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在刑事程序启动初始,控告人抓住对方急于摆脱刑事强制措施的心理,经常紧逼被侦查一方调解。其实,侦察初期就展开调解对被羁押一

作者:凤龙律师

在刑事程序启动初始,控告人抓住对方急于摆脱刑事强制措施的心理,经常紧逼被侦查一方调解。其实,侦察初期就展开调解对被羁押一方最为不利。因为此时被羁押人的近亲属包括律师在信息上处于绝对劣势,无法对案件作出明确判断。而一旦进入审查起诉后,律师通过阅卷全面了解了案情,如果得出无罪结论或者重罪结论,就会影响被控一方的调解意愿。即便是有罪轻协商的基础,相对于初始的期望无罪,谈判筹码也会降低。这正是控告人愿意更早调解的原因。所以,即便被控告人处于看守所羁押状态,除非律师很快做出了有罪的判断且存在谅解减刑的空间,否则不应该“盲眼”调解。

继续阅读