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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物馆人员监守自盗,盗取一级国宝“状元卷”,法院怎么判?

明朝礼部尚书赵秉忠在历史上不太出名,但在文物领域是相当有名的人物,因为他留下了历史上仅存的状元卷。赵秉忠1573年出生在官宦世家,父亲是礼部右侍郎赵僖,他受父亲影响从小刻苦读书,1598年高中状元,他当年写的状元卷流传到第13代孙赵焕彬手上,而赵焕彬1983年将卷子捐给国家,现为国家一级文物。

“赵秉忠状元卷”共计19折,长269cm,宽14.1cm,卷首还有万历皇帝亲笔写的“第一甲第一名”。古代状元并不是只会四书五经,而是天文地理、军事政治什么都懂,赵秉忠在卷子上用2000多字指出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并且提出自己认为的治国安邦之策,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赵秉忠状元卷1967年差点被赵焕彬妻子烧掉,赵焕彬妻子不识字,根本不知道那个写满字的东西是400年前的状元卷,想拿来点火做饭,还好赵焕彬及时发现制止了。赵秉忠状元卷命运多舛,不仅在1967年遇到危险,还在1991年遭遇一场大劫。

山东博物馆人员监守自盗,盗取一级国宝“状元卷”,法院怎么判?

赵秉忠状元卷藏在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的库房,库房有几道门,还有报警系统保护,外人随便靠近报警系统会发出声音吸引保安的注意。尽管博物馆做了十足的防护,但还有一个漏洞,那就是天花板没有防范,如果有人从天花板进入很可能导致赵秉忠状元卷失窃,但这个秘密只有内部人员知道,外人是不会知道的。

博物馆库房天花板有洞说明贼是从天花板进来的,所以报警系统没有响,这么熟悉博物馆安保情况的贼一定是内部人员,而前天晚上就消失不见的保卫科干事林春涛是最可疑的人物。

山东博物馆人员监守自盗,盗取一级国宝“状元卷”,法院怎么判?

林春涛籍贯辽宁省,幼年时期随父母迁到山东青州市,对文物有浓厚的兴趣,平时喜欢看文物方面的书,1990年还参与邵庄乡朱王孔村战国古墓的发掘,出于对文物的热爱到青州博物馆当保安。

博物馆的文物价值连城,林春涛天天守着这些文物动了其他心思,便联合孙某、姜某、徐某等人倒卖文物。林春涛利用职务之便在1991年4月25日、5月3日、8月3日自己值班的时间,用工具关闭警报器,然后通过天花板到到文物库房,盗走里面2件一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10件一般文物。

林春涛将盗走的文物交给三个同伙,同伙把这些文物转卖出去,他获利4.69万、徐某获利1.37万余元,姜某获利9000元,孙某获利1100元。林春涛还梦想着拿贩卖文物的钱吃香的喝辣的,警察不久之后就抓到他和他的同伙,被他们卖到黑市的赵秉忠状元卷因为无人识货被追回。

山东博物馆人员监守自盗,盗取一级国宝“状元卷”,法院怎么判?

现行的《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90年代,一级文物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一类,按照当时的《刑法》应当处死刑,林春涛就在1991年12月被判处死刑,次年6月执行死刑。

法律上有盗窃罪和盗窃文物罪,这两个罪名看上去一样但不能随便乱安罪名,如果窃贼只是偷盗国家文物,应以盗窃罪定罪,如果盗窃后又倒卖的,涉嫌倒卖文物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有的盗贼为了盗走文物使用武力破坏文物和名胜古迹,还可能涉及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倒卖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历史长达数千年,随便一锄头都可能挖到古代文物,过去大家都是按照谁先发现就是谁的,将挖到的文物私藏起来,但 198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所以,我们只要在中国的土地上找到文物都要上交国家,国家也会给予相应奖励。如果发现文物隐匿或者拒不上交,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博物馆人员监守自盗,盗取一级国宝“状元卷”,法院怎么判?

文物放在普通人手里只是个摆设,放在文物专家手里就变成会说话的历史,能填补大陆历史空白处,为了整个中华民族全体利益着想,任何人都不应该偷窃文物和隐匿文物,让文物在它该存在的地方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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