凤凰祥瑞、风云资本1亿元Pre-A轮融资;2018年10月,国华人寿、58产业基金投入数千万美元帮助悟空保完成B轮融资;2019年6月,悟空保再获6000万C轮融资,投资方包括58同城、易宝集团和梅花创投。C轮融资后,悟空保已经两年半没有获得新一轮的资本投入。

目前,悟空保旗下拥有两块保险经纪牌照。其中,安润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法人代表为悟空保实控人陈志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7年,该公司原股东深圳证券时报、中诚信托等公司全部退出,悟空保成为唯一股东。今年3月7日,安润保险经纪刚因未按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经纪业务,被陕西省银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庄丽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另一家名为海南悟空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法人代表也是陈志华,亦由悟空保全资控股。2021年1月,悟空保保经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

此外,悟空保还持有一块保险代理牌照,即北京铭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00万元,法人代表孟庆波,其在悟空保多个公司有任职。

监管部门多次警示风险

事实上,上述乱象存在已久。近年来,为进一步降低投保门槛,吸引用户投保,险企以及互联网平台想尽办法降低交费门槛,为此不惜使用“首月0元”“首月0.1元”的宣传手段。尽管这种“噱头”式的产品宣传在产品销售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多消费者在并不了解保险内容、保费缴纳等情况下,被“免费”诱导而投保,最后引发消费者投诉或纠纷。

银保监会消保局就曾对这些行为进行定性。在《关于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中,监管明确批评使用“首月0元”等进行宣传,涉嫌欺骗投保者。

并称所谓“首月0元”实际上只是把首月该收取的保费均摊到后续的11个月,实际并没有让利给消费者;同时,险企以及平台的这种行为也涉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问题”。

此外,多地银保监局也频频发文警示风险。去年9月,北京、新疆两地监管系统就针对互联网保险产品中“0首付”、“低首付”、“限时优惠”等宣传套路相继发布风险提示。

去年10月,银保监会消保局再次发布《关于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清晰地认识到“免费”是诱导,极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

银保监会认为,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上述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除了进行风险提示,银保监会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经营主体方面,对保险机构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明确要求,重点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页面、找不到投诉入口、退市产品查不到保单、买的快退的慢等服务问题。在产品开发方面,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