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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奇案 | 东吴三大案之吕壹案:孙权再次向大族出刀,再次失败

作者:衣赐履读通鉴
衣赐履按:接着上回讲。校事吕壹等人,在孙权的授意和支持下,大肆打击朝臣,搞得一众大臣对吕壹痛恨入骨。但是,上一回我们专门分析了,吕壹举核孙权的女婿、左将军朱据贪污三万缗钱,是属实的,吕壹这是妥妥的反贪污重拳,根本就没有冤枉朱据,怎么能说吕壹操弄权柄、屡兴冤狱呢?

我们有必要掰饬掰饬——

吕壹们是否制造了冤案?

史书明确记录的吕壹办的案子一共四件,朱据案、郑胄案、顾雍案、刁嘉(是仪)案,我们挨个儿晒,看这几个人到底冤不冤。

朱据。贪污三万缗钱,属实,但朱据是孙权的女婿,案子嘛,呵呵……

郑胄。《三国志·孙权传》裴松之注引《文士传》载,郑胄,字敬先,沛国人。父亲郑札,很受孙权重用,孙权担任汉朝廷骠骑将军时,郑札为从事中郎,与张昭、孙邵一起制定朝仪。郑胄是郑札的小儿子,从小就有名,是能文能武的那种。郑胄做建安太守时,吕壹的宾客犯法,被郑胄关进大狱,刑讯过程中给打死了(吕壹宾客于郡犯法,胄收付狱,考竟)。吕壹怀恨在心,做校事工作之后,就在孙权面前说郑胄的坏话。孙权大怒,把郑胄召还。潘濬、陈表(偏将军陈武的儿子)为郑胄讲情,郑胄才被释放(潘濬、陈表并为请,得释)。

衣赐履说:吕壹举核郑胄,孙权大怒,将其召回。然后,潘濬、陈表一起为郑胄求情,得以释放。注意,是潘、陈二人“并为请”,而不是潘、陈二人证明郑胄没有犯罪。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即使吕壹确实公报私仇,也一定是抓住了郑胄的小辫子,并没有冤枉他。

一般认为,此事是吕壹公报私仇、恃宠弄权的典型案例。不过,如果吕壹是公报私仇,那郑胄打死吕壹的门客应该怎么定性呢?该判死罪判死罪,怎么审讯期间就把人打死了呢?反过来看,如果吕壹的那个门客做了个太守县令唔的,恰巧郑胄在境内犯法,门客在审讯过程中一顿板子把郑胄打死了,那这个门客还能继续做他的官吗?当然不可能。我们有理由相信,郑胄和吕壹的门客,身份地位差距巨大,郑胄刑讯打死门客,就啥事儿都没有,连故事都算不上;郑胄如果被刑讯致死,那一定是事故,因为,士大夫们对他们的行为,衡量标准是完全不同的。

三国奇案 | 东吴三大案之吕壹案:孙权再次向大族出刀,再次失败

顾雍。《三国志·潘濬传》载,时校事吕壹操弄威柄,奏核丞相顾雍、左将军朱据等,都被禁止。

衣赐履说:吕壹奏核了顾雍什么问题,史书没有说。不过,在《三国志·顾雍传》中,有“壹等渐作威福……举罪纠奸,纤介必闻,重以深案丑诬”之语。可见,史官认为,吕壹查办顾雍,并非无中生有,而是“纤介必闻”,屁大点儿事儿都要向孙权报告,小案大办,轻案重办,实在太过分了!也就是说,顾雍,或者与顾雍有关系的人,一定是犯了些事儿,只不过,以前从来没有人把这些事儿当个事儿,但现在突然不行了,哪怕有“纤介”之错,吕壹等人也要核查。显然,吕壹并没有冤枉顾雍,只不过,孙权想修理顾雍罢了。

另,顾雍等人皆受禁止。“禁止”未必是指关大狱里头,大约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身活动自由,比如,顾雍可能只能在家呆着,不许外出,不许与其他朝臣联系,等等。

我们在讲暨艳案时曾经提过,东吴群臣普遍认为,“以功覆过”是东吴政权的基本政策之一,即,对有功之人,如果犯了错,应该考虑他的功劳,不能抓着过错不放。当年,暨艳就因为不讲情面,遭到群臣抵制,孙权不得已杀了暨艳以平众怒。此番,吕壹等人又在走暨艳的老路,不过,这次的声势比那次更大、更猛。

刁嘉(是仪)。上回我们讲了,吕壹诬告江夏太守刁嘉谤讪国政,被牵连的人都说听到刁嘉确实对国家大事说三道四,只有是仪没有附和,他说:

如今,铡刀已经架在我脖子上了,我干嘛要替刁嘉隐瞒,自取杀身之祸,成为不忠之鬼!顾以闻知当有本末。

孙权最终把是仪放了,刁嘉也得以免罪。

衣赐履说:我对是仪,深表尊敬!冒死不肯落井下石,这样的品格,在任何时代都是稀缺的,都是值得尊敬的。不过,刁嘉究竟有没有讪谤国政呢?我倾向于认为,有,或者说,可以认为有。

我们要注意,是仪说,我不会为他隐瞒……顾以闻知当有本末。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大约是说,判断一件事,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断章取义,而是要全面地看,有头有尾地看。我们不知道刁嘉究竟说了什么,但很可能某些涉嫌“讪谤国政”的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结果被吕壹拿来当罪证了。举个例子哈,张三说,李四告诉我说,王五是个王八蛋。张三说话的时候,可能好多人都在场,都听到了。后来,有人指控张三,说他骂王五是个王八蛋,但把“李四告诉我说”这几个字省掉了。虽然举报人这种断章取义的行为极为恶劣,但搞得张三百口莫辩。那么,是仪说的“顾以闻知当有本末”,其言下之意当为,刁嘉确实说了一些不好的话,但他到底有没有讪谤国政,不能只挑那几句话说事儿,而要完整地看、前后结合着来看,这样才能搞清楚真相。

这么着看,吕壹确实是冤枉刁嘉了。

且慢!

我们换个角度看一下。

如果张三说完“李四说王五是个王八蛋”,还跟了一句,“其实,李四才是个王八蛋”,那么,我们可以断定,张三肯定不认为王五是个王八蛋。但是,如果张三并没有跟一句“李四才是王八蛋”这样的话,张三本人是怎么看待王五的呢?我个人认为,大概率张三也认为王五是个王八蛋,他同意李四对王五的判断,才会这么说。

因此,关于刁嘉是否讪谤国政,虽然没有确切证据,但我个人认为,如果严格来办,最后一定能够查实。

读者可能觉得我这么说,简直跟吕壹一样,太不是东西了!

还真不是那样。

两点理由:

一是东吴在孙权治下,法令严苛,官场大僚、世家大族普遍不满,特别是强化校事制度之后,百官惊惶,连陆逊、潘濬这样的人,一谈起时政就会谈得一起飚眼泪,如果官员们私下喝酒吹牛逼的时候,异口同声赞颂国政,才是不正常的,总会或多或少表现出一些不满情绪来。因此,刁嘉发个牢骚、说个风凉话,可能性非常大。

三国奇案 | 东吴三大案之吕壹案:孙权再次向大族出刀,再次失败

二是我判断如果从严查处,一定能够把刁嘉案办成铁案,是有理论和实践依据的。我们以前讲过汉武帝时期的酷吏张汤,发明了一条“腹诽罪”,意思是,你虽然没说出来,但你心里这么想了,你就有罪!所以,在这个事儿上,为什么那么多大臣都沉默,只有是仪一个人坚持不作伪证?因为啊,刁嘉讪谤国政能不能坐实,只在于孙权是怎么想的,与刁嘉是怎么说的基本无关。臣僚们一不小心,就会搭上性命。

写到这里,我这心里也是一阵发紧。在古代专制制度下,想要得到公平的法律审判,是要靠撞大运的。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是幸运的。

除了上面的几位,诸葛瑾、陆逊、潘濬、朱然、吕岱等人,可能也或多或少牵扯到一些案子,史书语焉不详,我们就不多讲了。

但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凡被吕壹们指控的人,一定没有完全被冤枉的,只不过,他们被指控的事儿,搁以前,根本不算事儿,吕壹他们上台后,算事儿了。举个例子哈,曹魏的元老重臣蒋济,在当中护军的时候,掌管武将的选拔任用。蒋济买官儿卖官儿是出了名的,在当时就被编成了段子: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我敢说,曹魏的法规里一定有不许买官儿卖官儿的条款。如果因此事举核蒋济,他冤枉吗?当然不冤。但曹魏政府调查蒋济了吗?没有。为什么?因为大家都觉得卖个官儿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办了蒋济,则会引起群臣的公愤。这个逻辑,实在混账,但很多时候,事情就是遵循这个逻辑而发展变化的。

这样,我们重新审视东吴政权“以功覆过”的政策,就会发现,整个官场,对一些违反法律的行为,都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孙权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际上就是与所有朝臣和世家大族为敌,就会被视为“纤介必闻”。

于是乎——

吕壹必须死

我个人认为,吕壹的覆灭,是几乎所有朝臣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在表面上,起作用比较大的有三位,潘濬、步骘和李衡。

1.潘濬。《三国志·潘濬传》载,潘濬对吕壹恨到骨头里,甚至和陆逊一谈起这个事儿,两个人就气得眼泪横流。潘濬上书回到南京,打算请百官吃个饭,在席间直接宰了吕壹。吕壹听说之后,借口生病,没有赴宴。之后,潘濬只要进见孙权,就痛斥吕壹的奸邪阴险。于是,孙权对吕壹的宠爱日渐衰退。

2.步骘。《三国志·步骘传》上,摘引了多封步骘给孙权的上书,痛斥吕壹等人,力挺顾雍、陆逊、潘濬等人。

孙权于是觉梧,诛杀吕壹。

3.李衡。《三国志·孙休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载,李衡,字叔平,出身襄阳兵卒之家,汉朝末年,跑到武昌避难。李衡大约是有点本事的,不甘心当个普通老百姓,当时有个叫羊衟(衟读如道。同时代,魏国也有一个羊衟)的名士,善于品评人物。李衡就拜访羊衟,羊衟对李衡多有称赞。等到吕壹们开始操弄权柄,大臣都很畏惧,没人敢反抗。羊衟说,能办了吕壹的人,只有李衡(非李衡无能困之者)。于是,朝臣共同举荐李衡为郎官。孙权引见李衡,李衡当当当痛陈吕壹的奸邪行为,一口气讲了半个时辰(口陈吕壹奸短数千言),把个孙权听得面露愧色。几个月之后,吕壹被诛。

衣赐履说:我们不好判断这些人谁起的作用最大,但我们能够确定,孙权下决心诛杀吕壹,并不是因为某人的某句话,而是在朝臣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孙权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不杀吕壹,没办法收场。

三国奇案 | 东吴三大案之吕壹案:孙权再次向大族出刀,再次失败

【搜吕壹图片,搜出这个妹子】

史书给我们的感觉,吕壹等人举核了很多人,但有明确记录的,也就顾雍、朱据、郑胄、刁嘉四人而已(是仪是牵连进来的,并非吕壹举核)。

顾雍,吴郡人,时任丞相,大族,吴郡四姓之一。

朱据,吴郡人,时任左将军,大族,与前将军朱桓是族兄弟。

郑胄,沛国人,时任职务不详。《三国志·卷十》史官评说,陈表是武将家的庶子,却与“名人”郑胄的儿子齐名(与胄子名人比翼齐衡),出类拔萃,不亦美乎!可见,郑胄也是大族出身。

刁嘉,时任江夏郡太守,其他情况不明。不过,同时代东吴还有一个丹杨人刁玄,号称名儒。彼时大族分枝颇多,刁这样少见的姓氏,大概率是同族的,因此,我倾向于认为刁嘉也是大族出身。

这么捋下来,给我们一种感觉,孙权大约是对大族们有所不满,因此,重用吕壹等人,对他们给予打击。

为什么呢?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

执政理念不同

孙权是比较重视法制的,实际上,魏、蜀、吴三国的领军人物,基本上走的都是法家路线,都主张以严刑苛法治理国家,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但是,儒家出身的吴国重臣们,对孙权的严刑苛法颇为抵触。

《三国志·顾雍传》载,孙权曾经向大臣们询问政事得失,张昭认为,现在法令太密,刑罚过重,应该有所减免。孙权默然。又问顾雍的意见。顾雍说,我和张昭的意见一致。于是,孙权让人讨论减轻刑罚的事。

《三国志·孙权传》载,公元226年,十月,陆逊上书,劝孙权广施仁德,和缓刑罚,减少租赋,免除户调之税。孙权回复说:

设置法令,是为防范遏制邪恶,防患于未然,对那些个坏分子,岂可没有刑罚?这叫作先以法令制约,后按法令惩处,出发点是根本不想有人犯罪。你以为刑罚太重,我又何尝愿意如此呢?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罢了。按照你的意思,应该重新商讨,务必确保法令条规的可行性。

于是,孙权下令有关部门将全部法令条规抄写好,派人送给陆逊和诸葛瑾,让他们如果觉得哪里不妥就直接增削修改。

三国奇案 | 东吴三大案之吕壹案:孙权再次向大族出刀,再次失败

【孙权:朕要以法制国!】

《三国志·陆逊传》载,公元229年,陆逊上书说:

臣以为当今的科法过于严峻,犯法的太多了。这些年来,将士们触犯法律,确实不应该,但天下尚未统一,我们还要进取,应该稍微施恩宽恕这些人,以安定下情。现在,各种事业正在兴起,应该先看干部们的才能,如果不是那种娘胎里就是坏胚的恶棍,没有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还是应该重新使用的,让他们为国家效力。圣王能够忘过记功,才能成就王业。当年,汉高祖不计陈平的恶行,而是用他的奇谋,这才建立了汉朝,功垂千载。峻法严刑,不能成就帝王大业,只罚不恕,也不是上远方归化的方针。

显然,张昭、顾雍、陆逊、诸葛瑾这些人,作为儒家大族在朝廷中的代言人,他们全都反对严刑峻法,而孙权则妥妥的申韩一脉,且这两种对立的主张,由来以久。在战争年代,矛盾尚不突出,但到了相对和平时期,儒家大族与孙权的矛盾则日益突显。在孙权与朝臣的争论中,表面上看,往往是孙权作了某些妥协;但往深了看,孙权从来没有向朝臣们投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争论的结果往往是孙权按照陆逊他们的意见,修改法令,甚至,让陆逊和诸葛瑾亲自上阵操刀。但实际上,关于法令过严的争论历年没有停止,恰恰说明孙权根本没把陆逊们的意见太当回事儿。二是时不时就向朝臣们挥一挥刀。公元224年,孙权起用暨艳,打击百僚,但最后不得不以诛杀暨艳收场。这次,孙权再次出刀,起用了吕壹等人,对臣僚的打击持续了好几年,但还是在朝臣和大族强大的反对声势中,再次败下阵来。

我有一种感觉,孙权之所以坚决推行法制,可能是他对“人”的不信任,他根本不信儒家仁治、德治那一套。《三国志·是仪传》载:

是仪事国数十年,从来没有犯过错误。吕壹向孙权反映将相大臣的问题,几乎人人都有,有的甚至被再三再四地反映,只有是仪一人,没有任何问题可以反映。

孙权感叹说,如果人人都能像是仪这样,还需要法律科条干毛啊!

孙权的感叹,与其说是对是仪高洁品性的称赞,不如说是对官场现状的叹息。正因为官员们都做不到是仪那样,所以朕才需要制订法律科条,朕才需要任用吕壹来整顿吏治啊!

吕壹案,孙权失败了,但他与臣僚的斗争,则远未结束。且看——

孙权罪己了吗?

吕壹被处死之后,孙权搞了一次深刻的自我批评,派中书郎袁礼到各地告谢诸位大将,同时再向大家征询对当前政事的意见建议。袁礼回来后,向孙权作了汇报。孙权下诏责备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等,说:

袁礼回来之后说,与子瑜(诸葛瑾)、子山(步骘)、义封(朱然)、定公(吕岱)都见了面,并就当前政事的轻重缓急征求意见。但你们都以不掌民事为由,不肯多说半个字,全都推到陆逊和潘濬身上。陆逊、潘濬见到袁礼,泪流不止,态度恳切,话语中透出辛酸痛苦,甚至心怀不安。我听说之后,也很怅然,作了深刻的自我剖析。为什么呢?天下只有圣人才可能没有过错,明智的人不过是能发现自己的错误罢了。人做事,怎么可能全都做得对呢?但有时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已经伤害到了大家,搞得大家心存疑忌。我与各位相交共事,自少年到成年,头发都已花白,我是什么样的人,从表到里,可以说都在你们眼皮子底下,于公于私,我和大家都是一体的啊。我希望大家能够敞开胸怀,尽言直谏,拾遗补阙。天下没有纯白的狐狸,但是却有纯白的狐裘。为什么呢?当然是从一大群狐狸的毛皮中凑出来的嘛。我与大家,名义上是君臣,但实际上喻为骨肉并不为过。忠臣不应该隐瞒实情,智士不应该保留谋略,不论事情是非如何,你们怎么可以站在一边儿,袖手旁观,悠然自得呢!我们都在同一条船上,谁能独自渡河呢?齐桓公有善行,则管仲一定会赞叹;有错误,则管仲一定会劝谏,劝谏不听,就屡谏不止。如今,我自认为没有齐桓公之德,但你们却不肯开口规劝。就此而言,我比齐桓公还强一些,却不知你们比得上管仲吗?共定大业,统一天下,还有谁与我一起呢!如今百事当兴,我渴望能够听到各种意见,以匡正我的错误疏漏。

三国奇案 | 东吴三大案之吕壹案:孙权再次向大族出刀,再次失败

【诸葛瑾,极为严谨。】

衣赐履说:这道诏书,透露出诸葛瑾、步骘、朱然、吕岱这些人,都学乖了,孙权询问政事,大家一言不发。宁可因沉默而受责,也不肯因多言而获罪。至于孙权提到的潘濬和陆逊,算潘濬好命,第二年,也就是公元239年就死了,算是谋了个善终。陆逊则在数年之后,身陷二宫案,活活被孙权给骂死了。孙权与群臣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早期那种面折廷争的时代了。

吕壹案虽然结束了,但是它的影响是深远的,特别是对孙权本人,可能受到了严重的刺激。孙权发现,反对他的人,不但有大族,也有寒门(李衡);不但有江东大族(陆逊、顾雍、朱据等),也有北方士人(步骘、潘濬、是仪、郑胄等);不但有普通臣僚,也有皇亲贵戚(步骘、朱据),换句话说,几乎所有朝臣都是一伙儿的,所有人都反对他。如果要收拾这帮家伙,这么着硬干,肯定不行,必须要想办法分化他们,挑起他们内斗,才能坐收渔利。

不久之后,孙权一手引发了二宫案,可以称得上是他执政期间最惨烈的一次宫廷火并,诸多重臣、大臣被诛杀、被流放,最终的结局,是不是符合孙权的预期,我不清楚,但孙权一定吸取了吕壹案的教训,确实把朝臣分化为两派,让他们自己,斗得你死我活。

二宫案,我们以后再讲。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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