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玉林市玉州区一驾驶人
驾驶一辆“警车”样式的摩托车
在路上“拉风”行驶
引起了路过的交警注意
事发经过
当天上午11时许,玉林市陆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坡中队的民警、辅警在一起调查交通事故后返回队部,途经马坡镇良厚村路段时,发现一“骑警”驾驶着“警车”往前行驶,还一路“警灯”闪烁,十分拉风。
这是执行什么任务?
民警驱车就近察看
只见驾车人上身是“骑警”服饰
下身穿黑灰色的裤子
脚上却是一双白色的球鞋
民警将其拦停检查
该摩托车车身上粘贴了蓝、黄相间的贴纸,车两侧的工具箱贴和前挡风玻上贴有“应急救援某某支队”字样和标志,车的前后安装有多盏爆闪灯具,远远望去,很像一辆警用摩托车。
而驾车男子身穿酷似警用的骑行服,右手的红色臂章上印有“某某支队执勤”字样,还佩带着记录仪和正在闪烁的肩灯,也很醒目。
看见交警检查,该男子立即套起近乎,表示是“自己人”,并自称“某某市交警支队救援队队长”,一本正经地要求民警不要“自己人搞自己人”,见民警不“买帐”,只得掏出一本工作证递给民警,并不断向民警解释。
看到写着“中国国际救援中心广西总队某某支队救援队队长”的工作证,结合男子的装束和该男子出示的行驶证,民警认定其涉嫌非法改装车辆。
(图:男子出示的行驶证)
随后,民警将摩托车扣留,要求男子到中队部接受处理。
驾驶人唐某某表示:他一直崇拜警察,也热衷于救援事业,感觉开着警车很神气,半年前在网上购买了类似的警灯、贴纸对爱车进行了一番改造,还添置了一身类似的行头,不时“拉风”上路。
最终,在民警的监督下,唐某某拆除了该摩托车上的警用灯具及相关的贴纸,恢复车辆本来样式。
民警对唐某某驾驶擅自改变灯光设置、外观等技术参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改装的装置的处罚。
崇拜警察可以理解
但私改装车辆却是不对
一起来看看
广西交警铁骑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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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交警
审核:黄志军
编辑:吴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