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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南关于海花岛的质疑,简直是神逻辑,它建成了就拆不得?

作者:那些年看过的那些项目

咱们在互联网上发表看法和观点,一定要尊重既有的事实,和已经形成的权威认定和结论。基于这一点呢,我做了今天的这一期图文内容。

我的观点首先是什么呢?关于海花岛三十九栋楼拆除事件,司马南整个的分析和质疑,要么是无知,要么就是没有看整个海花岛的事件的来龙去脉,要么就是故意隐瞒重大细节。我们今天就转载已经发布过的权威部门认定和相关媒体新闻报道,来复盘一下这个儋州市执法局所出的这一个限期拆除的这个决定书,他的背后的一个历史渊源。

司马南关于海花岛的质疑,简直是神逻辑,它建成了就拆不得?

海花岛

首先,我们知道,海花岛要被拆除的三十九栋楼,是有认定结论的,这件事的认定结论是谁做出来的呢,我们先抛出今天的第一个已经发表过的权威新闻和观点,那就是这个来自于《中国纪检监察报》,这是权威报刊所发表的相关的消息,这标题是《海花岛三十九栋楼被勒令拆除,中纪报:背后是扭曲的政绩观》。在这期报道当中,所发表观点的是,中央党校社会文明部,生态文明建设教研室的副主任郭兆晖,以及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周榕先生,这两位应该是权威人士,那么在这个媒体报道上,我把他的截图放上来:

司马南关于海花岛的质疑,简直是神逻辑,它建成了就拆不得?

《海花岛三十九栋楼被勒令拆除,中纪报:背后是扭曲的政绩观》

他提出什么问题呢,海花岛有三项重大违规,第一个,是违规建设,化整为零,通过化整为零,违法申报的方式,违法取得这个规划许可证,然后,违规建设,同时,在这当中严重的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大面积的珊瑚礁,和白叠贝被永久破坏,这是第二点,第三点,同时,还有指出非常严重一点是什么呢,通过空间隔离,在海上造了一个富人区,与我们现在共同富裕了这种文化,社会导向,价值观导向是严重不符的,这三点是海花岛,客观存在的事实和问题,也是,我们现在这个儋州行政执法局当中,提到的相关问题。

那么,司马南就这个事,抛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是什么观点和看法呢,他提出了十条,认为海花岛这39栋不该拆除,这十条当中大部分,属于胡扯八扯。

第一,他提出说,这种损失,不管拆除的损失,不管对于购房者,建房者还是投资者,都是不可弥补的损失,这条属于胡说八道!为什么呢,因为对于这个购房者来讲,其实是没有损失的,随后我会抛出另外一条新闻,证明这三十九栋楼的业主的购房者,已经全部和恒大解除协议了,所以这次拆除,主要涉及是恒大的资产损失问题,跟购房者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这第一条,第四条他提到,真正应该受到处罚的是违规者,而不是房子本身,房子拆除之后也不会恢复生态,或者海湾,只会造成社会动荡和巨大财富,毁灭于一旦,我真的不理解的是,如果按照他这个理论,北京拆除了一点七亿平方米违章建筑,是不都不应该拆除,济南三年拆除了,一点五亿平方米的这个违章建筑,是不是都不应该拆除?这一条,结论无论如何,都是站不住脚的,然后第五条,说这个,治理体系建设,出发点是为人民负责,维护生态,维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恰恰就是为人民负责啊,(司马南)这几条都是站不住脚的啊,(这么荒谬的结论)竟然能够堂而皇之的抛出来,就有一大堆人跟着狂舞!

海花岛这样一项明显违规,有损各界利益,有损我们生态利益的一件事,明显就早应该拆除!确确实实不应该拖着,现在拆除的事,经过司马南这么一番上下运作,竟然成了一件,维护人民利益的事?(违法建设不该拆?),不是颠倒黑白,捏造事实,这又是什么啊?我们来看一下这件事的,另外一个相关的一个重要的一个媒体报道,这个媒体报道,来自于这个《每日财经新闻》,我把这个《每日财经新闻》的,这个原来的这个新闻截图也放上来。

司马南关于海花岛的质疑,简直是神逻辑,它建成了就拆不得?

海花岛拟议拆除建筑物的业主已经解除购房协议

每日财经新闻这个报道,当中提到,当地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确认过的,是什么呢,就说,这三十九栋楼,三十九栋的待拆楼,曾经销售过200多套。根据官方的表述,恒大在二零二零年十月已经跟全部,业主(这套售出房)解除了购房协议,也就是说,这个房子已经全转为,什么项目的业主,也就是恒大自用了,所以说拆除,根本不涉及购房者的利益。

这个重要信息,司马南要是没看到,要么就是看到了,再隐藏这条重要信息,然后把这件事,定性为人民的财富损失,然后再提到下一个问题,那么违建是不是必须要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于一般违法的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可以不未必强制拆除,但是,如果是严重违法的违建无法采取,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或当事人不停止建设,不改正的,就要强制拆除了。

那么,恒大是不是属于严重违法,是不是不停止建设、拒不改正的呢?我们来看一下相关的一些报道,那么对海花岛的查处,是从今天开始的吗,不是!

根据相关的报道,二零一八年,海南儋州市下来紧急通知要求,这个海花岛停止,双暂停,即停止建设,暂停营业,但是几个月之后,海花岛违抗政令,悄然复工了,在这个,二零二零年十月,海南发布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方案》当中,提出恒大海花岛公司,没有落实第一轮整改方案的相关要求,违规建设,造成了违法,非法填海的,这个面积非常大啊,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他在继续新建别墅,在二零一八年继续修建别墅,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恒大海花岛的影响是属于被整改之后,继续建设,这种情况是极其恶劣的!同时,因为海花岛体量大,在国内引起了非常强烈的这种不好的负面影响,所以说,他既属于已经严重违法,又属于不停止建设,拒不改正的,从理论上和法规来讲,他就应该拆!就必须拆!然后对于这个,儋州行政执法局做出的这个通知,司马南认为他属于违法乱政,这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

本来儋州执法局对于违反国家法规行为,就有制止职责职责,那么拆除本身,就在职责范围之内,(本来就是)依法行政,怎么就成了违法乱政呢,违谁家的法?这是非常荒唐的一件事情啊,那么全国有这么大的这个违章建筑,要是按司马南的形容说法,拆除了都浪费,浪费了人民的财富,全收回来重新利用就可以,会形成什么事情。第一,违章建筑谁也拆不动,你看看每个城市的各种,你看这恶性成长的违章建筑,永远都拆不动,第二,会出现什么问题?那么违章建筑,可以当地的有关部门先收回来,然后再偷偷的发给原业主使用,这不就绕过了政策监管吗,所以说,他会形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在以前也有过这种先例。

同时,全国这么大的待拆建筑群正在拆迁当中,比如青岛的涵碧楼,秦岭的别墅,济南南部山区别墅,北京年拆违建筑为一点七亿平方米,济南年拆违建筑为一亿平方米,背后都是巨大的财富轰然倒地,要是按照司马南的神逻辑,是不是都不该拆?那我们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呢?那我们经常讲的善待青山,青山也会善待我们呢?

面对这些,司马南为什么不站出来跳出来说:说这些都不用拆了,然后让政府收回去、利用就可以了呢?为什么呢,为什么你不去说呢?究竟为什么,司马南特别会对海花岛这件事非常关心,去声援一个依法行政,就应该拆除的一个极其恶劣事件呢?是司马南的认知水平低下?还是故意为之呢?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同样有权提出如上的疑问。

至于有些司马南的粉丝评论说,建成也是有关部门允许建成,也不是一天建成的,建成了也不应该拆,拆了就是浪费的说法,更是荒唐!那么秦岭别墅,济南南部山区,青岛涵碧楼也都是有关部门允许的,不是一天建成的,建成了也不允许拆?如上三个和海花岛类似的项目都拆了,一个40万平米的海花岛上一个子项目,依法合规拆除,怎么就不能拆,你告诉我他特殊在哪里?!就因为这个项目是司马南袒护的,就连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分不清了吗?如果这样,我真的为这样的理智水平感到可笑!!可悲的是,司马南的粉丝,现在连为司马南辩护找理由,都找不出来了,说得完全都是不合逻辑的话语。

今天分析的内容,依据的都是已经客观公开,公正发表的相关权威媒体报道,属于科学的论述啊,不属于我个人的臆测,今天的视频,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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