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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医生创业的态度,是怎么改变的?听听院长们怎么说

编者按:创新驱动变革,医学创新及转化已形成浪潮。据观研天下统计,2020年全国三甲医院授权专利同比增长76%。

正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宋纯理所言,「医院拥有科研院所、企业所不具备的丰富的疾病资源和现实需求,‘春江水暖鸭先知’,医疗中碰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都是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牵引。医院应该是比高校创新因子更为活跃的场所,现在正是黄金时代。」

好一个「黄金时代」!医生和医疗机构在这场浪潮下的生态,是我们的关注重点。目前医学创新转化已经在制度设计、组织结构以及合作模式等方面,进入无人区,亟待出现新的创新转化框架。

鉴于此,健康界联合中国医学创新联盟特别策划推出专题报道,聚焦医学创新转化链条中的痛点,推动各方在利益联结、行业自律、监管创新等方面持续前行。

来源:健康界

作者:申梦霞

公立医院对于医生创业的态度,近几年发生了改变。

2015年到2016年,随着国家层面法律条款修订、配套细则制定到具体任务部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三部曲」奏响,一系列支持医疗创新成果转化政策的出台,让医生创新创业获得了「国家、部委、地方、医疗机构」的「四级联动」支持。

然而,即便是在今天,在医院内部,关于「医生创业」的讨论依然存在。

这种讨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伦理上的,一种是技术上的。前者聚焦「医生处方权与收益权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后者涉及「如何作价入股」的实操问题。

面对质疑,

医生的处方权VS收益权怎么看?

「假设一名内科医生发明了一种新药,并以此专利获得新药公司股份,药品获批上市后,这名医生经常使用这款药物去给患者治疗,而不是其他品牌,那这其中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在接受健康界专访时,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宋纯理道出了自己对于医生开办企业的顾虑和疑惑。

其实,这是一个医疗界从来没有停止过探讨的问题——社会要求医生做出有依据的、无利害关系的专业判断,而当存在利益冲突时,医生该如何面对来自社会公众的质疑?

宋纯理表示,医生的天职是治病救人,医生发明创造的初衷也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临床诊疗中的难题,造福百姓,而不是为了追逐利益,「很多医生在成果转移转化的时候会说,只要早点用在临床上,解决问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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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宋纯理

事实上,利益冲突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利益主体的判断一定受到影响。

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对健康界表示,在本案例中,判定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而商业贿赂成立与否的关键在于——「在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中,是否使得买方或卖方获得更多的成交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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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

「如果有据显示有更好的药物可以选择,医生却不选择,而选择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这是有可能构成商业贿赂的。」王岳说。

但同时,王岳也强调,如果药品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比如通过集采进入医院,那么认定为商业贿赂,「就很牵强」。

在王岳看来,公立医院的医生以自己的知识产权作价,参与公司的股权设置,是应该被支持和鼓励的,毕竟,中国现有的政策和措施,已经可以基本保障患者的权益不因此受影响。

「经过药品集中采购,医生处方权产生的影响‘受限’,但是集采应该是阶段性的。放眼未来,在药价虚高降低,医保政策调整,建立对医疗机构的控费激励机制后,应该把药品的采购权归还给医疗机构,因为不同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实际差异性还是比较大的。」王岳说,这就要严格关注医院具有行政职权的人员,例如临床科室主任、药剂科主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等。

「最好的防腐剂就是‘透明’、‘阳光’。」王岳建议,公立医院应该探索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人员如实申报其财产和收入情况,并在组织内公开。

从现金奖励到股权奖励:如何作价入股?

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等有关单位要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2.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3. 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总额的50%。

文件出台之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纷纷出台了院内成果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项目团队的奖励比例均在80%以上,包括现金奖励和股权奖励。

但大部分医院仍不敢以「作价入股」的方式转让科技成果。

「根据规定,医院不能持股,医院也不敢放权来赋予科研人员代持股,因为牵涉到国有资产流失等一系列问题。」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主任郭华在接受健康界专访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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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主任郭华

据郭华介绍,目前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主要有3种:

1. 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2. 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3. 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前两种都很容易操作,只有‘作价入股’这一块不好实现。」郭华说,「十三五」期间,湘雅医院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接近3亿元,所有项目中没有一项采用‘作价入股’的方式。

宋纯理也向健康界透露,截止目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成果转让146项,协议金额接近2亿元,全部是以转让或许可的非股权收益方式进行转化。

「从保护科技创新来讲,相比起一次性转移转化成果,当然还是(科研人员)自己成立公司更好,更细水长流。」宋纯理说,只是现在「硬」的政策是允许了,但「软」的政策还没做到允许。

不过,也有医院另辟蹊径。

2018年2月,国家卫健委要求华西医院作为试点单位承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院内政策体系」的探索任务。以此为契机,华西医院于同年5月颁布九条成果转化政策(简称「华西九条」)。

「华西九条」中的第一条便规定:允许成果完成人与医院事先协议约定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属或股权比例。成果完成人可在申请专利或专利技术成果作价投资前,与医院以协议的方式事先约定科技成果的权属或股权比例,并允许成果完成人以个人名义占有股份。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果转化部部长袁淑兰向健康界介绍,要实现「作价投资」式成果转化,成果完成人需先向成果转化部提交申请,由成果转化部组织召开成果转化工作委员会会议,对申请项目进行讨论和决议,形成《会议纪要》;之后由成果转化部组织项目对接会,拟定《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入股股权奖励协议》,提请医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形成会议决议,通过即可办理转移转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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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果转化部部长袁淑兰

「必须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才能提请召开成果转化工作委员会会议。」袁淑兰说,华西医院成果转化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会对创新成果预先进行基础评估,并征求专家意见。如果是一般性创新成果或难以转化或市场空间不大的,通常不予以作价投资的方式进行转化。

2020年9月,作为华西医院第一批「作价投资」项目,「新冠病毒肺炎疫苗」等21项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华西医院以成果作价5.116亿元出资,占新成立公司64.76%的股份。其中,医院奖励成果完成人魏于全团队51.808%股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资产公司占股12.952%。目前,该新成立公司已完成第三轮融资,估值达100亿元,市场融资共计27亿元。

此外,阜外医院也在2021年初,对2017年制定的《阜外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按照新版规定,成果完成人或投资方可在专利技术成果作价投资前的「作价」阶段,向医院支付等额金额购买医院应占的新成立公司的股份,医院将未来应持有的新公司股权转让给成果完成人或投资方。

「这样一来,首先,国有资产没有流失;其次,在操作可行性方面,更加的落地、接地气。」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成果转化中心副主任欧阳晨曦说,与原版相比,新版方案更具有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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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成果转化中心副主任欧阳晨曦

事实上,不仅医院在探索建立更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国家也在探索,政策端持续「加码」。

2020年5月,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2020年10月,40家试点单位确定,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均被纳入试点。

「多数医院没有自己的持股平台,没有为做成果转化而专门设立的全资公司,因此,从操作上来讲,现在作价入股的通道尚未完全通畅。但是通过对科研人员赋权之后,就可以打通「医院不占股,科研团队占股」这一转化路径。」北京积水潭医院科研处处长于洋对健康界表示,「赋权」解决了医院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落地障碍,扩展了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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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水潭医院科研处处长于洋

2021年,北京积水潭医院赋予骨科副主任医师张昊华科技成果「移动智能动作监测骨科康复指导仪」的所有权,成为北京市首例赋权成功案例。依据赋权协议,北京积水潭医院与张昊华将作为该项职务成果的共同所有人,对成果后续转化收益按照30%:70%进行分配。

哪些医疗创新成果能够获得转化?

并不是所有医疗创新成果,都能获得转化。

据统计,北京市三甲医院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中国专利共转让145件,占10年总专利申请量的1.65%。其中,发明专利104件(占总转让量的72%),实用新型专利37件,外观设计专利4件。

「大部分的医疗机构创新成果门槛较低,可转化概率低。」中国医学创新联盟执行秘书长、北京康卫医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宁说,虽然国家及医疗机构对医学科研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医疗创新成果储备不断丰富,但大部分专利并不具有转化价值。

例如,某医院发明的一种诊断试剂——儿童急性白血病的基因分型试剂盒,虽然临床上具有很大价值,但其指向的市场规模较小,并不足以支撑转化合作的费用,所以未能实现转化。

于洋亦表示:「转化链条中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创新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是不是足够高。」

那么,哪些医疗创新成果适合转化呢?

据张宁介绍,目前中国医疗创新成果转化类型大致可分为7种:

1. 抓住临床痛点的小创新;

2.科室整体解决方案;

3. 数据+人工智能项目;

4. 医药类项目;

5. 试剂盒类项目;

6. 耗材类项目;

7. 学科交叉借鉴创新项目。

其中,类型一——小创新难以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易被模仿替代,主要依靠医院知名度和临床用途进行转让;类型七——多学科交叉项目,则是未来医学研究的主要发展方向。

事实上,历史上很多重要的医学概念都涉及到生命医学与工程科学各个学科的交叉,比如血压、血流量、骨密度、骨强度等。

学界对医工结合的探索已有数十年。从1970年代开始,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世界顶尖研究型大学就意识到「医工交叉」的重要性,先后成立交叉学科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开展医工结合学科研究。

中国于1960年代建立了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但直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设有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整体而言,中国医学科、工科长期分离,医工交叉复合型人才匮乏。

「我们的学生进入学校以后,学习的知识多是怎么治病救人,很少学习发明创造。」宋纯理说,从长远来看,对于医学创新而言,人才问题仍是痛点问题。

但宋纯理同时也表示,临床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询证,按照指南、规范治疗病人,要求临床医生做创新,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超出了大家对医务工作者的职责要求。

「所以有‘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溢出效应’的提法,也就是对有能力、有水平的医院和医生提出更高的期望,期望能够在日常繁重的诊疗工作中,再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就临床问题,在现有的指南、规范,甚至目前的技术产品所不能及的科学开展探索、进行技术研发,从而形成治疗疾病的有效武器,并推广应用。」

因此,宋纯理强调,非常有必要给医生赋能。2019年,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成立医学创新研究院,并且牵头组建了「北京学院路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目的是为临床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交叉合作搭建平台。

北京学院路集结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诸多高校、科研院所。

「这个平台就像航母一样,是一个战斗机群,各种战机都可以落在航母上,各个学科的研究也都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去做。」宋纯理说。

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近年来涉足协同创新不同,北京积水潭医院开展医工合作的历史「由来已久」,已成传统。

「北京积水潭医院是以骨科、烧伤科为优势学科的三甲医院,其专科特色决定了对于医疗器械的创新需求较多。」于洋说,从2004年开始,医院在推进骨科手术机器人研发项目时,就已经开始了医工结合的探索。

目前,北京积水潭医院已成功转化6项成果,已建立起多个3D打印技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骨科高值耗材等领域的医工企研发团队。此外,医院作为主导研发的智能骨科手术机器人已经广泛应用于临床,截至2021年6月,已在全国120余家医疗机构完成超过15000例手术。

虽然有以上医院的成功案例,但放眼全国,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的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与中国的医学科研实力并不匹配。

为什么发表了那么多篇论文,获得了那么多专利,中国的器械和药品研发水平仍然不高?

从国家到医院,为何巨大的科研投入没有产生多少实际的效益?

为什么部分公立医院即使成立了专门的成果转化管理部门,但多数为其他科室兼职?

请看我们今天同时推送的第二条内容《中国医院为什么在这方面人才匮乏?》

来源 | 健康界

撰文 | 申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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